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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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 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4 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安保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

2、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4)安保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5)安保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6)安保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7)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8)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 内容与要求5.1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日常)

3、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综合性检查,含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5.2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班组安全管理情况。5.3 抽查和巡回检查:(1)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部门安全

4、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有无其它事故隐患。(3)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易

5、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防盗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5.4 定期检查:(1)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2)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3)工程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4)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6)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组织

6、部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5.5 季节性安全检查:(1)安保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

7、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2)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5.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2)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5.7 事故隐患处理5.7.1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1)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事故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

8、28日前向安保部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2)安保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3)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5.8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

9、卫生隐患整改通知”(见附表)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保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保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3)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4)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保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10、5) “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归档。5.9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2)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保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3)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概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5)治理

11、结束后,安保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5.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1)安保部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内容包括: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监管

12、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6 附则1)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2)“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重大事

13、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7 表单记录(1)安全检查表(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2)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3)事故隐患月报表(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数字安监”)(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8)预警指数(R)表(9)事故预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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