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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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一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第二条规划依据第三条指导思想第四条规划范围与期限第五条法定地位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第六条“十二五”规划目标及执行情况第七条“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评估第八条编制重点与对策建议第三章原则与目标第九条规划原则第十条住房发展总体目标第十一条住房发展分项目标第四章主要任务第十二条改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第十三条提升住房保障方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第十四条明确市场发展重点,引导购房健康消费第十五条制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第十六条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2、第十七条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打造生态宜居社区第十八条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推进既有住区整治第十九条明确年度时序安排,保障住房建设供应第五章实施保障机制第二十条政策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规划实施机制第七章附表 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决定、珠海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实施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订),加强对“十三五”时期珠海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建设的指导与统筹,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实现

3、住房供需平衡,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6) 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7)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年)(8)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9)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10)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11)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12)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13)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修订)(14) 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15)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6

4、) 珠海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17) 珠海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18)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省住房发展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积极发挥住房规划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强化政府住房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建设消费模式转型,促进住房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居得其所目标,助力珠海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的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为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为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期限为年至年。第五条 法定地位本规划是珠海市国民

5、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是实现住房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对近期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进行总体指导和控制的法定依据与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间,凡在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第二章“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第六条 “十二五”规划目标及执行情况“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新建住房面积约万平方米,完成上版规划目标的,其中商品住房完成规划目标的;保障住房的统计均按照套数,完成规划目标的。在居住水平方面,用年常住人口与现状住房总建筑面积测算为平方米人,超过规划确定的居住水平目标。第七条 “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实施评估(一)确立住房发展目标,合理构建住房供应

6、结构体系“十二五”期间,珠海的住房建设基本上达到了住房发展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促进住房市场供求相对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改进住房分配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多层次、宽覆盖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二)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我市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珠海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年关于印发的通知(珠府办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以公共租赁

7、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年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号)颁布实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积极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十二五”期间,为落实国家、省房市调控政策,抑制房价上涨过快,调整东西区发展不平衡,稳定全市住房价格及供需结构,年月日珠海出台“限价令、限购令”(下文简称“双限”)政策,有效控制了主城区过热的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确保自住需求得到满足。(四)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虽然加大了西部地区的住宅用地供应,但生活配套不便使西部地区的住房资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上一版规划未形成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制度、规划中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不利于政

8、府根据住房市场和宏观政策的调整,结合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供需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一版规划期间未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监控住房市场,未能通过对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来及时掌握珠海市住房市场的趋势,以便及时出台调控政策。第八条 编制重点与对策建议本规划应重点对珠海的住房供应体系与供应结构、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需求规模、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本规划应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决策和综合部署,深入分析当前珠海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重点;结合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精神,构建符合珠海实际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制度;同时,以珠海市“

9、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为指导,进行住房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第三章原则与目标第九条 规划原则(一)强化住房发展的社会功能和政府住房保障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作为住房发展的首要目标,更加突出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改善保障民生的社会功能,促进住房资源均衡配置,满足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和合理住房改善需求;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责,重点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的居住条件。(二)坚持住房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合城市自身特点和总体发展目标,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保障与市场、需求与供给、住房建设与设施配套、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坚

10、持与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和协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以国家和省级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重点突出对土地、财税、金融等关联资源配置和调控的引导,确保住房目标的实现。(四)坚持突出重点、分步落实。落实各项住房政策要求,明确规划期内住房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实现住房发展建设稳步有序推进。(五)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第十条 住房发展总体目标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需结构,稳步提

11、高居民住房水平,更好保障住有所居。落实国家、省住房发展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助力珠海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建设国际宜居城市;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改进住房配置方式,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满足居民对居住条件改善和居住环境提升的需求,实现住有所居、居得其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防范市场风险,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到年建成较为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全口径、多层次、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居住条件持续改善,资源节约集

12、约利用,人居环境良好,居住质量和水平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第十一条 住房发展分项目标(一)总量和居住水平目标至“十三五”规划期末,珠海市城镇住房建筑总规模达到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新建城镇住房总量约为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居住水平全面达到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二)住房保障目标以实现住有所居为总体目标,逐步实现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最终通过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到年末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力争达到,进一步加大对外来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建成

13、较为完善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全口径、多层次、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珠海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三)质量与环境目标满足居民对于居住条件改善和居住环境提升的需求,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与居住尊严,居住质量、空间环境、设施配套全面达到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最适宜居住的海滨花园城市住区,创建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生活舒适的宜居珠海、美丽珠海和幸福珠海,促进居民住房向安居、宜居、乐居方向发展。“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改善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力争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水电煤气等市政设施普及率达到,医疗、教育、体育

14、等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普及率达到。第四章主要任务第十二条 改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保障原则和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的市场调节原则,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处理好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系,确保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统筹规划、协调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稳定经济、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分类配置、促进增长的作用。不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全口径、多层次、能循环、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和资金的投入力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储备土地用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合理调配土地资源,分类指导住房开发建设,均衡中心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和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强度,以中小户型的配置引领新城新区住宅发展规划;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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