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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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0535-6713323招远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YZJ20180021项目名称: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招 标 人: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 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43页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意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签署的

2、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15页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付款方式、保修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

3、应或正偏离,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远市政府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联系。联系人:于雯洁 联系电话:0535-6713323谢谢合作!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3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7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22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3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4、2011300号57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61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2.有关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

5、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1.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2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2.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6、。(投标人可提供更长的保修期)2.4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付款方式:本工程款项由招标人支付,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中标价的85%,余款1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3.有关说明: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形式,合同类型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本项目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清单编制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成本、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中

7、小型机械费、技术措施费、检验检测费、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管理费、风险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施工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颁发的相关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公共区域安防、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3.4质量及验收:根据国家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3.5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6招

8、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招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政府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228.88665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3.9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1900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3.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

9、0.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五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意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

10、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招标议程安排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6日17:30时止。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7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4:30(

11、北京时间)4.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5.联系方式:5.1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汇款须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户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帐 号:12657000000661035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邮编:264000电话:0535-6713323联 系 人:于雯洁邮 箱:5.2招 标 人: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肖华地 址:招远市泉山路88号电

12、 话:0535-8169305 6.质疑:6.1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十四)。6.2 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招标人联系电话:0535-8169305招标人通讯地址:招远市泉山路88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6713323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一、招标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13、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2、 工程概况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编制依据1、马庄河村文化大院实施方案施工图;2、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3、国标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四、有关问题说明1、该工程按类工程;人工定额工日:建筑工程按97元/工日,装饰工程按106元/工日;2、材料价格参照招远市二0一七年下半年工程建设材料参照价格表及现行市场价格;注:(1)本项目政府采购资金中含38.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建设老年活动中心。(2)以上要

14、求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3)工程量清单不得变更。(4)招标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规定,投标人所报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的,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查询网址:http:/ 投标人须知A 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马庄河文化大院建设工程的招标采购。2. 定义2.1招标人系指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2.5“工程”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完成招标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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