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妇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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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多年来,市在市妇儿委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促进男女平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组织领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按照“两纲”的目标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一、领导重视,“两纲”实施工作扎实有效党组历来对妇女、儿童发展工作非常重视,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市关于目标职责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成立了市“两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

2、的问题,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与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活动、“法律五进”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两纲”目标的全面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二、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增强与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制定了市“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在每年的三月份和“12.4”普法宣传

3、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并将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同时,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做好“法律超市”和“订单普法”工作,使法制宣传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几年来,全市各级法制宣传队伍深入机关、学校、农村、企业、社区举办各类法制宣讲活动千余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上千场次,印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30余万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45期,培训执法人员、乡镇站所负责人、村两委成员等重点人员15000多人,妇女受教育面达15万余人次。二是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小学校全部开设法制课,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初步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

4、、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全市所有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各级学校举办法制竞赛450场次,开展“模拟法庭”486场次,创设青少年维权岗14个,组织以案释法授课千余场。此外,各级积极依托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法律学校等阵地,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三是将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列为普法重点区域,认真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2348”专线电话、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工作全面纳入了社区法律服务窗口 ,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上街发放宣传材料,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创

5、办法制专栏,以及举办培训班、学历教育班、法制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逐年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逐年提高。三、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把他(她)们所受到的损失和伤害降到最低。几年来,全市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业务每年不少于3000件,涉及妇女、儿童的近三分之一,全部无错假证发生;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

6、事务,解答群众咨询,涉及接受妇女、儿童的诉讼代理每年不少于30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可达近千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每年受理鉴定事项200余例,其中涉及妇女、儿童的达30多件。各法律服务机构热情为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服务,对于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证申请坚决不予受理,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全市已成立法律援助机构6个,所有乡镇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在社区和高校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以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为依托,健全弱势群体资料库,为全市70岁以上

7、的老年人、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全市残疾人等建立法律援助联系卡,落实11项便民利民措施,保障弱势群体就近就快获得法律援助。市与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老龄委联合出台文件,为全市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将法律援助任务量分解到各法律服务机构,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了城市社区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服务机构定点咨询、联系制度,对困难群众实施了有效的法律援助。认真做好弱势群体调查工作,为全市符合法律救济的人群建档立卡,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实现“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目标。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发入“援助绿卡”3万多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3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其中,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受援人数达到236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达到52人。为560余名特困残疾人发放了法律援助优待证,建立了全市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联系卡,免费长期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妇儿委的领导下,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在努力做好本系统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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