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XX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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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XX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澜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9年12月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2、,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3、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4、项目用地证明附件 5、引用监测报告附件 6、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1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规划平工西路东北侧厂房第五跨车间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542800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规划平工西路东北侧厂房第五跨车间立项审批部门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2019-451119-30-03-02104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占地面积(平方米)1650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

4、1、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贺州市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是贺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以新材料、新工艺及重钙粉体产业和石材加工业为主,主动承接东部的产业西移,融生产、物流、商贸、服务、居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工业集中区,玻璃颗粒做为新型人造岗石的添加物,可以使成品人造岗石具备与天然大理石一样甚至更加优雅美观的花纹,面对板材加工企业的日益发展,市场对玻璃颗粒的需求必然增加,在此条件下,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形成年产6000t玻璃颗粒生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5、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令,xx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中有关规定,该项日属“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玻璃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收集到相关资料,采用科学方法对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将会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为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环境保护的科学依据。 1.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玻璃回收综

6、合利用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贺州市锐波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规划平工西路东北侧厂房第五跨车间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项目周边概况本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地理坐标为243054.95N,1112906.88E,东、南、西、北三面均为厂房,进厂公路位于项目东北面。 1.3建设规模及功能布置项目租用东升岗石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车间面积1650平方米,共建设生产线2条,生产线配置锤式破碎机机、振动筛、提升机、输送带、进料斗等生产设备,配套安装脉冲除尘设备一套,形成年产6000吨破玻璃生产的能力。 项目厂区出入口设置在西北面,与园区道路相

7、邻。 项目原料堆场、破碎生产线、成品区、根据生产工艺流程依序建设。 以车流人流流线进行合理组织,布局合理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分区明确,厂区布局有利于生产。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 项目组成见表1-2。 表表1-2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原有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建设生产线2条,生产线配置锤式破碎机机、振动筛、提升机、输送带、进料斗等生产设备,年生产能力为6000t/a储运工程原料堆放占地300m2成品仓库占地300m2辅助工程办公用房无公用工程供水地下水、雨水排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供电地方电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生产废气采用脉冲除尘后达标

8、排放废水三级化粪池噪声设基础减振,安装消声设备固体废弃物粉尘经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 表表1-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4。 表表1-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类别名称原有项目备注日消耗量年消耗量原料废旧玻璃20.176050外购1.4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项目全厂劳动人员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工作人员5人。 年生产300天,每天1班,工作时间为8:0018:00。 1.5公用工程 (1)给水项目用水园区供水管网,项目生产不需要用水。 (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明沟和天沟收集经东升岗石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生产整个

9、过程不需要用水,不会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3)供电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 (4)项目不设食堂。 1.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xx年修正),经过仔细比对,本项目为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xx年修正)中鼓励类,另外,本项目已取得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备案证明,备案证号2019-451119-30-03-021040,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目前的产业政策。 1.7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总体规划(xx

10、-2030)可知,其主要规划形成“221”的“双体系、两板块、一配套”的产业格局。 其中,“双体系”包括碳酸钙新材料产业体系、金属功能材料产业体系;“两板块”包括基础材料板块、下游新材料板块。 平桂片区主要发展碳酸钙新材料产业体系;“两板块”包括基础材料板块、下游新材料板块。 设备名称数量破碎机2台除尘设备1套振动筛2台4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规划平工西路东北侧厂房第五跨车间,主要生产人造岗石添加剂(玻璃颗粒),属于“两板块”下游新材料板块,符合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总体规划(xx-2030)中平桂片区发展定位规划。 根据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

11、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总体规划(xx-2030)用地布局规划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旺高工业区平桂片区用地布局总体规划。 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限制入园企业;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不属于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的企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不属于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不属于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xx-2030)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贺环函20196号)中提出的限制及禁止发展企业。 1.8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出入口与园区下排路相邻,交通方便。 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保

12、护地区、社会关注地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区,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 综合上述,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选址合理。 1.9“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平桂区目前尚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本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xx152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A、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

13、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B、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C、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5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空气除PM2.5轻微超标外,其他各指标均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目前,贺州市正积极推进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稳定达标排

14、放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本工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主要排放TSP,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加重区域环境空气PM2.5环境质量现状;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大理石,均为外购,当地矿山可满足原料需求;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对区域资源的利用不会超出资源负荷能力,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15、的通知(桂发改规划 (xx)94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规划xx)1652号),本项目不属于平桂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的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行业准入。 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区西湾(平桂)工业区内规划平工西路东北侧厂房第五跨车间,项目租用东升岗石闲置标准厂房。 项目东南面为科泰粉体厂,南面隔路为广贺粉体,北面紧邻东升岗石生产厂房,东面为东升岗石有限公司原料堆场。 已上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平桂区地处萌渚岭西南,东经1112711131,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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