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机器人术语-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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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标准电力机器人 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全国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3电力机器人 术语起草工作组二二年三月标准电力机器人 术语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841号),电力机器人 术语于2018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标准计划号为20180801-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由全国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3)负责归口。2.主要起草过程在全国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3的组织下,以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北京邮电大学等为主要起草单位的编制

2、小组,多次召开现场研讨会、视频研讨会和组内征求意见,完成该征求意见稿,主要起草过程如下:2.1 启动会议 在公开征集工作组成员之后,全国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于2018年9月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 电力机器人 术语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参会代表30人,会议由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秘书长助理丁宁主持,标准编写牵头单位介绍了标准项目来源以及标准工作组成员征集情况。经公开讨论,确定了标准编制大纲和工作组成员分工,拟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了编写任务的详细分工及进度要求。2.2 工作组初稿阶段1)标准草案编制:2018年9月-2018年12月,工作组根据启动会确定的标准大纲,由1 范围,2

3、 规范性引用文件,3 通用术语,4 功能,5 系统组成,6 其他,7 缩略语,改为通用术语和专用术语两部分。根据任务分工,由各单位分别负责相关章节内容的编制,并发牵头单位进行汇总完善,形成了标准初稿。2)第二次研讨会秘书处于2019年3月2日,在山东济南组织召开了第二次标准研讨会,对标准初稿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起草工作组专家就标准框架结构的进一步细化、术语的归类编排及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建议,并对各章节完善工作进行了分工。3)第三次研讨会秘书处于2019年8月1-2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组织召开了第三次标准研讨会,将完善的标准第二稿进行全文定义讨论,会议讨论确定了各章节词条设置情况,新增了不充了

4、电力机器人领域各生产环节的词条,并对词条编辑任务进行了分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4)特种机器人工作组内征求意见秘书处于2019年1月13日,在福建泉州特种机器人工作组年会期间,对编写组汇总完善后的第三版草案进行了工作组范围内的意见征求,工作组专家认为内目前结构设置未体现专业领域特点,且内容太多,建议突出电力机器人技术特点,仅保留领域内部使用的词汇。针对工作组委员修改意见,牵头单位完善了标准第四版草案,对标准的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为通用术语、系统功能、系统性能、运行维护等,对词条进行了重新梳理。5)第四次研讨会秘书处于2020年1月11-12日,在北京召开第四次标准研讨会,会上编写组成员对完

5、善的标准框架进行微调,进一步消减不能体现电力机器人特有属性的词条,对关键词条进行了重新定义。6)组内征集并整理委员修改意见(2020年1月2020年3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牵头单位根据第四次会议意见,组织电话会议,完成了对标准草案的修改完善,并通过函审对标准草案第五版进行编写组内意见征集。牵头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3.编制原则及主要技术说明3.1编制原则(1)本标准根据现有电力机器人技术、产品、应用现状,对该领域的基础术语进一步规范,旨在为电力机器人各应用场景下的具体功能的机器人技术基于基础支撑。(2)本标准仅对电力机器人领域专有名词及术语进行

6、定义,对机器人和电工领域通用术语进行直接引用或改写,针对各细分领域特定种类电力机器人的名词、术语将在后续特定电力机器人标准的术语部门体现。(3)本标准仅从应用领域这一维度定义了不同种类的机器人,更多维度的机器人分类术语将在后续相关的电力机器人分类标准中体现;3.2主要内容本标准共分为7章及1个资料性附录,具体包括:1 范围,2 基础术语,3 应用领域,4运行环境,5 系统组成,6 系统功能,7 运行安全,附录A 典型电力机器人。4.采标程度说明该标准在我国属于首次制定。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无冲突和违背,与现行的国家标准不存在冲突。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目前未见重大意见分歧。7.国家编制作为强制性和推荐性的建议;建议为推荐性标准。8.贯彻国标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建议在全国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化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对本标准涉及的内容宣贯工作。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10.其他应予说明的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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