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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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广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文章出处:广西旅游网 作者: 责任编辑:lq 关键字:发表时间:2010-1-15浏览次数:14 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仪式”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广西的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优化我区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广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旅游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

2、意识日益增强,旅游全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开展“满意在广西”系列旅游质量宣传活动 1、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活动。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及其制作的公益广告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结合广西实际,联合动员部署分时段集中开展媒体宣传。 2、组织举办“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确定把2010年4月的第二周,作为全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组织各基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深入社区,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3、组织“

3、旅游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旅游质量万里行”为主题,组织相关媒体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系列宣传和报道,为质量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信息中心、宣传办、广西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驻广西记者站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二)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 1、发布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区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发布季度、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地区、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

4、进服务,提升质量。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负责。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质监所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广西记者站配合。各市旅游局、质监所参与。 (三)开展促进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1、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抓好旅行社的守法经营,抓好旅行社对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低价竞争、欺诈旅游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非法滞留等违规行为;以深化

5、完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为重点,抓好旅行社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优质服务意识的培育,抓好旅行社的规范用工,有效降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投诉;以保障旅游者的安全为重点,抓好旅行社委托服务行为的规范,抓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有效减少旅游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广西旅行社协会、质监所配合。各市旅游局、质监所、协会、各旅行社参与。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全面宣传实施新版饭店星级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加大旅游星级饭

6、店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全区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认真组织我区旅游饭店参加“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培训工作和服务技能大赛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人教处、培训中心、广西旅游协会共同负责;星级标准的宣贯和星评工作的监督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配合;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由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和广西星评委负责。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饭店参与。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完善旅游景区解说系统,改善旅游厕所状

7、况,提高旅游景区的软硬件水平。继续开展A级景区创建及文明景区评选活动。 规划财务处负责,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景区参与。 4、提升旅游车船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车船企业服务规范、旅游车船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旅游汽车租赁服务质量与规范等,深入宣贯实施广西旅游车船服务质量规范,提高旅游车船企业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旅游车船相关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旅游车船企业的经营评比与业务技术交流。加强研究和引导,提升自驾车旅游、汽车露营地、车船租赁、车船俱乐部等旅游交通新业态的服务质量。 广西旅游协会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

8、各旅游车船企业参与。 5、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导游培训名师,提高导游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在2009广西导游风采大赛基础上,组织优秀导游代表参加以“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为主题的全国导游讲解员大赛,把导游培训贯穿于比赛活动的全过程,实行赛训结合,以赛带训,推出一批“导游之星”技术能手,表彰一批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改进导游考试考核和IC卡计分管理,研究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会同人事劳动部门制订实施导游薪酬待遇方案,完善社会导游管理机制,完善中国导游网,开设网上导游培训课堂,加

9、强导游网络交流,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 导游培训、考试考核、“名导进课堂”和导游表彰工作由人教处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配合;导游大赛、导游薪酬待遇方案、导游网和IC卡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人教处、信息中心配合。各市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和导游员参与。 (四)组织开展旅游质量专项检查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一日游”、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中越边境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部署、指导、支持重点地区、城市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

10、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监察室、质监所配合。各市旅游局参与。 2、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交叉检查活动。制定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由专业检查员和社会相关人员组成的队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旅行社、饭店、景区服务质量的跨区域交叉检查行动。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外发布检查结果。旅行社、饭店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质监所配合。景区由规划财务处负责,监察室、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参与。 3、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活动。配合全国集中相关专家开展对五星级饭店开展暗访检

11、查。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一至四星级饭店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监察室、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星级饭店参与。 (五)努力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开展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城市创优、强县创建、旅游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经验,会同世界旅游组织发布标准并开展优秀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促进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优办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法规处、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参与。 2、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活动。配合国家旅游局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

12、旅游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配合国家旅游局继续抓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修订,引导、支持地方、企业制定、实施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常规工作,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指导作用,不断增强标准意识、规范意识,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基础和保证。质量规范与管理处牵头负责,规划财务处、法规处、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参与。 3、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做好国家旅游局召开旅行社、饭店、景区等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主要旅游产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为提升服务质量奠定基础。旅行社、饭店由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景区由规划财务处负责,法规处、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

13、景区协会院配合。各市旅游局、有关旅游企业参与。 4、加强旅游企业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旅游岗位培训标准和旅游职业经理人标准,大力推进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旅游企业岗位分类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选择部分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人才开发试点,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衔接的旅游人才开发机制,提升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人教处负责,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广西旅行社协会、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广西旅游景区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 5、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宣贯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旅游预案和应急演练评比”,

14、建立完善重点地区旅游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巩固广西“平安行车旅游活动”成果,完善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出境旅游安全宣传周”和“旅游保险宣传月”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保障旅游安全。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负责,办公室、广西旅游协会配合。各市旅游局、协会、各旅游企业参与。 四、活动计划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0年1月10日至月底前完成活动总体方案和重点专项活动方案制定。 (二)宣传发动。2010年1月,在组织做好国家旅游局召开“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的的同时,对全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的各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 (三)重点活动 1、2010年1月,自治区旅游局和柳州、桂林、北海

15、等旅游局举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启动仪式。 2、2010年2月,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广西相应的活动方案,配合国家旅游局做好部署自治区级、重点城市电视台同时播发旅游公益广告片, 同时组织在平面、网络媒体开展系列、专题、深度宣传。 3、2010年第一季度,按照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我区的启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印发全国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全国导游讲解员大赛工作方案、全国优秀导游员和模范导游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做好广西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组织、准备工作启动,组织推选全国优秀导游员、模范导游员等工作。 4、2010年3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 5、2010年4月,组织“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发布广西第一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 6、2010年5月,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召开的旅游目的地创建暨旅游景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下发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举办旅游保险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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