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稿)开发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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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山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察组提出的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小区私搭乱建现象无人管”的立行立改事项,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规划管理,遏制开发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利益,依据土地、规划、物业管理各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四服务一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狠抓立行立改为抓手,以集中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重点,深入调查、摸清底

2、数、听取意见、依法查处,遏制私搭乱建滋生蔓延,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和居民的合法利益。二、范围对象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的70个已建成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小区中部分住户违反规定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整治的对象包括:占用公用通道、绿地、广场违法建设,对原有建筑进行违法外立面改造、挖掘地下室、改变主体结构,在用地权属范围内违法违规拼接、加层及其它严重影响小区规划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三、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行动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 长:徐鹏声(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杨朝恒(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

3、杨国军(市规划局规划监察支队队长) 寸远明(市规划局批后管理科科长) 张 莹(市规划局工程规划科副科长)四、方法措施(一)摸清底数、听取意见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组织人员,对本次行动涉及的项目小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研,对小区内的私搭乱建行为依法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数据登记造册。摸底调研工作从4月27日开始,数据汇总工作要于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参与调研的人员要积极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按照“四服务一提升”的工作要求,亲自深入开发项目小区开展调研,采取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召集居民代表、物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公示调研结果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对各类违建提出科学合理

4、且富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意见,报整治领导小组审核。(二)找准问题、深入自查 一是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要切实开展自查。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小区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深入开展自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统计数据和自查报告。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敦促物业完成自查工作,对敷衍应付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二是市、区两级各个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各部门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带头、求真务实的原则,对私搭乱建行为积极开展自查,对存在的违建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各相关责任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立行立改,在配合完成专项整治

5、行动的同时,带动亲朋好友及周围群众,重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对有隐瞒不报、包庇纵容、知法犯法情况的,经查实后,从严处理。(三)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照分类处理意见,对开发小区内的私搭乱建进行处理。一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二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三是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前要进行公示,征求业主和群众的意见。在处理处罚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在限期内主动改正、自行拆除的,减免处罚;对无法自行消除影响但愿意配合整治工作的

6、,帮助其改正,从轻处罚;对在限期内拒不改正、抗拒执法的,从严从重处罚。(四)先抓“中间”、再治“两头”参与整治的人员,要按照“先中间、后两头”的整治流程,首先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突出、数量较多的典型问题,营造整治声势;再借前期工作之势,重点整治一批危害严重、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困难问题,提升整治效果;最后按照工作安排,统一整治一批违法违建不重、处理难度较小的简单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四)先难后易、注重实效参与整治的人员,要按照“先难后易”的整治流程,首先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突出、危害严重、情况复杂的典型问题,营造整治声势;再借前期工作之势,统一整治一批违法违建不重、处理难

7、度较小的简单问题,巩固整治成果。(五)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要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紧密配合联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妥善解决好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形成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合力。一是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对发现的违法在建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积极协助办事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等工作,为行政机关和业主建立良好的纽带;二是国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房屋的确权,提供相关资料,特别是能真实反映户主基本信息的单据存根,加强对物业的督促和管理,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好整治工作;三是纪检、信访、法制部门负责做好整治行动中的监督和接访等工作,并为

8、整治行动提供政策、法律的指导和支持;四是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机构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私搭乱建的严重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27日5月10日) 用两个星期时间对所涉及到的7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小区内的私搭乱建情况详细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深入宣传整治行动,明确告知举报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形成处理方案,为下一步实施治理提供支持。(二)依法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10日) 用半年时间对前期摸底和接报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分三个阶段开展:5月11日至7月10日,集中整治“中间问题”;7月11日至9月10日,重点整治“困难问题”;9月11日至

9、11月10日,统一整治“简单问题”。每一阶段结束时,要于10日内形成阶段性总结,保证整治效果。(三)收尾立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在年底前要完成整治收尾工作和考核验收工作,妥善解决整治工作中遗留的各类问题,设立公众信息平台公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遏制开发项目小区中私搭乱建反弹势头,巩固整治成果,达到立行立改要求。六、保障手段(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立行立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形成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细则,明确主要负责人。(二)依法执法、维

10、护稳定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整治政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正面引导,注重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参与整治工作的单位或企业,要联合宣传机构、新闻媒体,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板报墙报、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政策意识、规划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营造全民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注重效果,严格考核整治行动要实行绩效考核,由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开展或配合整治工作的,要追究责任;对干扰阻挠整治工作,以及滥用职权、参与或者包庇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和处理;对能切实履行职责,整治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下载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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