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餐厅合作经营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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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合作经营协议范本 开餐厅有很多的人都是合伙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经营合同,希望大家来收藏哦 有关餐厅合作经营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

2、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 范围: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_年_月_日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

3、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_向乙方支付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_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_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

5、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_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_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元/月的工资。 支付合伙债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餐厅烹饪设

6、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期间: 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元/月的工资。 乙方应当尽职尽

7、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作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禁止

8、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第六条 合作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

9、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_年_月_日 乙方

10、: 联系电话: _年_月_日 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以 方式出资,

11、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

12、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

13、,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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