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昆明学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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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学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学院扩大办学自主权理顺管理关系的请示的批复,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为我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合并、升格的实际,做好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有工作热情、有管理能力、有苦干实干精神,想干事、会干事而且能干成事,适应昆明学院建设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二、聘任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

2、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原则。三、聘任范围及任期全院符合聘任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在职人员均可应聘。受聘者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任。四、聘任条件和资格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应聘岗位的工作规律,具有担任处级领导干部所必需的组织协调、决策执行和驾驭全局的能力。3、应聘教学和研究单位行政领导职务,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担任基层党组织领

3、导职务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党员党龄。5、现任副处级干部的可继续平职应聘副处职岗位,提拔副处职一般应当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提拔正处职一般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在党政管理领导岗位和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6、正处级领导干部应聘年龄,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5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7、副处级领导干部应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但现任正科级以上干部应聘副处级领导职务,以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可

4、适当放宽,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5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8、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有工作特殊需要,经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破格提拔聘任。五、工作程序(一)对现任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对现任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干部助理)1、开展工作总结现任中层干部对2004年筹建昆明学院以来,以及2008年7月昆明学院成立后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交考评聘任工作组。2、群众民主测评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教学部门的干部分别以教学系

5、、部、中心为单位组织测评;党、政、群团、后勤、教辅单位的干部按照考评聘任工作组的分组安排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比例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的,测评等次为“不称职”,取消参加处级干部聘任的资格。结合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勤廉情况公示的要求,中层干部的勤廉情况要在院内进行公示。(二)推荐、考察和聘任1、公布职数院党委根据各处级单位的规模、职能等,确定干部岗位职数,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2、推荐(1)全院群众推荐。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根据全院处级干部岗位职数无记名填写民主推荐表,全额推荐学院处级干部。推荐工作与各单位民主测评同时进行。推荐工作由聘

6、任工作组主持。(2)单位群众推荐。教学教辅后勤部门教职工对本单位干部进行推荐。推荐工作与各单位民主测评同时进行。推荐工作由聘任工作组主持。党政部门干部、教学教辅研究单位现任党政负责人对党政部门干部进行推荐。推荐工作由聘任工作组主持。(3)党员推荐。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对本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预备人选进行推荐。推荐工作由聘任工作组主持。(4)专家推荐。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博士对教学教辅研究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推荐。推荐工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主持。(5)干部推荐。召开正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根据上几轮推荐的结果,按等额或差额进行推荐。推荐工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主持。(6)个人自荐。凡符合聘任条

7、件和资格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填写个人自荐应聘表,撰写自荐材料,交院党委组织部。每人可自荐三个岗位。3、考察院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拟任干部考察对象,聘任工作组对拟任干部进行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民主测评材料,个人述职报告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较为全面、准确的书面材料向院党委汇报。4、党委讨论决定院党委召开会议,根据推荐、考核、考察情况及聘任工作组意见和工作需要,结合个人意向,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投票表决确定处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名单。5、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充分听取教职

8、工意见。6、任职根据公示情况,经党委会确定后,行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研究机构正、副处级干部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应逐级提拔,如果拟任正处职领导人选,因履职年限达不到要求,则聘任为副职领导,并由党委明确为部门、机构工作的主持人。六、时间安排2008年12月下旬启动,2009年1月下旬结束。第一阶段:2008年12月26日,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全院处级干部岗位、职数和考评聘任工作组分组名单,处级干部岗位和职数同时在校园网和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动员大会召开后个人可到党委组织部领取个人自荐应聘表。第二阶段:2

9、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3日,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各系部牵头人与相应考评聘任工作组组长联系,预约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时间。个人自荐应聘表于2009年1月3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第三阶段:2009年1月4日至1月7日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考评聘任工作组发放民主测评表和民主推荐表,教职工现场进行无记名填写。填写完毕,由考评聘任工作组统一收回表格,进行结果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如实向院党委报告。2、教学教辅后勤部门教职工对本单位干部进行推荐。党政部门干部、教学教辅研究单位现任党政负责人对党政部门干部进行推荐。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对本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预

10、备人选进行推荐。3、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博士对教学教辅研究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推荐。4、召开正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根据上几轮推荐的结果,按等额或差额进行推荐。5、推荐结果由考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后报院党委。第四阶段:2009年1月8日至1月15日,院党委进行初步人选遴选,确定拟任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各考评聘任工作组按程序对拟任处级干部进行考察。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处级干部人选。第五阶段:2009年1月16日至22日,公示拟任处级干部人选名单。第六阶段:2009年2月26日至28日,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大会,宣布干部聘

11、任、任命决定;办理聘任、任命手续,相关干部进行工作交接。七、组织领导学院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保证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昆明学院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梁晓谷、陈世波副组长:孙 勇、李媛芬成 员:陈兆雄、熊 晶、罗明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委组织部主 任:董建华副主任:杨 斌、张士芬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统计、协调等日常工作。院领导带队组成考评聘任工作组,负责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等具体工作。院纪委对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八、有关政策1、实行处级干部到一定年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政策。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上的正处级干部,经党委批准可

12、改任正处级调研员。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上的副处级或正科级干部,任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五年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党委批准可晋升为正处级或副处级调研员。2、现任副处级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处级干部聘任的,保留原级别待遇。九、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认真传达院党委的实施意见,了解工作程序和相关政策,理解支持学院党委的决定。广大干部教职工要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此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积极参加应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已经明确的机关部门和教学系部牵头人,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好聘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新聘任干部到位交接工作前,必须

13、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要严格干部聘任工作纪律,全院教职工都要遵守聘任工作纪律,不做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实施聘任方案的事,对不守纪律,破坏团结,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附件:1、昆明学院中层干部聘任职位及职数 2、昆明学院中层干部考评聘任工作组分组名单 3、个人自荐应聘表 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昆明学院中层干部聘任职位及职数一、党群机构序号部门职务名称干部职数备注1党委办公室主 任1人副主任1人2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审计处合署)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审计处处长1人监察审计处副处长1人3组织部副部长2人党校教务长(副处)1人4宣传部部 长1人副部长1人5统战部部 长

14、1人6机关党总支书 记1人副书记1人7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1人副主席(副处)1人二、行政管理机构序号部门职务名称干部职数备注1院长办公室主 任1人副主任2人2人事处处 长1人副处长2人3教务处处 长1人副处长4人其中1人兼高教研究所所长4计划财务处处 长1人副处长2人5科研处处 长1人副处长1人6学生处(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处 长1人副处长2人7招生就业处处 长1人副处长1人8资产管理与设备处处 长1人副处长1人9后勤处(与后勤服务集团合署)处 长1人副处长2人党总支书记1人党员行政领导兼党总支副书记1人10保卫处处 长1人副处长2人11离退休工作处处 长1人党员行政领导兼党总支书记副处长1人12基建处处 长1人副处长1人13对外交流合作处处 长1人14昆师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 任1人派出机构15龙泉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 任1人派出机构16体院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 任1人派出机构三、教学业务机构序号部门职务名称干部职数备注1经济系主 任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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