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25156074 上传时间:2020-03-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9.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办法(修改) 合同签订、审批管理办法为了逐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特对合同订立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资质审查合同拟制人应认真审查合作单位的资质,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银行及账号; (3)实际办公地点及办公电话; (4)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相关专业资质等级证明。 以上文件应提交财务部备案。 二、文本确定 1、合同拟制部门应围绕战略目标、工程进度和成本预算确定合同内容。 2、合同条款要求语言精练、准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 合同签订后一旦发现未尽事宜,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工程发包要坚持一次包死的原则。 4、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注

2、明工程所要达到的质量等级标准,对工程内容、工期要求、造价情况、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工程保修办法以及工程尾款问题都要有明确的约定。 5、单项分包工程在竣工后甲方与分包方另行签订分包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并注明维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按我公司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执行。 16、合同金额必须分大小写注明。 合同中首付款的付款额度应尽量控制在20%以内,分三次以上结清,尾款应控制在5%-10%。 7、涉外、涉港澳台合同应明确约定 (1)签约地点为中国北京; (2)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中国法律订立,发生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如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

3、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注无“市”)仲裁。 9、所有工程发包合同,正本应至少两份。 其中正本一份交集团运营中心备案,一份交拟制部门查用。 另,副本交二级公司运营部、集团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各一份。 三、审批程序 1、重大合同应在正式文本确认前至少2日交集团运营中心审核。 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涉外、涉港澳台合同; (2)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合同; (3)土地合同; (4)股权合同。 运营中心对重大合同的修改意见以书面方式作出,一式两份,由拟制部门和运营中心分别备案。 2、合同应填写合同审批单,由拟制人经拟制部门、二级公司运营部、二级公司、集团运营中心、财务部、总经理的层层审核,方可盖章拨款。 四、登记备案 21、所有合同报集团运营中心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拟制部门要按所签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工程运作、拨款和结算。 无论合同价款在工程竣工时有无变化,均须出具工程结算书,附在原合同后,作为本项工程的最终结算价值列入成本。 3。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