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公办小学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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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项目中山市三角镇公办小学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658-1701SZTC6179)竞争性磋商文件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8月- 2 -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书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书采 购 邀 请 书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小学的委托,拟对(中山市三角镇公办小学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

2、判。一、 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8-sj033-0003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公办小学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项目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4800.00(其中:高平小学480000元;中心小学343200元;光明小学1716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采购代理编号:0658-1701SZTC61792、 项目内容: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3、 服务期限: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4、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6、 供应商可自行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7、 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2)市际或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0日8:30至2017年8月16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

4、、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8月10日8:30至2017年8月17日

5、17:3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9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10、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六、 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 供应商近三年内

6、(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的原件(开标当天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5、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7、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响应文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0时30分九、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

8、服务中心二楼(E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十、 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年8月21日10时30分十一、 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十二、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10日 至2017年8月14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小学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60) 855437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

9、先生、林小姐联系电话:(0760) 88383760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邮编:528400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1、 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校车租用服务务。2、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含车辆的购置、保险、年审、加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随车司机工资及社保、合理利润、相关税费、事故赔偿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支出和利润。除本磋商文件约定以外,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3、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非采购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中标资格授予另外中标候

10、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4、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一切事宜及责任。5、 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6、 成交供应商须分别与各间学校签订项目合同。二、服务年限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3、 服务要求1、本次招标需求七辆校车(其中,高平小学4辆;中心小学2辆;光明小学1辆),必须为“长鼻子”校车。2、具体运行线路,上下站点,接送时间等按各小学校车运行表执行,见附件。3、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站点接送学生。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校方,并另行安排车辆接送,保证学生正常出行不受影响。4、接送学生的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礼貌待人、文明驾

11、驶,做到安全、准点,接线路运行。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其安全责任由承标方负责。5、接送学生的驾驶员不得无理拒载本协议约定的学生。6、必须按国家规定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7、必须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知识。8、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为 5 年以内(含 5 年)的专用校车,且装有采购人指定的 GPS 定位功能和专用视频监控系统,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9、如成交供应商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未能提供合同标准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12、,成交供应商可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90 天内租赁符合要求的专用校车进行接送,保证学生接送正常,其租赁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0 天后必须使用成交供应商自有专用校车进行运营接送。10、成交供应商在 2017 年 8 月 28 日前必须把全部校车购置完毕并可以投入使用,否从按照每天每车扣罚5000元,而且要租赁符合要求的专用校车进行接送,保证学生接送正常,其租赁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每次接送学生,成交供应商都必须做好接送记录,每月送采购人备案。12、成交供应商在购置专用校车时,必须充分考虑日后学生的增加数量,配备足够的校车满足采购人要求。13、在服务期内,如出现接送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增加

13、,原有专用校车不能满足所增加学生的需求(不能超载),标人必须增加符合要求的合同标准校车把增加的学生安全接送到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反之,如出现接送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减少,在满足接送需求前提下(不能超载),成交供应商可以减少车辆数量。14、在正式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接送学生前 10 天,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一次接送学生演习(按照规定路线进行),由采购人进行全程监督,演习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整个接送过程无问题,成交供应商才可以正式进行接送运行。演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5、每辆专用校车必须配有 1 名驾驶人员,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的经营费用和任何的

14、公路规费、税费、保险费等。16、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带空调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校车进行接送学生,而且在投标时提供所投入的车辆品牌、型号、车况。投入使用的校车必须为合同标准购买的专用校车,车辆在三年合同期内可延续使用。17、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校车接送管理权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终止合同。18、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每天派出足够的专用校车,负责接送服务范围内学校有需要接送的学生,上午将学生从村中接送至采购人下属各学校,下午放学后将学生从学校接送回到村中(双方协商约定学生上落车地点)。19、如成交供应商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且半小时内未能排除故障或解决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派其他校车接送该批学生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的费用和交通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0、成交供应商接送学生要保证是专车专用,接送学生途中不得乘载其他乘客,校车要按采购人指定的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有关专用校车规定时速,不能超载,保证每日将学生安全接送到达目的地。21、成交供应商如遇特殊情况部分专用校车不能依时出车,要预先告知有关学校,并要安排好其他校车接送学生。如因成交供应商校车未能依时接送学生,造成学生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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