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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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购房合同,需要的就阅读哦 表达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联系电话:_ 买受人: 身份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买受人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眉山小区,第_号楼_单元_室,该商品房用途为_,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辅房 储藏室车库

2、_单元_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调整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房屋计价方式及价款。 1.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元,计价_元;辅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元,计价_元。共计总房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水电无开户费,暖气开户费以供暖部门标准,望酿村村委负担20%。 3.除上述商品房价款外,甲方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代收下列费用: 1)_; 2)_; 3)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

3、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计人民币拾_万仟佰拾元整(¥:)。其中_ 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50%,共计人民币_元整。 (2)该商品房封顶时再支付总房款40%,共计人民币_元整。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再支付总房款10%,共计人民币_元整。 3.其他款项付款时间 _ 4.分期付款的时间(封顶、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滞纳金。 1.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

4、行出售。 3.购房客户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悔约的,已收取的房款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 如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顺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 2.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时; 3.其它经建筑部门认可的不可预见因素时;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

5、;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1.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届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2.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仍没按要求付清相应款项的,导致商品房不能办理交接,按乙方违约处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保修责任及期限。 1.甲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

6、.甲方在交房时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属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从而造成意外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维修。 第十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时间的承诺。 交房时达到水、电通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产权及使用权约定。 1.乙方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后,产权等由经济开发区及望娘村委统一办理。 2.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和土地部门规定提交所有有关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权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而

7、导致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延迟或不能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责任方除负担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另外负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出卖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买受人(签章

8、):经办人年月日 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阅读 出卖人: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徐俐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

9、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x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

10、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

11、,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

12、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

13、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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