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试卷(第二部分案例题)标准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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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辅导2010年度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试卷(第二部分案例题)标准答案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整理案例题1 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约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单位:天)。甲、乙双方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推迟2天,乙方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事件2:8月21日至8月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作日;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

2、的3000m3增至3500 m3,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 m3,经协商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为50元/ m3;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增加工程量15 m3;事件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R,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一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问题:(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理由。(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3)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元?答题:问题(1)(5分)事件1: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赔1天,因为关键线路发生变更; 乙方也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因为非乙方增加的成本。事件2:乙方可以提出工

3、期索赔,停电超过8小时; 乙方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停电2天已造成窝工。事件3: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因为工作E在关键线路上; 乙方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此费用增加属于工程变更。事件4: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但理由不成立,不应批准; 乙方也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但是否批准还要看实际情况。事件5:乙方可以提出工期索赔,R加在G之前,在关键线路上; 乙方可以提出费用索赔,R在关键线路上。问题(2)(5分)事件1:工期索赔1天。事件2:工期索赔2天。事件3:工期索赔1天。事件4:工期索赔0天。事件5:工期索赔1天。总工期索赔为5天。问题(3)(2分)33005520050=191500元点评:(1)部分答卷对

4、发生的一些事件,只要说是甲方责任,就可以批准索赔,而不是说是在关键线路上才可以批准。也就是分析索赔理由不充分。(2)部分答卷对几起事件裹在一起回答,未就每一事件分别论述。(3)事件1导致关键线路发生变化,多数考生未看出来。(4)停电属于工期可调整的因素之一,但很多考生把停电作为不可抗力,认为可以延长工期。事实上,停电延长工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一周内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本题满足),二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因停电而影响施工。案例题2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落地钢管脚

5、手架工程搭设高度达30m高,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认为方案可行签字后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项目经理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增加施工设备数量;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整改。事件3: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做出了赔偿。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

6、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问题:(1)指出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2)分别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做法是否妥当?说明不妥之处的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在施工单位申请工程复工后,监理单位应该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3)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是否正确?说明理由。答题:问题(1)(4分)1)不妥之处:遂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正确做法: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认后方可送总监。 2)不妥之处: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 正确做法:应配备具有安全员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问题(

7、2)(5分)1)不妥之处有二: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向总监汇报,无总监签字盖章。应该:对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实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设备偏少,不能适应施工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向总监汇报由总监核准签字盖章后才可发给施工单位。专监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只有总监才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正确做法:专监向总监报告,总监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申请复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重新进行复查验收。若符合规定要求,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总监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若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施工单位继续整改。问题(3)(3分)正确理由:1)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 2)

8、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点评:问题(1)1)搞不清必须由专家组论证的界线,错答为 “30m的架手架应组织专家组论证通过”。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审核批准的概念不清。错误地提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批准,或由“建设单位”审核、“质监站”审批,也有考生提出方案应由“安全员”编制或“专家”组织编制。问题(2)概念模糊,认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但不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问题(3)1)约30%的考生认为“不可以”索赔工期,认为甲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搞不清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两个概念。2)约80%的考生没有回答“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说

9、明合同的概念薄弱。3)有的提出,应“双方协定”,有的提出是“甲施工单位”损坏的,所以也不存在索赔理由。 案例题3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于2003年9月20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于2004年3月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因使用需要,建设单位于2003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并于2003年1

10、0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2005年2月该工程给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因开车库门洞施工时破坏了承重结构所致。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问题:(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中有关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说明理由。答题:问题(1)(6分)不妥之处: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超过了规定时限(15天);建设单位未经原设计单位变更出图,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在已经通过验收的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乙施工单位

11、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了施工。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因渗漏是开车库门洞破坏了承重结构所致,与甲施工单位无关)。 问题(2)(6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单位未按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擅自变动承重结构乙施工单位无设计图纸,变动承重结构甲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点评:问题(1)部分考生不清楚竣工备案的有效期要求,有考生虽知道有效期限要求,但时间弄错了。有考生认为开车库门洞不妥的是因为乙施工单位不是原施工单位,而不清楚结构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出变更图。有考生认为在保修期内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12、合理,但忽视了此质量事故与甲施工单位无关的事实。有部分考生认为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不妥,但本考题未涉及到具体的验收程序。问题(2)不少考生只知道因擅自开门洞要处罚建设单位要受罚,而不清楚未按时备案也要受罚。不少考生认为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应受到处罚。但实际情况是工程已竣工,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撤场,监理单位组织检查属保修期服务,而事故本身是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的私下行为,因此甲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不应承担责任,当然也就不应受到处罚。案例题4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企业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该公司副经理出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开始后总监理工程师责成公司技术负责人组

13、织经营、技术部门人员编制该项目监理规划。参编人员根据本公司已有的监理规划标准范本,将投标时的监理大纲作适当改动后编成该项目监理规划。该监理规划经公司审核签字后,报送给建设单位。请指出该监理企业编制“监理规划”的做法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的做法。答题:(1)“总监责成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经营、技术部门人员编制规划”不妥。应由总监组织(或主持)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根据已有规划范本,将投标监理大纲适当改动后变成规划”不妥。应根据监理项目的相关资料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体现针对性。(3)“监理规划经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不妥。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点评

14、:(1)遗漏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规划(2)有考生分不清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的区别,不清楚监理规划应由总监主持更有针对性地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编写。(3)有考生不清楚监理规划要由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案例题5 某工程在主体施工期间遇到热带风暴袭击,第十层楼面砖砌的柱间墙全被大风刮倒,并部分砖块一道刮到工地马路对面行人道上;现场水泥临时仓库屋顶吹掉。导致:(1)1位路人头部受伤,其医疗费15000元,误工费3000元,慰问金1000元;(2)施工单位2名工人在抢险时,被砸伤腰部和小腿骨折,共用去医疗费13000元,误工费5000元。(3)1台砂浆搅拌机和1台电焊机被砸报废,损失9500

15、元;(4)施工单位采购并存放在建设单位的临时仓库中的100吨水泥报废,损失25000元;临时仓库修复用去人工费和材料费共15000元;(5)根据总监指令现场停工3天,清理现场,恢复复工条件所需费用共用去42000元。总监针对以上事件,作如下处理:(1)十楼柱间墙尚未验收,路人受伤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负责;(2)施工单位2名工人抢险受伤,其损失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砂浆机、电焊机报废是由于施工单位保护措施不到位,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4)临时仓库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水泥报废也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5)停工3天,同意工期顺延,但清理修复是施工所需,故其费用也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问题:以上处理结果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写出正确的处理方法。答案:根据示范合同39不可抗力条款规定:事件(1)(2分)处理不正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受损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事件(2)(2分)处理不正确。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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