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黄岩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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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黄岩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一、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三年目标,编制全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年),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林特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重点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加工业水平。通过整顿,扶持一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的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

2、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制定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参加单位:区经贸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环保局2、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成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3、整治食品生产区域性质量问题。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参加单位: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发展计划局4、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质监分局(三)实施农业投入品专项

3、整治。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禁止在生猪饲养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农兽渔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力争蔬菜、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兽渔药残留明显下降,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副产品基地内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参加单位:区林特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环保局(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全面推行商品准入制度和市场巡查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重点工作及

4、责任单位:1、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促使城镇居民注重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意识明显提高,购买安全放心食品和绿色环保产品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促使绝大多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达到绿色市场标准,城区的60%农贸市场退路进厅或改为连锁超市,连锁超市销售生鲜食品的比重大幅上升;促使进入绿色通道的食品都能符合质量卫生标准,鲜活食品运输采取保鲜措施,公路运输的白条肉实行吊挂、封闭运输,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面向社会的生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得到较大发展。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参加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

5、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2、推行市场商品准入制度。实现城区大型超市的主要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3、加强对区外调入生猪的管理,建立生猪调入、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及肉品处理等制度;推进生猪、牛羊等定点屠宰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的目标,“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4、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大力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参加单位:区经贸局、区质监分局(五)加强食品消费领域监管。加快推进餐饮业

6、、食堂等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力争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六)加强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加大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行为。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参加单位: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区供销社(七)依法查处食品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重视查办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八)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制订全区推行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

7、监督网建设规划,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区经贸局、区工商分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质监分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供销社(九)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力争年内全区乡镇连锁超市的覆盖面达50%,到2007年达100%。牵头单位:区经贸局参加单位:区工商分局、区供销社2、实施“万村放心店”工程。全区符合创建条件的行政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的覆盖面2005年达50%,到2006年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参加单

8、位:区经贸局、区供销社(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明确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理顺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监察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2、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经贸局、区监察局3、建立种养殖、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十一)构建群众监督网。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

9、建立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全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参加单位:区消费者协会、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林特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2、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十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十三)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支持有关部门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

10、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检、暗查暗访等经费。加大对现代农村流通网建设的财政扶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十四)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订全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尽快清理食品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参加单位:区经贸局、区卫生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区林特局(十五)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研究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挥现有检测机构作用,实行资源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林特局、区工商分局(十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

11、,加快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十七)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制订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2、制定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渔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发布办法。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林特局

12、3、制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的发布办法。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4、汇集分析和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林特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十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常识教育力度,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1、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参加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科协、区广电局、区新闻信息中心2、中小学开展饮食卫

13、生科学知识教育。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加单位:区卫生局(十九)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研究起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林特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二十)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协调机构,把食品安全列入建设“平安黄岩”的重要内容,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二十一)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抓好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每年春节前组织一次食品安

14、全工作综合检查。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林特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新闻中心二、工作要求1、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负总责,其他参加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对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建立内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分工项目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具体工作任务,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2、本方案确定的实现具体目标的期限与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一致,均为2005年至2007年。各有关单位应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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