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平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研究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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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政学课程论文 基于公平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研究摘 要2011 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和税率级次做了调整,但这只是个税改革的起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有很多不够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深入改革。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个人所得税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分类课税模式也产生了很多缺陷与不足。优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需要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的改革。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已经不是某一个具体要素的改革,而是进入到了一个整体性改革阶段,需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全盘统筹规划,考虑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改革的内容包括课税模式的转变、费用扣除的确定、税率

2、表的调整、征收管理流程的重构等。关键词: 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 税收公平; 改革建议 AbstractIn 2011, the cost of personal income tax deduc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and the tax rate class times made adjustments, but this is only the start of a tax reform,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not perfect, there are many place, needs

3、further reform. 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is dependent external environment has changed dramatically, and classification taxation model also had many defects and deficiencies. Optimization of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their individual income tax, w

4、e need to further promote the reform of all aspects.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in China is not one specific elements of reform, but has entered a stage of comprehensive reform, requires a combination of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overall status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consider th

5、e measures operability elements of reform include lesson changing tax model, to determine the cost deduction, tax adjustment tabl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re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the like.Keywords: Fairness; personal income tax; tax equity; reform proposalsword范文目 录1税收公平理论31.1税收中的公平原则31

6、.2公平原则的界定32个人所得税相关理论32.1个人所得税内涵32.2个人所得税功能32.3个人所得税模式33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公平性方面的理论分析33.1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上的理论分析33.2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级上的理论分析34公平视角下中国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34.1税制结构设计不符合公平要求34.2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发挥不到位34.3税收征管不力,导致公平缺失35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概况35.1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税制结构优化同步35.2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36基于公平视角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议36.1课税模式的选择36.2拓宽纳税范围36.3以家庭为单位,实行“人性化税

7、率”36.4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降低税率级次36.5完善税收征管机制3参考文献3word范文 .1税收公平理论1.1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税收理论中体现为税收公平。税收公平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税负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保持均衡。税收公平原则是关于税负公平的分配于各纳税人的原则,它是政府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税收公平的衡量是以纳税人的纳税条件为前提的,而不只是孤立的看税负本身,衡量税负要和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相结合。 税收的公平原则能有效地调节居民收入,平衡收入分配不均,缩小居民收入之间悬殊的差距。政府用税收手段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减轻对低收入群

8、体的征税,同时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分配境况,以此来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1.2公平原则的界定在公共经济学中,政府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首要原则是税收公平原则。各阶级和各个人之间公平分配税收负担, 税收不仅能够影响社会财富的分配,而且还会影响各阶级间和个人之间的社会地位。为了达到用税收政策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政府应该通过征税来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的危机。质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每个公民都应有纳税的义务,税收负担应该普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二是应该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征税相应大小的税收。因此,采用累进税率,收入多者适用高税率,收入少者适用低税率。2个人

9、所得税相关理论2.1个人所得税内涵个人所得税是一种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直接税,它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主体、税率、征税对象。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当事人。狭义概念纳税主体就即纳税人。广义概念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务代理人。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它是一种课税的尺度,我国现行个人所得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它是一种课税的界限。狭义的征税对象仅限于个人经常性所得。广义的征税对象,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或方式所获得的一切收入,

10、包括偶然性、临时性所得,形式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和其他形式。目前,世界各国大多以广义来解释个人所得概念。2.2个人所得税功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一方面是通过对不同来源的收入和不同水平的收入实行差异化征税,一般对于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收入设定不同税率,从而产生不同税负。另一方面是通过累进税率进行的,在累进税率下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不断提高,从而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纳税,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税率纳税。个人所得税设定费用扣除标准使较低收入者少缴或者不缴收入个人所得税,从而保护低收入群体。这有利于改变收入分配结构,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此外,个人所得税在

11、形成财政收入之后,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来支持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2.3个人所得税模式纵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发展历程,主要存在四种基本类型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分别是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综合所得税制模式、混合所得税制模式和单一所得税制模式。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是对同一个纳税主体的不同来源和不同性质的各类收入所得,按照税法规定采取不同税率分项课税;综合所得税制模式是将同一纳税主体的各种来源所得综合起来进行整体课税;混合所得税制模式也称作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这种税制模式实行分项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单一所得税制模式在税率方面采用统一的单一比例税率,在费用扣除方面设置免

12、征额,个人全部所得减除免征额后剩余部分按照比例税率计税。3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公平性方面的理论分析3.1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上的理论分析当前主流的税制模式主要有分类税制、综合税制以及混合税制。我国现行所采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所谓的分类所得税制,主要是依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将个人所得分为若干种类,诸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利息所得、租金所得、营业利润所得等,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规定不同税率按不同的征收方法分别进行课征。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将收入来源按其性质不同分为 11 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租金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利息和红利

13、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实行分类税制自然也有它的优点,它能简化税额的计算过程,便于税务机关对税收收入的控制。但是,分类税制容易使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经济结构逐渐转变,居民的个人收入构成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所得形式也是越来越多元化,当前的分类税制已经无法囊括各种各样的个人收入,诸如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考虑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附加福利包括住房补贴、公费医疗补贴等等,这一情况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尤为严重。所以当前的分类税制容易使那些收入多样化且不包括在这 11 类所得里面的居民收入游离于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造

14、成居民之间个税征收的不公平。其次,从公平角度来看,对来源不同的所得采用不同的征收标准,不能真实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例如相同收入总额的两个居民个体甲和乙,甲的收入比较单一,都来自于工资。而乙的收入来源包括工薪,租金所得和稿费所得。按照当前我国的分类税制,往往会造成乙的税收负担要低于甲的税收负担,造成相同收入总额的两个个体税收负担的不公平,无法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3.2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级上的理论分析当前我国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税制模式下的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所得税率并存的税率。现行的税率与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超额累进税率相比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税级偏多,边际税率偏高。从 2011 年

15、 9 月 1 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已正式实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级数由九级降为七级,累进税率调整为3%至45%。从理论上来看,级数越多、边际税率越高,就越能体现公平。但事实并非如此,高边际税率的存在,往往会更容易促使那些高收入者通过一些非常手段进行逃税;而低收入者由于社会地位原因,能力有限,而我国个税又实行的是源泉代扣代缴制度,无法像高收入者那样进行逃税,这样反而拉大了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违背了个税征缴的初衷。同时,根据一些专家论证,在起始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税率档次越多,累进越缓和。所以,我国现阶段个税应侧重于调节收入差距,设定的税率级数不应过多,同时边际税率也不应过高。4公平视角下中国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4.1税制结构设计不符合公平要求从税制模式上来看,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一直沿用分类所得税制。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的应税所得部分划分为 11类项目区别征收,分别适用不同的征收办法、适用税率以及费用扣除标准。分项计征个人所得税,可能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低收入者反而适用较高的税率,而高收入者则可以通过分散收入来源,利用各种费用扣除标准合理逃避税收,造成少缴税甚至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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