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124910505 上传时间:2020-03-1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1.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2011年校车安全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保障师生的乘车安全,我们对全校校车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检查,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动12月3日,我园接送幼儿车辆司机安全会议,我园也根据这一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力量把幼儿乘车安全工作为我园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上,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关爱学生,关爱生命,明确责任重于泰山,不做表面文章,严禁工作不到位。二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和责任教师会议,学校领导小组成员针对开学

2、前期幼儿园工作和可能存在的实际问题,做了全面部署。各班责任教师负责乘车幼儿的安全教育,安排幼儿按乘车顺序站好队,监督幼儿乘车纪律,保障幼儿上下车安全。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园每学期都对校车进行统计,现有一辆接送幼儿车辆,车辆已准备统一喷涂校车标示且手续齐全。我园面对幼儿多车少辆的现状,虽然已经实行了错时放学,但是部分车辆也存在超员现象。我园对幼儿放学乘车混乱现象,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实行教师护送幼儿上车制度,开好班会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常规教育,通过观看安全录像活动,教育幼儿不坐非法营运车,上下车排好队,不拥挤,不打闹;与幼儿签订了乘车目标责任书;与接送幼儿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对校车

3、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根据校车的核定载客量把乘车幼儿划分车次,各年纪组错时上车,分批安排幼儿乘车:教师戴标志值勤,从组织幼儿分车站队,到排队上车,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四引以为戒,吸取教育,常抓不懈我园安全是我园工作的第一任务,我园层层成立了校车整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明确,分工细致。行动迅速,对以后校车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我园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协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校车安全运营,规范运营。我园各项安全工作对照要求落到实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园高度

4、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首位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一)强化了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我园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 安全责任状 明确各自责任。 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 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

5、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 (二)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 , 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桃州镇宝贝学幼儿园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内地拟规定:车辆不避让校车罚款500元2011年12月12日 00:36来源:京

6、华时报 作者:邓杭 字号:T|T9530人参与0条主评论 496条评论0条总评论 打印 转发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温家宝总理在11月27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针对校车安全问题表示,“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这一讲话至今仅半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天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明年1月11日前进行反馈。这一高效的立法速度足以证明立法解决国内校车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充分证明了民生问题的分量。规定违规校车可先

7、走后处罚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解释说,专用校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校车标准生产的车辆,它与一般交通工具不同,配置更符合儿童特点、安全上更有保障。此次校车条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了重点关注,幼儿园虽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但由于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也被纳入进来。目前,国家对幼儿园的布局、服务半径等没有明确规定,其实幼儿园更应提倡就近入学,农村地区也应将幼儿园分散办到村里去。如果都就近了,就没有了校车的需求。有关部门还顺应民意迅速回应民生期待,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校车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如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

8、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改装校车将强制报废校车一旦违规将面临重罚,如生产、销售不达标的校车,将被责令停产禁售,没收违法校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和未售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使用拼装、擅自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司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驾照;对车主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或司机无校车驾驶资格,将被处50

9、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校车超载将从重处罚校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从重处罚。校车载运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或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或停靠站点停靠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伪造或者出租、出借、出售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标牌,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校车司机受暂扣6个月驾照或吊销驾照处罚的,终身禁驾校车。学校不尽职出事追

10、责学校如有违规行为,如未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等,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公办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民办校可被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至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地方政府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出现重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对话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对农村校车问题关注多年,在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他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作

11、为专家都曾参与论证。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待明确记者: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在哪?袁桂林:这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颁布的有关校车管理的条例,是历来没有的。明确校车的责任主体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承担,把校车的事权下放给了地方,这是很明确的观点,是一大进步。以前从来不谈,责任主体不清楚。但有点模糊的是,对政府各个部门的具体责任分配没有进一步明确。记者:还有哪些地方待完善?袁桂林:在罚则部分,我在参与讨论时就提出,最好以人群为线索来写最好,什么样的人出现什么现象给予处罚,而现在的意见稿中还是以事为主,这样不利于分清责任主体。如出现什么行为对厂家给予处罚;对司机出现什么行为将给予处罚;对监管部门哪些行为给予处罚。

12、记者:学校对校车的管理责任这次在意见稿中有很明确的规定。袁桂林:是的,但我觉得学校的责任太多了。学校要管学校以外的事,必须有赋权,这个赋权应该让社会知道。要是让校长去路上管车、管车主或者社会人士,他们可能会跟校长吵架激化矛盾,所以校长管事主要是校内,学校的功能主要是教育孩子、教育司机。学校的责任过大,甚至有的是路上出现的问题由学校来管就不太适合了。路上的问题应该是交通部门、公安部门来管。学校的责任太多,学校也难以落实,学校毕竟是教育部门,对路上发生的交通问题,干预过多,社会上也不听他的,校长也没办法,校内的事都管不过来。校车政策更利于农村学生记者:看了校车安全条例,感觉政策对农村孩子更有利,是

13、否对城市校车并不鼓励?王敬波:这个宗旨是对的。因为校车主要对农村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孩子很有帮助,很多农村学校因为撤并而取消,造成农村孩子上学比较困难,校车对他们来说更为需要。城市居民住得相对集中,大部分采取就近上学的方式,城市中真正对校车有需求的反而是来自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选择而出现的择校家庭。我们不能把城里的情况和农村的情况混为一谈,两者的基础是不一样的。记者:条例中允许对校车进行社会捐赠,有没有可能发展为赞助费的变种?王敬波:单独从校车发展上,社会捐赠是值得鼓励的。因为校车是为公众服务,满足公共需求,是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社会捐赠扶持社会教育的发展,是值得鼓励的。至于会不会往另一个方向发展目前还

14、不好说。记者:条例中对校车报废年限、时速均有明确的要求,专家们论证时是否讨论过过于严格的要求会给学校和运营公司造成压力?王敬波:这些问题讨论过。制定了很高的安全标准,如果没有政府强力的财政支持的话,很多学校、运营机构可能会退出。城里的孩子还好说,农村的孩子上学可能会出现问题。不过,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安全标准,这个要优先保障。对社会化运营的公司来说,除了考虑风险,还会考虑利润的问题,如果有利润,风险再高也是愿意运营的。记者:草案是否大量采用西方标准,在我国行得通吗?王敬波:校车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一些国外经验尤其是在校车优先通行权上,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不过在具体操作中,还要考

15、虑到中国国情。校车守则行程20万公里须退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如有下列情形应将校车标牌交回交管部门: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不再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校车时速禁超60公里校车司机驾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校车线路应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应设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

16、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随车老师最后一个下车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司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交警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随车照管人员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任何人都可举报校车违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