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

上传人:yh****1 文档编号:125707044 上传时间:2020-03-19 格式:DOC 页数:54 大小:18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条文说明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重点说明。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条文。本条文说明主要起草人:杨忠吉、何海红、张国新、邢建鑫、刘维军、张克艺、李拥军、朱春信、李胜利、汤国华、谢绍甜、孟 亮。第一章 总 则 第1.0.2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说明:铁路运输安全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铁路第一要务

2、。近年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得到铁路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是工务部门服务于社会的光荣职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安全优质、兴路强国”铁路精神指导工务工作,实现工务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第1.0.3条 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说明:随着铁路发展,合资铁路规模不断扩大,铁路公司要和铁路局一样要确保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非常必要。工务部门必须积极推广采用“四新”,才能不断适应铁路发展形式,同时使用“四新”也是实现工务安全的有力保障。第1.0.5条 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

3、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说明:可能侵入限界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均应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他铁路营业线路上进行的上述施工作业也应参照执行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从宏观的角度提出了基本的原则,各铁路局(铁路公司)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同时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备案。第1.0.6条 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说明: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目前运营速度不超160km/h,按普速管理。由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依据委托协议管理的工务设备,如协议无特殊约定,其

4、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则执行。第二章 行 车 安 全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营业线作业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说明:为进一步明确施工、维修作业概念和内涵,避免“施工包括施工和维修”这样嵌套式的概念,本规则将工务设备的检修统称为作业,根据作业的项目及影响程度不同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两类。第2.1.3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说明:根据对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施工等级纳入施工天窗,并办理封锁或慢行施工手续。营业线施工是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工务、电务、供电、运输等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应加强施工管理,根据施工等级确定施工协调

5、小组,领导统一协调各专业之间结合部的管理。第2.1.4条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的作业。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维修项目分为应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说明:1、按照维修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级维修和级维修,级、级维修对作业负责人有不同要求。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等”,邻线未封锁时在区间作业人员上下车、装卸机具材料不得在两线间,站内不得在靠近正线的两线间进行。3、由于破底清筛道床以及更换、方正轨枕,枕下道床不稳固,列车通过时下沉量较大,间隔过密,产生连续性多波不平顺时,极易引发列车激振,所以两段间

6、隔应不小于18 m。4、在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列车速度较低,使用单人操作的冲击镐、电动扳手等轻便小型机具能够快速及时下道。但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好有效防护,来车时要及时下道。5、隧道内的除冰作业,当使用工具笨重,或结冰体积较大,掉落后可能侵限的作业,应纳入天窗点内进行。当使用轻便除冰工具,且结冰体积较小,掉落后不侵限的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第2.1.6条 天窗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施工天窗: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不应少于 180 min。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 min,单线不应少于90 min。维修天窗应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维修天窗原则上应安排在

7、昼间,并满足作业轨温条件。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说明: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划列车运行线或经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为确保大型养路机械纯作业时间,发挥其作业优势,做到单次作业效率和总体施工天窗时间的最优化,整体上减少施工与运输之间的相互影响,每次天窗考虑到大型养路机械运行及作业准备等附加时间,应不少于180分钟。取消封锁前慢行,对封锁前的准备工作有较大影响,天窗时间应不少于210分钟。大修列车施工由于准备时间相对较长,一般天窗时间不应少于240分钟。本规则确

8、定的维修天窗的时长和次数,是在保证运输和工务设备需要的基础上,规定的最低限度。由于工务线桥维修作业项目多样、数量差异较大。一些作业项目由于行车安全影响大或技术条件复杂,需要较长天窗时间。一些铁路运行图中已经具备(或经过调整后)提供更多天窗时间和次数的条件,使满足设备单位的工作需求,增加天窗时间成为可能。所以,应根据维修需要,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由于一些作业项目对轨温条件有明确的要求,超出作业条件范围,易引发安全事故,应根据作业项目、作业条件合理安排维修天窗时段,满足作业轨温条件。维修天窗一般应尽量安排在昼间,以保证作业效率。第2.1.7条 营业线施工作业(特别规定的慢行施工除外)和应纳入

9、天窗的维修作业应在天窗内进行。邻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说明:为确保安全,凡应纳入天窗内的作业不得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也不得无计划擅自组织进行。第2.1.8条 施工作业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施工计划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维修作业应由设备管理单位编制维修作业计划,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需临时安排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由设备管理单位申请,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必须在作业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说明:作业单位应按给定的天窗时间预先做好施工作业计划,保证施工正点。运输组织部门不

10、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和维修天窗计划规定的时间。第2.1.11条 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以及在道岔转辙、可动心辙叉部位进行的作业,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相关设备。影响站台、雨棚、天桥限界的作业时,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说明:作业中,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应按照铁路专业部门不同分工,划分责任、明确配合任务。配合单位负责拆除和恢复属于本单位的设备,配合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电务主要是换轨作业中钢轨接续线安装、封锁点内拆

11、除与钢轨连接导线及绝缘接头、线路开通前导线及绝缘接头恢复、加强施工监护,防止造成信号故障(特殊情况组织处理)。清筛作业中检查、探测并标示地下电缆的位置及埋设深度,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处理;封锁时将影响机械清筛的电务设备拆除、或移出,不得影响清筛作业;开通前恢复电务信号;加强施工监护,防止造成信号故障(特殊情况组织处理)。2供电主要是换轨作业中监护施工单位打好新旧轨回流线,回流线按两纵一横打牢,保证回路畅通;拆除影响换轨的供电设备及连线,处理有关问题;监护供电回路畅通,及时处理发生的有关问题。清筛作业中,拆除、恢复影响清筛机通过的供电设备;施工前后对接触网导线距轨面的高度和左右距进行测量并记录;施

12、工单位完工后,及时调整因起、拨道对供电接触网造成的超标。3车辆、通信、房建及相关部门,对影响作业的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电缆、水管等设备进行处理,不得影响作业。应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第2.1.12条 影响工务设备安全的外单位作业,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见附录一);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录二),由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报铁路局工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工。说明: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

13、督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放合格证。设备管理单位接到作业单位的作业请求后,应认真核对作业方案、计划及影响范围,并派安全监督员监护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工作。安全监督员对作业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擅自施工或擅自改变作业内容或扩大范围等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有权停止作业。同时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或“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填写“安全监督员工作日志”(具体格式由铁路局制定)。安全监督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要做到“四清楚”: (1)清楚作业起止地段及起止时间; (2)清楚作业内容及影响安全范围;(3)清楚作业的安全措施;(4)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监督

14、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要做到“三到位”:(1)于开工前1h到位,并在作业单位的签到簿上签到; (2)对作业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做到作业不停止,监督检查不间断;(3)工作责任要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填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指导做好安全防护。 设备管理单位要做到“四有”: (1)有对安全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办法; (2)有一支业务熟、能独立工作、责任心强的安全监控队伍;(3)对安全监督员要有专门的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4)安全监督员要有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作业配合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安全监督检查费用按安全协议规定支付。第2.1.13条 施工作业负责人由施工单

15、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建设项目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担当。配合人员资格由铁路局规定。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说明:作业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的作业项目和作业等级相适应的职务、组织协调能力、现场经验和理论水平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非运营单位的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严禁以低职代高职。第2.1.14条 作业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说明:作业负责人对作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作业负责人全面掌握作业现场指挥权。作业应按照程序和规章规定进行,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级干部和安全监控人员应对现场安全进行监控,可提出有关建议或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