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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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GCG2020-GK-1号公开招标文件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二二年一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受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的委托,就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2、: JGCG2020-GK-1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1项60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2元/平方米,总价不足60万元按实际面积,超过60万元按60万元,暂定30万平方米。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必须为关于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公布的国家级民用建筑

3、能效测评机构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建科节函【2015】19号文)公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备案名单中的企业。(需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的网站截屏或文件并加盖公章)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3.方式:供应商登录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免费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提示:(1)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后才可申请获取招标文件;(2)对未按上

4、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10:00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404室八、开标时间:2020年1月23日10:00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404室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6、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409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654293 传真:057187654242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870095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联系人:许工监督投诉电话:0571-86438095传真:0571-86438095地址:太平门直街269号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杭州市江干区公

7、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GCG2020-GK-1号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3采购内容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提供的招标需求)4本项目预算(1)本次项目总预算60万元(预算单价最高限价2元/平方米,总预算不足60万元按实际面积,超过60万元按60万元)。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的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其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2)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一定取得评审的最高分值, 也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5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

8、止之日算起)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资金结算按合同要求付款。8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包括货物报价和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9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必须为关于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公布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网站截屏文件须加盖投标人

9、公章)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建科节函【2015】19号文)公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备案名单中的企业。10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

10、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1月23日10:00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404室12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四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404室14开

11、标时间2020年1月23日10:0015备注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关内容如与本表不一致,以本表为准。二、投 标 须 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2、定义解释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是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并依法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2.2“采购人”是指有本招标文件所列的采购人,即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3“招标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杭州市江干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第三方能源审计及节能量核定技术服务项目。2

12、.4“投标人”是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6“中标人”是指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2.7“投标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凡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4、放弃投标须知4.1 如因各种原因,报名后无法正常参加投标,需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出具弃标函,并通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本项目负责人。4.2 弃标函需加盖公章,原件或传真发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干分中心。传真号码:0571876542

13、42。4.3 投标人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或通知不及时的,将记录在案,并影响该投标人在江干区范围内的后续投标活动。(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除“招标文件的组成”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

14、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3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除采购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1.2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涉及的各部

15、分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评审原则及方法中涉及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其他部分投标人可自拟:2.1资格文件(以下提交的复印件部分在开标时应随身携带原件备查)(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社保参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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