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下中心区瑞安大道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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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塘下中心区瑞安大道道路工程(塘梅路至轮船河桥段)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 标 监 理 单 位: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招 标 代 理 单 位: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4 / 65投标邀请函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 瑞安市塘下中心区瑞安大道道路工程(塘梅路至轮船河桥段)进行公开招标,恳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招标内容: 道路、管道 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 5 月 11 日起售。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光盘)、图纸光盘等有关资料 每份500元,售出后概不

2、退还。若投标人需要书面设计图纸的,图纸工本费暂按1000元/份收取,按实际晒图费用多退少补,售后不退,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报名结束前书面提出,代理公司按无记名方式统计后开始晒图,领取时间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告示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本邀请函, 邀请函(原件)与投标函部分一起装订并密封。开标时间:2009年 6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577-65378873联系人:姜科长招标代理: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银

3、座广场A幢二单元2905室电话:0577-65835210传真:0577-65838155联系人:杨女士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 5 月 11 日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八)其他事项三、合同条款四、工程建设标准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六、工程量清单七、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瑞安市塘下中心区瑞安大道道路工程(塘梅路至轮船河桥段)21.1建设地点 瑞安市塘下镇31.1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1600 万元左右

4、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合 格62.1招标范围道路、管道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日)。开工日期:原则上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预验并整改完毕之日。83.1资金来源自 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施工总承包 二 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市政 二级以上(含二级);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整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7.3招标文件的取得时间:2009年 5

5、月 11 日起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155.1踏勘现场自行组织,自行前往168.1投标人疑问递交时间:2009年 5 月 13 日17时前以无记名方式送达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5835210传真:0577-65838155178.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遗)的取得请随时关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招标公告,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1817刷卡时间见招标公告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1918.

6、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0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人: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2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6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2224.1开标开始时间:2009年 6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331.3评标方法与标准投标须知第31.3款2435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方式提交25联系方式招标人: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 姜科长 联系电话: 0577-653788

7、73 代理单位: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7-65835210;传真:0577-6583815526备注1.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携带瑞安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瑞备案登记表,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如进瑞备案表已过期或是未办理进瑞备案的,则拒绝其投标。2. 本市行政区以外的温州地区市政企业若在本项目中标后,需统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人民币50万元。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本工程实行施工单独发包,施工发包的内容详见附前表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人已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本次发包中标人应与施工

8、总承包人密切配合,由施工总承包人实行总承包管理。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3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瑞安市塘下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

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4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

10、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5.踏勘现场5.1现场踏勘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自行前往,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

11、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如各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认为需另外处理施工现场,如三通一平等,其费用计入其他措施项目,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

12、标须知(3)合同条款(4)工程建设标准(目录)(5)图纸及其它资料(6)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7.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

13、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和方式予以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补遗。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

14、管理办公室反映。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公告)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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