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的资本运作

上传人:yh****1 文档编号:125966358 上传时间:2020-03-2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蒙牛的资本运作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蒙牛的资本运作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蒙牛的资本运作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蒙牛的资本运作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蒙牛的资本运作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蒙牛的资本运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蒙牛的资本运作(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蒙 牛 的 资 本 运 作1999 年 5 月成立的蒙牛, 在短短 9 年时间里 , 取得 了中国乳制品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完美境界。 蒙牛作为中国最优秀的民营企业之一 , 销售收入从 1999 年的 0.37 亿元飙升至 2006 年的 162.46 亿元, 增长 了 439 倍! 在中国乳制品企业中的排名由第 1116 位上升为 第 2 位, 创造了在诞生之初 1000 余天里平均一天超越一个 乳品企业的营销奇迹! 从最初创业 900 万元注册“内蒙古蒙 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到成为中国乳业界在海外上市的第 一家企业 , 其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和骄人的业绩为世人所惊 叹。蒙牛所历经的创业

2、之路, 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蒙牛资本运作的过程1.创业的头 3 年。1999 年 8 月 18 日 , 原任伊利副总裁 的牛根生创办“蒙牛乳业”。当时注册股本 1398 万股, 筹集到 的资金仅为 1000 多万元。创办初期, 蒙牛市场占有率远不及 伊利; 2001 年, 蒙牛全年乳制品零售总额只有 7.24 亿元, 仅 为伊利的 1/4。3 年间, 蒙牛虽先后进行了增资、股改等 4 次资本运作 , 但距离成为一家足以垄断乳业行业的巨头 , 资金 总是捉襟见肘。于是牛根生一面强调对资本“取之有道”,一面有意识地搜寻投资者。2.融资跳板。在 2002 年春节联欢晚会上, 牛根生与摩根 士丹利

3、投资经理结识 , 经过 11 个月 20 多轮的谈判 , 同年 12 月 19 日 , 蒙牛与美国摩根士丹利、香港鼎晖、英国英联三家 公司举行了投资入股签字仪式, 三家公司一次性向蒙牛投资2600 多万美元, 共持有“蒙牛乳业”约 32%的股份。一年后 , 外资又以可换股债券形式, 再次注资 3500 万美元。海外资本的介入不仅仅起到了输血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 提升了蒙牛的视野 , 在短短的几年中 , 蒙牛的资本运作战略 可谓步步为营, 让人眼花缭乱。( 1) 组建海外投资性壳公司。2002 年 6 月 5 日, 摩根士 丹利等海外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 “蒙 牛乳业 ”(China Dairy

4、 Holdings) , 注册股本 1000 股 , 注资 1 美元 , 每股面值 0.001美元。这是对“蒙牛股份”投资的主体公司和“蒙牛股份”香港 上市公司的映射公司。6 月 14 日, “蒙牛乳业”在毛里求斯设 立全资子公司中国乳业“毛里求斯公司”,这是直接对境 内“蒙牛股份”投资的壳公司。( 2) “蒙 牛股份 ”股 本结构的重组。2002 年 9 月 23 日 , “蒙牛股份”在英属维京群岛( BVI) 注册了两家新公司: Jinniu Milk Industry Ltd.( “金 牛 ”公 司 ) 和 Yinniu Milk Industry Ltd.( “银 牛 ”公 司 ) ,

5、 两家公司注册股本 5 万股 , 注册资金 5 万美 元, 每股面值 1 美元。“金牛”和“银牛”成立后, 即以面值购得 了全部的“蒙牛乳业”股权 1000 股, 总代价 1 美元, 两家各持有 50%。( 3) “蒙牛乳业”扩股募资。2002 年 9 月 24 日, “蒙牛乳业 ”扩大法定股本 1 亿倍, 股份从 1000 股扩大为 1000 亿股。 根据其公司法 , 公司的股份分为一股十票投票权的 A 类股5200 股和一股一票投票权的 B 类股 99999994800 股 , 并规 定原来的 1000 股旧股算作 A 类股份 , 包含于 5200 股 A 类股份之内。10 月 17 日

6、, “金 牛 ”与 “银 牛 ”以 1 美元/股的价格 , 分别 投资 1134 美元、2968 美元认购了 1134 股和 2968 股的 A 类股票 , 加上以前各自持有的 500 股旧股 , “金 牛 ”与 “银 牛 ”合 计持有 A 类股票 5102 股。随后, 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外资机构以 530 美元/股的价 格, 分别注资 17332705 美元、5500000 美元、3141007 美元 ,认购了 32685 股、10372 股、5923 股的 B 类股票, 合并持有 B 类股票 48980 股 , 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外资机构总计为 “蒙 牛 乳业”注入资金 2597.3712 万

7、美元。 “蒙 牛乳业 ”其 余股票则 并未发行。( 4) 毛里求斯公司注资 “蒙 牛股份 ”。 完成扩股募资之后 , “蒙牛乳业 ”将 募集的 2597.3712 万美元全部注入全资子公 司 “毛 里求斯公司 ”, 通过 “毛 里求斯公司 ”对 境内 “蒙 牛股份 ”投资, 间接持有“蒙牛股份”66.7%的股份。至此, “蒙牛股份 ”完成首轮海外融资的全部操作。在首轮融资中, 三家海外投资商在进入“蒙牛乳业”的最 初控制了其 90.6%的股权。但由于在投资协议中规定 : 战略 投资者持有的 B 类股票在 “蒙牛乳业”中每股可投一票, 而“蒙牛股份”管理层透过 “金牛 ”“银牛 ”持有的 A 类

8、股票每股 可投十票 , 所以实际上 , “蒙 牛股份 ”管 理层拥有了 “蒙 牛乳 业”51%的投票权。同时 , 三家外资机构与蒙牛管理层签订协议 : 未来一年中 , 如果蒙牛管理层没有实现维持蒙牛高速增长 , “蒙 牛乳 业”及其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账面上剩余的大笔投资现金将 要由投资方完全控制 , 并且将拥有 “蒙 牛股份 ”60.4%的绝 对控制权; 如果实现高速增长, 蒙牛就可以将 A 股按 1 拆 10的比例转换为 B 股。( 5) 次轮融资。2003 年 8 月, 蒙牛管理层提前完成任务。从 2002 年底的 16.69 亿元, 到 2003 年底的 40.72 亿元, 蒙牛 的

9、销售收入增长了 1.5 倍。9 月 30 日, “蒙牛乳业”将已发行的 A、B 类股票全部赎, 并重新发行 900 亿股普通股, 加 100 亿股可换股债券, 每 股 面 值 均 为 0.001 美 元 。 三 家 海 外 投 资 商 再 次 注 资 3523.3827 万美元 , 认购 “蒙 牛乳业 ”发 行的 3.67 亿可换股债券 , 约定未来转股价 0.74 港元 /股 ( 2004 年 12 月后可转 30%, 2005 年 6 月后可全部转股) 。随后, “蒙牛乳业”通过全 资子公司 “毛 里求斯公司 ”向 “蒙 牛股份 ”注 入出售可换股债 券募集的全部美元资金, 增持“蒙牛股份

10、”股权至 81.1%。随后, 牛根生又与三家海外投资商签署了一份被媒体称 之为 “对 弈国际投资巨头 , 牛根生豪赌 7 千万股权 ”的 协议。 大致内容是: 如果“蒙牛股份”今后三年的复合增长超过某一 数值, 三家海外投资商将赔偿“金牛”公司 7800 万股的“蒙牛 乳业”股份; 否则, “金牛”公司要向三家海外投资商赔偿同样 数量的股份或相当数量的资金。( 6) 成功上市。2004 年, “蒙牛乳业”为上市做了最后的 准备。1 月 15 日, 牛根生从谢秋旭手中购得 18100920 股“蒙 牛股份”,占蒙牛总股本的 8.2%。3 月 22 日, 若干银牛股东向 两名内部人士转让了 324

11、4 股“银牛”股份。同日, “金牛”“银 牛 ” 分别向各自当时的若干股东发行及配发 32392 股和 32184 股股份。3 月 23 日, 牛根生从三家海外投资商象征性 的以 1 美元的价格分别购入 5816 股、1846 股、1054 股的 “蒙 牛乳业”的股权。至此, 牛根生直接控制了 “蒙牛乳业”的6.1%的股权。2004 年 6 月 10 日, “蒙牛乳业”(2319.H K)在香港挂牌上 市, 并创造出一个奇迹 : 全球公开发售 3.5 亿股 ( 包括通过香 港公开发售 3500 万股以及通过国际发售的 3.15 亿股) , 公众 超额认购达 206 倍, 股票发行价高达 3.9

12、25 港元, 全面摊薄市 盈率 19 倍, IPO 融资近 13.74 亿港元。摩根士丹利称: “蒙牛 首次公开发行创造了 2004 年第二季度以来, 全球发行最高 的散户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超额认购率。其需求相当于前五 个 1 亿美元以上公开发行交易需求的总和。”事实上, 2005 年 4 月 7 日, “蒙牛乳业”宣布, 由于公司表 现超出预期 , 三名外资股东已向 “金 牛 ”公 司提出 , 以无偿转 让一批价值约为 598.8 万美元的可换股票作交换条件 , 提前 终止“千万豪赌”的协议。这则报道应该可以解读为三家海外 投资商已经承认了失败。牛根生先后两次与国际资本进行博 弈, 最终大获

13、全胜。二、蒙牛资本运作解析1注册地税收问题由于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时股份转让要受到公司和税务法规,大陆资本市场规范,外汇管制以及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多重因素的捆绑,股权流通成为了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通过直接上市路径退出的一大障碍。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海外风险投资者一般不选择直接投资中国企业的本土实体,而要对企业进行改制,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来控制境内的实体公司。同时由于避税地多为原英属殖民地,其法律原属英美法系,更容易被交易所、监管机构以及国际投资人理解和接受。当然,除此之外,选择在海外注册还有更深远的意义避税。通常离岸公司设立在英属维京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等世界著名的避税

14、岛。这些避税岛对当地注册公司每年只收取很少的年费,豁免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应付税和印花税。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其注册地只能是香港,中国大陆,百慕大和开曼群岛四地,由于通过香港和中国公司往往需要一些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程序,因此许多企业选择购买或直接创立百慕大或开曼群岛壳公司达到香港上市的目的,从而避开了中国证监会对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种种限制。一般而言,注册在开曼群岛,BVI 等地的优势有如下几点:(1) 高度保密,股票可以不记名,离岸公司注册地的公司法大都以英国商业公司法或国际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公司的股东资料,董事名册,股权比例,受益状况等资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护,公众不能查

15、阅。即便是专业机构进行核查,公司注册代理也须征求公司股东的意见方可披露,因此使得公司的股权运作等更为灵活和隐秘;(2) 在注册地境外之商业活动,无需缴交当地之税款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缴纳,可减轻税务负担,这也是为何蒙牛公司选择将金牛、银牛和开曼、毛里求斯公司分开注册在三个不同避税地的原因;(3) 允许一人董事,股东;(4) 对董事、股东的国籍身份无限制,在一些国家限定比较多的公务员或者特殊身份的人均可拥有自己的离岸公司;(5) 可在其它国家开设银行户口,可辨免外汇管制带来的不方便。世界各国政府都承认并允许离岸公司在本国开展业务或投资,世界各大银行也都承认离岸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并为其财

16、务运作提供方便。这一点对于外汇管制这一国情下的中国公司意义尤其重大;(6)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无需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管理也很简单,董事会、股东会可在世界任何地方召开,每年只需由商业秘书将年报材料和费用交给注册代理人,便可保证公司的正常合法持续,因此注册的总体成本非常低,设立离岸公司,进行海外上市、融资省却很多繁琐的行政手续;(7)注册国一般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绕过非关税贸易壁垒;例如,根据中国法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外商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有关部门批准;境内投资收益汇出需经外汇主管部门审核;等等。(8)注册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