(创业指南)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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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化高技术产业园二期振兴路、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对 从化高技术产业园二期振兴路、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从化高技术产业园二期振兴路、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一标段)二、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 联系电话:020-37933618 招标监督机构: 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

2、电话:020-37908632三、建设地点: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1、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为从化高技术产业园二期振兴路、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总发包价约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1 年 8 月 18 日- 2011年 8 月 19 日 上午: 10:00 11:30 下午: 14:30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

3、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源路25号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为资审合格):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要求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填写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受托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带二代身份证原

4、件备查)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4、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5、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7、投标人自2009年6月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第九条第5点要求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工程造价为发包价的70%以上的工程,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投标人必需保证能联系,否则投标人后果自负。(附件六、七)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各一名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报名截止前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附网上查询路径、密码),技术负责人应有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二代身份证。9、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

7、C卡)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提供网上相关页面打印件; 10如从化市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登记(报名前到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部完成从化市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告知登记表)。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5、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16、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

8、其他利害关系;17、承诺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质2008937号文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8、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签署诚信声明(详见附件三);19、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或在标工程项目承诺书(见附件四);20、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报名时现场核查。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与招标公告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必须一致。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

9、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十二、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

10、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50 天。 十四、其它说明:1、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统一采用A4纸幅装订,单面复印,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加盖骑缝公章并加盖“此件与原

11、件相符”字样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的签章、被授权人的签字。若报名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2、投标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有权作如下处理:若在确定正式投标人前或在开标前查实的,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确定中标人后查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赔偿由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工程报名、招标会、开标会需正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加,并视作投标人自

12、动弃标处理。4、投标人在招标发布会前向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并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单到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所换取票据。(收款人名称: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银行名称:建行从化太平支行;帐号:44001561602053001219.)5、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署名投诉。十六、本公告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 招标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

13、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附件一:从化高技术产业园二期振兴路、高湖公路、水南路、荔香路、创业路、同庆路LED路灯安装工程(一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八月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

14、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0-003-1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1.4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5.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并加盖公章。1.5.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1.5.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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