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罗塘至龙脑公路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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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安县罗塘至龙脑公路建设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万安县罗塘乡人民政府(章)法定代表人:林 志 敏联 系 人:胡 永 春 电 话:13607962172编制时间:2008年12月24日目 录第一篇: 投标须知2第二篇: 评标办法 12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件19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件20第五篇: 技术规范25 第六篇: 投标书及附表26第七篇: 工程量清单37 第八篇: 图纸(另行购买)42 第 一 篇 投 标 须 知投标人须知表工程名称万安县罗塘至龙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单位万安县罗塘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林志敏联系人胡永春联系电话13607962172 建设地点万安县罗塘乡老港村标段划

2、分分两个标段:A标K0+000K4+000;B标段K4+000K8+000。一个施工企业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为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0日历天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2、公路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万元整。开标前一天下午5时前汇到指定帐户。购买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后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吉安招标投标网)、万安县招标投标网( 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JXDC)方式;2、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9年元月5日下午5时;3、招标人将于200

3、9年元月7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建设银行二楼)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元月12日上午9时开标会时间2009年元月12日上午9时地 点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建设银行二楼)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其他(1)投标企业在交纳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交纳资格审查及资料费1000.00元,投标企业拒绝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总 则1、工程招标范围1.1、工程项目名称:万安县罗塘至

4、龙脑公路建设工程。1.2、工程说明: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1.3、标段划分:A标段K0+000K4+000,长4.0公里;B标段K4+000K8+000,长4.0公里。一个施工企业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为准。 1.4、工期:100日历天。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自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凡已经过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合格,并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报名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报业主批准(备案),否则其资格预审更新材料不予承认

5、,将会造成其投标无效。1、 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2、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发生变化;3、 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其有关批件;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合同段的某部分投标,将不予考虑。3.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书编制与递交的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现场考察5.1、投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2、考察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作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

6、,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5.3、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二、 招 标 文 件6、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2009年元月7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招标投标网()发布。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篇

7、数 1投标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专用条款 5技术规范 6投标书及附表 7工程量清单 8图纸 7.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要求、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如投标人的投标书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书规定时间送到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为任何原因,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

8、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应在详细阅读本须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投标书。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授权书(3)压证承诺书(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工程单价分析表(6)投标书附表(7)资格预审的资料及其更新资料(如果有)(8)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格式、大纲和辅助资料办理,表可按同一格式扩展。除

9、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9.2、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10、投标价格10.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工程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10.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不管招标人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费用投标方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书被认

10、定为废标。10.3、工程保险10.3.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投保费率按清单规定的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在第100章填报,中标后业主将按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10.3.2、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0.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10.5、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实力和市场因素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工程数量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专用条款第70.1款规定的调整外,投标人填写的单价不做

11、其它调整。10.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更改,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10.7、投标价中的临时用地租用费(不含拆迁补偿),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2.3款的规定办理。10.8、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下表所列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以下表材料价格的10%(含本数)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 需评审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序号材料规格和名称价格(元)1钢筋(综合)4000/T2水泥360/T10.9、招标人不接纳调价涵。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日

12、期,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担保12.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资料表规定的数额以转帐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元月11日下午5时29分以前汇入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帐户(开户

13、行:中国建行万安县支行;户名:万安县招标投标中心;帐号:36001456500052401417)。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转帐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开标时应提交投标人的进帐票据原件,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12.2、宣布中标后,未中标的单位在7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12.3、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12.4、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开、评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施工合同,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转包其他人。(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13、选择方案招标人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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