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2510044 上传时间:2017-10-1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1.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 件 1浙 江 省 绿 色 矿 山 创 建 指 南(试 行 )浙 江 省 国 土 资 源 厅二 OO五年十一月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目 录1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12创建绿色矿山的意义13创建绿色矿山的目标24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25创建绿色矿山的组织管理工作36省级绿色矿山的政策措施. 57其他5附表 1浙江省绿色矿山申报表6附表 2省级绿色矿山申报程序表121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1.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绿色矿山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和谐的矿山,实现了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绿色”贯穿于矿产开

2、发的全过程。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同步,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矿山开采科学有序;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依法管理,实现开采技术水平高,工艺设计新, “三废”处理好,资源利用率高;坚持“谁开发,谁保护” , “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2.创建绿色矿山的意义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是整个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必然要求,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存在着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轻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造成了矿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据统计,全省历史上遗留的废弃矿山共有 8000 余处,其中亟待治理的

3、有 1300处,需治理的矿地面积达 4200 多公顷;现有开采的矿山 4606 个,占用矿地面积 23500 公顷,其中大部分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我省率先在全国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要求纳入矿产资源地方性法规,创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率先在全国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矿山布局得到调整,关闭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矿山;率先在全国探索采矿权配置制度改革,采矿权基本实现有偿取得;率先在全国实现矿业秩序全面好转;率先在全国开展 “百矿示范、千矿整治 ”系列活动,有效地促进了生态省建设。然而,我省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

4、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把矿产开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创建绿色矿山已成2为当务之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省委省政府生态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目标责任制(浙政办函20056 号文)要求,开展创建绿色矿山活动,探索一条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矿业开发新路子,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合理利用资源,全面改善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现状,实现矿山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创建绿色矿山是我省文明开矿的尝试,对规范开采、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我省文明史和灿烂文化,服务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

5、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创建绿色矿山的目标31 总体目标311 通过试点及推广,使我省矿业步入健康、友好、可持续发展的轨道。312 在 2015 年基本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32 阶段目标321 第一阶段2005 年底完成专题研究。组织矿业、环保、林业等专家开展绿色矿山专题研讨,制定具体标准,并开展试点工作,落实试点矿山企业。322 第二阶段2007 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创建 25 个示范矿山(其中 2006 年度 10 个,2007 年度 15 个)。按照具体标准确定条件相对较好的部分矿山开展创建绿色矿山的试点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并采取相应鼓励政策。323 第三阶段2010 年底前

6、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工程,拟建、在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矿山限期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及时进行阶段性的总结。324 第四阶段2015 年 80%的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我省矿业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4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34.1 省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411 矿山企业证照齐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412 露采矿山年生产能力 50 万吨以上,地下开采矿山年生产能力 5 万吨以上。413 矿山设计开采年限不少于 5 年,正常开采满 1 年以上。414 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415 申报前两年内未受到过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4.2 省级绿色矿山的

7、具体要求:421 资源利用集约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吨耗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税、费、利)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矿产资源利用率高,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能耗指标低,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422 开采方式科学化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居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制定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423 生产工艺环保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选、运生产达到清洁要求。废碴、废水、粉尘、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424 企业

8、管理规范化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425 闭坑矿区生态化4有完备的矿山闭坑后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无地质灾害隐患。努力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5.创建绿色矿山的组织管理工作51 试点阶段由企业自愿申报。52 推广阶段由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指令性计划。53 创建绿色矿山工作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54 省级绿色矿山的申报541 拟申报省级绿色矿山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绿色矿山标准编制创建绿色矿山方案,设计制定吨耗资源经济效益、矿产资源利用率、能耗指标、回

9、采率、矿区绿化覆盖率、采剥比、固体废弃物堆放达标率、废水排放达标率、粉尘排放达标率、噪声排放达标率、震动排放达标率、矿区主要道路硬化铺装率等考核指标。方案制定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实施。542 提出省级绿色矿山申报前,采矿权人应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有关图件。543 省级绿色矿山必须提交下列材料:浙江省绿色矿山申报表(见附件 1) 。绿色矿山自查报告及附图、附件。创建绿色矿山方案及附图、附件。采矿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林地使用权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相关信息的光盘、照片、图册等。544 省级绿色矿山申报程序见附件 2

10、。55 省级绿色矿山的审核551 申报省级绿色矿山由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复核,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受理。省级绿色矿山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 6 月底。552 省国土资源厅受理后,委派 3 名以上专家赴现场考察绿色矿山创建情况。5553 省国土资源厅适时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在评审会议上听取申请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的工作汇报和专家考察意见,根据省级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进行考核。554 达到标准的矿山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授予省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享受省级绿色矿山政策措施。省级绿色矿山有效期三年。6.省级绿色矿山的政策措施61 矿

11、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分年度返还。62 采矿权人及时复垦矿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土地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产生的净收益归采矿权人。63 享受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64 试点矿山可以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申请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补助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另行下发立项指南) 。7其他71 市、县两级绿色矿山创建办法由市、县制定。72 本试行指南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6附表 1编号 浙江省绿色矿山申报表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制年 月 日7填写说明1.申报表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和编号2.申报企业是指矿山企业(采矿权人)的全称3.位置指矿山所在地县

12、(区) 、乡镇名称4.矿区范围坐标指采矿许可证标明的矿区范围坐标5.矿区范围坐标面积是指采矿许可证上标明的矿区范围的面积6.植被揭露面积是指山体直接裸露部分的面积7.所有制性质指矿山企业营业执照指明的企业所有制性质8创建绿色矿山工作的具体措施是指矿山企业在创建绿色矿山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方案、资金投入、技术、人力等9创建绿色矿山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指绿色矿山为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创造的财富,改善生态环境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等10.申报表附件除申报必备材料外,由申报企业自行决定11.申报表一式十份填报12申报表内容和填报要求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8矿山企业名称地理位置矿区范围坐标矿区范围面积揭露面积所有制性质企业职工人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 电话矿山企业概况:创建绿色矿山具体措施:9创建绿色矿山产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本页不够可另附表)10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初审意见:(公章)年 月 日市国土资源局复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11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意见: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12附表 2省级绿色矿山申报程序表复核后上报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后授予省级绿色矿山荣誉享受政策措施初审后上报报请审批组织评审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小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人民政府现场考察创建绿色矿山企业市国土资源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