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内装工程招标文件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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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NXITC090908G056工程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 建设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盖章)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二 0 一 0 年三月 九 日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0841 号批准建设

2、。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业主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内容:标段: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标段:培训中心室内装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登记备案手续4报名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3 月 9 日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

3、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合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提供进宁备案许可(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0 年 3 月 29 日,地点为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地点:2010 年 3 月 29

4、 日,地点为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 地 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 86 号 邮 编: 750001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何洪 联 系 人: 朱宏 电 话: 0951- 2155007 电 话: 0951-5064119 传 真: 0955-2155007 传 真: 0951-5064119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联系人:何洪电话:0951-21550071.1.3 招

5、标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 86 号联系人: 朱宏电话:0951-50641191.1.4 项目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1.1.5 建设地点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1.1.6 工程概况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培训中心室内装修。1.1.7 招标范围I 标段:行政办公楼室内装修II 标段:培训中心室内装修1.2.1 资金来源 自筹及贷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 3 月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0 年

6、5 月 29 日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2008 年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相关类似业绩4信誉要求:有重合同守信誉证明建造师资格: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 统 一 组 织 现 场 踏 勘 ,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对 现 场 进 行 踏 勘 以 获 取投 标 人 自 己 负 责 的 有 关 资 料 。 踏 勘 现 场 所 发 生 的 所 有 费 用 由投 标 人 自 己 承 担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

7、题的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 3 日内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所有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后 2 日内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接 到 所 有 投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文 件 后 3日 内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如果有、附在投标文件(八,其他材料)内3.2.1 投

8、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日期起)3.3.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前一天(财务换取收据)开户名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帐 号:240001409000066505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上年度的财务报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7 年至 2009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7 年至 2009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详见 3.7.33.7.4 投

9、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文本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4 份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招标人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在 2010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0 年 3 月 29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投标综合交易大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园街 3 号宁夏人民会堂南侧)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检查开标顺序:递交标书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

10、代表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 10%7.3.3 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需携带原始文件的副本)1、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证明;2、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3、 投标保证金收据;64、外地施工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 .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11、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

12、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社保证明、外省投标企业需携带进宁注册备案手续、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副本,公证件无效,未按要求提供,资审不予通过)(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报表显示企业上年度没有亏损;(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4)信誉要求:近四年内“重合同、守信用”证书;(5)建造师资格: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同时提供) ;(6)其他要求:注册建造师近三年从事过工程管理(以工程竣工备案

13、表为准)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8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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