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

上传人:灯火****19 文档编号:125648730 上传时间:2020-03-19 格式:PPT 页数:1097 大小:2.1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097页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097页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097页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_第4页
第4页 / 共1097页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_第5页
第5页 / 共10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陈忠林-刑法(分论)(第四版)(109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刑法 分论 第四版 主 编 陈忠林 1 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章 刑法分论概说 2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本章概要 第一节 刑法分论的体系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第三节 法定刑与宣告刑和执行刑 3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刑法分论的体系 一 刑法分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分论以刑法分则以及各种单行刑事 法律和附属刑法中具体的罪刑规范为研 究对象 以分析具体犯罪的成立条件与刑 事责任为主要内容 4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刑法分论的体系 二 我国刑

2、法分论的体系 一 刑法分论及划分标准 1 刑法分论的体系的含义 是指以刑法分则的体系为基础 结合犯罪的社会危害及其 程度等特征而对具体犯罪进行的逻辑划分 2 刑法分论的划分标准 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犯罪为最严重的犯罪而将其列在刑法 分论体系之首 除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外 犯罪主体的 范围 犯罪的行为方式与对象特征等同样可能是立法者或 刑法理论决定刑法分论体系的辅助性标准 5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刑法分论的体系 二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1 在刑法分则各章及其具体范围的划分问题上 一般以犯 罪侵犯的社会关系为划分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的标准 并 以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作为决定分则各章

3、应包含哪些具 体犯罪的根据 2 在刑法分则各章顺序问题上 一般以各类犯罪侵害的同 类客体的重要性及社会危害性程度为排列基础 3 在刑法分则各章内部具体犯罪的排序问题上 立法者一 般以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 4 在刑法分则条文的内部结构问题上 刑法分则的条文 一般包含某种犯罪行为的特征和该犯罪的法律后果两部 分内容 三 研究刑法分论的意义 6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一 罪状 一 罪状及罪状的内容 1 罪状的含义 是刑法分则规范对各种犯罪具体特征的描述 是 刑法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是司法实 践认定犯罪的标准 2 罪状的内容 罪状一般可以从罪状描述的内

4、容和罪状描述的方 式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7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二 罪状的表述方式 1 简单罪状 是指只描述犯罪最基本特征 不对任何一个 构成要件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说明的罪状 刑法 第 232条 2 叙明罪状 是指对某一或某些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有较 为详细说明的罪状 刑法 第158条 3 引证罪状 是指引证刑法分则规定的其他犯罪罪状来描 述某一犯罪特征的罪状 刑法 第115条第2款 4 空白罪状 亦称 参见罪状 是指在刑法条文中仅规 定某一犯罪以违反某种法律 法规或规章制度为构成要 件 不具体描述该犯罪构成要件特征的罪状 刑法 第132条 8 21世纪中国高校法

5、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二 罪名 一 罪名的概念及确定 1 罪名的概念 即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的名称 2 犯罪的罪名的确定 一是由立法者在刑法分则或特别刑法相应条款中 明确规定 二是由司法机关或刑法理论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 具体罪状确定 9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二 罪名的种类 1 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根据罪名所概括的犯罪的范围 可以将刑法中的 罪名分为 1 以分则中的章为概括对象的类罪名 2 以分则各章中的节为概括对象的亚类罪名 3 以具体犯罪为概括对象的个罪名或具体罪 名 10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罪状与罪名 2 具体罪名的分类 根据

6、罪名在同一刑法分则条款中的存在形式 1 单一罪名 是指一个刑法分则条款只规定了一种具体 犯罪的罪状 只可能抽象出一个罪名的情况 2 选择罪名 是指同一刑法分则条款规定的具体罪状中 包含了行为方式与行为对象的多种结合方式 而这些结合 方式都可以独立为单独罪名的情况 3 并列罪名 是指同一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中同时包含 了对两种以上相对独立的具体犯罪罪状的描述 但两种犯 罪共有一个法定刑规范的情况 4 概括罪名 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种具体犯罪的罪 状中包含多种可以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 但因各种行为之 间的内在联系又不便于分解为独立的犯罪而共用同一罪名 的情况 11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

7、节 法定刑与宣告刑和执行刑 一 法定刑 一 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 是指刑法分则及其他刑法规范中针对具体犯 罪的罪状而规定的刑种和刑度 刑罚的幅度 二 法定刑的种类 1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以单一刑种的固定刑量为表现形 式的法定刑 2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不以具体的刑种 刑度或刑幅 为表现形式的 法定刑 12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定刑与宣告刑和执行刑 3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以不同刑种或具有一定处刑幅度 的同一刑种为内容的法定刑 3 我国刑法分则中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表述方式可 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明确规定法定

8、最高刑的刑量和法定最低刑的刑种 但不 具体规定法定最低刑的刑量 如 刑法 第253条 2 明确规定法定最低刑的刑量和法定最高刑的刑种 法定 最高刑的刑量根据刑法总则确定 刑法 第151条第1款 3 明确规定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的具体刑量 刑法 第153条第1款第2项 13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定刑与宣告刑和执行刑 二 宣告刑 宣告刑 是司法机关根据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 质 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对犯罪分子判 处的具体刑罚 1 宣告刑是司法机关以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所有量刑情 节在内的具体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决定的具体刑罚 2 宣告刑中最多只能有一种主刑 其中的有期徒刑 拘

9、 役 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等主刑或附加刑都必须体现为 具体的期限 罚金则必须体现为具体的数量 3 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基础 在一般情况下只能在法定 刑的范围决定 14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定刑与宣告刑和执行刑 三 执行刑 1 执行刑的含义 是犯罪分子实际被执行的刑罚 是刑罚执行机关对犯 罪人实际执行宣告刑的结果 2 执行刑与法定刑的关系 执行刑必须以宣告刑为前提 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 基础 15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思 考 1 怎样正确认识刑法分则中的罪状与犯罪 规范的关系 2 怎样正确认识决定 法定刑 宣告刑 执行刑 的因素及差别的原因 16 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

10、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7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本章概要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第三节 叛变 叛逃的犯罪 第四节 间谍 资敌的犯罪 18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 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 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 度安全的行为 一 所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二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 行为 三 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 犯罪的主

11、观方面在罪过上只能是故意 19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二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刑法 第102条至第112条规定有12个具 体罪名 1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2 叛变 叛逃的犯罪 3 间谍 资敌的犯罪 20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三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处罚 1 根据 刑法 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 对背叛国 家罪 分裂国家罪等7种犯罪 在犯罪对国家和 人民危害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 可 以判处死刑 2 根据 刑法 第113条第2款的规定 犯本章之 所有犯罪 均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 根据 刑法 总则第56条第1款的规

12、定 犯本 章之所有犯罪 在选择判处主刑的前提下 均应 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1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一 背叛国家罪 一 背叛国家罪的概念和特征 1 本罪的概念 是指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 组织 个人相勾结 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 本罪的特征 1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 2 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勾结外国 危害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 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2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二 背叛国家罪的认定 根据 刑法 第102条的

13、规定 本罪属于行为犯 即只 要行为人有与外国或境外机构 组织 个人相勾结 密谋危害我国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就 构成本罪 且为既遂形态 三 背叛国家罪的处罚 依照 刑法 第102条 第113条的规定 犯本罪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国家和人民危 害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 可以判处死刑 另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3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二 分裂国家罪 1 本罪的含义 分裂国家罪 是指组织 策划 实施分裂我 国领土 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 本罪的主要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 策划 实施分裂 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4 21

14、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3 本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 依照 刑法 第103条第1款和第 113条的规定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处 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 加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 参加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 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 可以判处死刑 另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5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三 煽动分裂国家罪 1 本罪的含义 煽动分裂国家罪 是指以煽动方式唆使他人从事分裂 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 本罪的主要特征 犯罪客观方

15、面表现为以口头 文字 图像等方式唆 使他人从事分裂国家 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 本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 依照 刑法 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 处5年 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 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6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四 武装叛乱 暴乱罪 一 武装叛乱 暴乱罪的概念和特征 1 本罪概念 武装叛乱 暴乱罪 是指组织 策划 实施 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2 本罪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 策划 实施武装 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二 武装叛乱 暴乱罪的认定 1 区分武装叛乱 暴乱中的犯罪行为与群众聚众闹事的

16、界限 武装叛乱 暴乱只能是聚众性的犯罪 多为国内外敌对分子为 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而裹胁多人实施 2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27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三 武装叛乱 暴乱罪的处罚 依照刑法的规定 犯本罪的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 大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 加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 可 以判处死刑 策动 胁迫 勾引 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武装 部队人员 人民警察 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 暴乱的 或者与境外机构 组织 个人相勾结犯本罪 的 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28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 五 颠覆国家政权罪 1 本罪的概念 颠覆国家政权罪 是指组织 策划 实施颠覆国家政 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 本罪的特征 1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 策划 实施颠覆国家 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行为人并且具有 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