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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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 复习 2013 12 考试题型 一 单项选择题 每题1分 共20分 二 多项选择题 每题2分 共10分 三 简答题 每题6分 共30分 四 案例分析题 3小题 共40分 主要学习内容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企业法 个人独资 合伙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四章 破产法 第五章 物权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七章 竞争法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第九章 消费者保护法 主要知识点 一 绪论 1 经济法 词源 摩莱里的 自然法典 首次使用 经济法 概念 1 目前一般公认的观点认为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 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教材 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产 生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2、总称 2 经济法律关系 1 概念 由经济法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 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 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当事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 公司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被 依法责令关闭的 应当解散 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 有关机关 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进行清 算 破产 人民法院15日内成立清算组 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 同二 四 破产法 一 破产申请 1 提出 多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引起 此 外清算组 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 管辖 在地域上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在级别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确 定 如三鹿 中院 广东信托

3、高院 二 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应当同时指定管 理人 A管理人资格 a 机构 主要由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破 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按市场化方 式进行运作 b 个人 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士 参与执业责任 保险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但因过失犯罪 如交通肇事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 只要符合担 任管理人条件的可以担任 二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如 律师资格证 会计师资格证被吊销 三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 债权人的董 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 四 人民法院认

4、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B管理人职责 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 清 理 估价 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 具体 职责 1 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 2 负责债务人必要的经营活动 3 管理 处分 评估和分配债务人财产 4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仲裁等法律活动 5 行使其他职权 如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三 债权人会议 1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自债权 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 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 时 或者管理人 债权人委员会 占债权总额 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时召开 召开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 已知的债权人

5、2 债权人会议的议事规则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 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 2以上 但是 本法另 有规定的除外 如 和解协议2 3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 损害其利益的 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 之日起15日内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 束力 3 和解协议草案的表决 1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 由出席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并且其所代表 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 3以上 2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 由人民法院裁 定认可

6、终止和解程序 并予以公告 管理人应当 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并向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职务的报告 也即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并不当然具有法律 效力 它还须经过法院的认可 四 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2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 分配普通破产债权 剩余财产在债权人中按比例 清偿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按照比例分配 特别提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 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涉及债务人 财产的下列行为 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 以撤销 1 无偿转让财产的 2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

7、行交易的 3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 放弃债权的 五 物权法 一 物权 1 概念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 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种类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和留置权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2 物权变动 指物权的取得 变更和丧失 主要形式 1 不动产登记 2 动产交付 3 其他情形 1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 是指经权 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 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 簿的事实 登记

8、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如房屋 汽车等 物的买卖等 合同 房屋购买 过户登记 物权转让标志 交房 2 动产交付 1 定义 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 2 方式 现实交付 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 际控制之下 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理权现实地 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方式 其中 船舶 航空器 机动车等权利变动 交付 登记 观念交付 提前占有或指示第三方或约定权限交付 分简单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二 所有权 1 共有 1 财产的所有形式 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共有 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享有所有权 如夫妻对婚后共同添置财产的所有 还有家庭共有 l2 共有的分类 1 按份共

9、有 又称为分别共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 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甲乙共买出租车跑运输 3 7投资 利润3 7 2 共同共有 共有人以共有关系 如夫妻关系 家庭关 系 为基础对共有的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 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的性质 不分割的共有权 l3 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 1 遵守法律的原则 2 遵守约定的原则 3 平等协商 团结和睦的原则 4 保存和发挥物的效用的原则 三 担保物权 1 担保合同及其效力 1 设立担保物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 或第三人 应当订立担保合同 2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 但法律 另定除外 如 爱情保证金 3 担保合同

10、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 债 权人有过错的 相应承担民事责任 2 抵押 1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 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 者以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 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 物 2 抵押的特征 1 抵押物为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2 无需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3 抵押物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3 抵押权的设定 1 设定方式 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2 抵押当事人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3 抵押物 又称为抵押财产 4 抵押登记 抵押物登记的效力有两种情 形 A 必须抵押

11、登记才生效的情形 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 3 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招标 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 4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以上情形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B 以下几种抵押不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 生产设备 原材料 半成品 成品 2 正在建造的船舶 航空器 3 交通运输工具 以上情形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如汽车抵押不登记 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六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不适用合同法的三种情形 1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 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 有关财政拨款 征税和收取相关费用 征用 征购等行为 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应 适用行政法

12、的规定 3 法人 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 适用有关公 司 企业的法律 二 要约与承诺 1 要约 1 要约的概念 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 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许多场合又称为 发价 发盘 2 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 特定或不特定 作出 如商品标价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2 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 又称要约引诱 常见的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原则上为要约邀请 如其内容符合要约规 定的 视为要约 3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 也可以撤

13、销 要约不得撤销的三种情形 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二是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三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 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 承诺 1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承诺的条件 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 承诺可以撤回 但不能撤销 三 格式条款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 订立规则 合同法第 条第 款规定 采用 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 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 任的条款 按

14、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 解释规则 格式条款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 加重对 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法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 两种以上解释的 有两个处理规则 1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解释 2 格式条款文本和非格式条款文本不一致的 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 代理 1 代理的概念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 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 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 度 2 代理的特征 代理是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进行的行为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

15、是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 代理的种类 委托 法定 指定 A 委托代理 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 生的代理 被代理人的授权是委托代理的前提 条件 B 法定代理 指非依本人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 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 如 依据我国 民法通 则 第14条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 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C 指定代理 指依照法律规定 由有关单位或 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如对未成年 人的监护有争议的 根据 民法通则 第16条 规定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由未成年人 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 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

16、 不服提起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裁决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一种委托代理 确定了合 同代理制度 五 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生效要件 2 无效合同的种类 1 合同的生效要件 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 但是 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 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2 无效合同的种类 1 一方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损害国家 利益 2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 合同的履行 1 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 约定的条款 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实现 合同目的整个行为过程 2 履行原则 法律规定的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 义务时必须遵循的准则 1 全面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正确而完 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 协作履行 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团结协作 互 相帮助 互相促进的基础上共同完成规定的各自 义务的原则 3 诚信履行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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