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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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建工程施工合同城建项目:*项目 工程名称:*项目绿化工程 工程范围:*项目绿化工程项目一标(abc区)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管理部 签订日期:二OO九年八月八日 *城市建设项目合同封面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管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或项目部)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结果(招标编号:SJ2009-003),乙方成功中标第一标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希双方共

2、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文等。第二条:施工依据2.1 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2.2 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则(GTJ/T82-99)第三条:合同条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 合同书、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书及施工图设计资料。3.2 招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答疑文件。3.3

3、 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招标核审的上限价。3.4 甲方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的签证。第四条:本合同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4.1 工程名称:*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4.2 施工内容:见投标文件及中标清单附件(中标价¥:5525886)4.3 合同总价:合同总造价为:伍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5525886元),资金由市政府筹措。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及现场交底。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7.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 电话*7

4、.2 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总监:*电话*监理单位:*有限公司监理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合同内工程。第八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乙方主管领导姓名与联系电话。项目主管:* 电话: * 项目经理:* 电话: 1*技术负责人:* 电话:*第九条:工程期限9.1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2009 年8月10日开工至2009 年12月9日竣工,投标承诺的日历工期共120天。9.2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1)由于天灾或人为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

5、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停工或不能正常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如乙方责任延误工期,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第十条:施工准备10.1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网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10.2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安装水电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并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第十一条:对乙方

6、的要求11.1 对工程分包的要求:本工程不准分包。11.2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施工现场不阻塞交通影响和干扰市民正常生活,乙方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11.3 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1.4 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环境卫生,施工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的隐患责任自负,费用自理。11.5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11.6 乙方要对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栽植,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第十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12.1 本工程按中标工程量清单进

7、行计价计量结算,合同总价范围内的变更,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按实计算。12.2 计价与结算原则:附表清单单价项目作为结算上限值,是作为监理单位进行签证计量和进度拨款的主要依据。12.3 清单外调整项目严格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计量与计价,并按中标价下浮幅度执行下浮幅度=(最高上限值中标价)/最高上限值+10%本合同为15%。12.4 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投标承诺苗木成活率为99%以上,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12.5 本合同保质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另行签订的保修承诺书要求,负责一年保质期内的维护,养护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第十三条:工程付款(1)工程进度

8、款按监理月报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内清单价50%的进度款。(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内进度款6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提交竣工决算出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4)余款(含质量保证金5%)在办理决算评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和验收质量14.1 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验收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14.2 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有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乙方及其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14.3 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14.4 乙方提前

9、三天向监理单位和苗木供应商提供苗木数量清单各一份,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由乙方、苗木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认可后,由绿化乙方负责栽植。14.5 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4.6 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须按投标承诺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14.7 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因素进行监督。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15

10、.1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15.2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视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15.3 竣工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未按期提交竣工决算资料的项目,停止拨付工程余款。15.4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按程序移交并送交甲方进行决算审定。第十六条 奖罚与仲裁16.1 工程不能按甲方工程进

11、度和合同要求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对该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16.2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能按中标承诺如期完工处以合同总造价的5%的罚款。16.3 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违约金1000元。16.4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第十七条 附则17.1 合同正本由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1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17.3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17.4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

12、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17.5 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其它18.1 在合同中标清单及总价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签证为依据办理结算。18.2 本合同以中标价为限额控制项目,工程量计算严格按双方及监理公司认可的清单附件执行,超出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及上限总价不予计量结算。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增加工程量,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与城建投公司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认可。甲方: 乙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址:*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处 帐 号:*二OO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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