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研究(定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研究(定稿)(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研究(定稿)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研究摘要行政权是一种极具扩张性的国家公权力,因此无论采用多么灵活多变的控制机制对其进行制约,都很难将其彻底控制,而一旦其摆脱制约,就会对法治以及公民的权益造成损害。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缺失,在大量涉及到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最根本的症结就在于对行政执法行为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于其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且具有丰富的法律监督资源,因此在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面具有其他部门难以匹敌的优势。 健
2、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编制,完善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是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谐发展,维护法制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本文通过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监督制度的定义、特性、内涵和主要依照进行研究,并结合国外先进的行政执法监察监督经验和成果,探索和揭露我国现阶段行政执法监察监督机制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规定不够全面和详细,缺乏可操作性;第二,监督方式不完善。 检察建议缺乏刚性,经常不被采纳。 行政诉讼监督存在滞后性且案件稀少;第三,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不科学,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检察院属于边缘部门,而其中行政检察职能更是处于边缘的
3、边缘。 上述问题的存在,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造成了严重的阻抑,不但导致我国的行政执法监察监督体制的实施进程缓慢,还延迟了我国法治化的发展。 笔者针对这些问题用社会分析法发现原因,紧密结合当前依法治国与人民公民意识觉醒的形势需求,创新地确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应当遵循权力制衡原则、公益主导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这三个基本原则。 在坚持这三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相关领域先进经验,针对我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现阶段所存在的缺陷,突破性的提出设立行政公诉权,将检察机关化身为公益代表人,并以此身份参与到与国家、公民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重要案件中。 针对行政诉讼执行难这一难点,
4、应将执行监督权给予检察机关,以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制度体系。 本文以我国依法治国的国策为核心,结合我国司法体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一些提议能够对我国行政执法监察监督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所帮助。 这一主张推动了我国反腐倡廉的又一轮热潮。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实现法律就必须对法的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为规范行政权、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的法律监督更是必要的“他律”。 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监督机关,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执法行为都具有监督的权力。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管主要通过判断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是
5、否合法和对违法的执法行为依法进行追诉两种方式进行。 但伴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不断发展,对于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愈发不足,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难以做到细致全面,使得一些违法的执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的处理或难以彻底解决,此外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一些监督行为无法可依。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现行监督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成果,对我国行政执法检察权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一些构想。 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研究背景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行政权已经融入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行政权作为我国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凭借其强大的
6、执行性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对社会公共利益、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近年来的城管恶劣执法、环境污染、违法强拆、食品安全等热门事件皆由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当所引起。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被赋予了监督各级政府执法的权力与职责。 目前我国的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检察建议和行政诉讼监督的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从下列表格来看,近几年来,S省法院系统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从xx年到xx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近50%,判决维持的比例逐年上升。 对于行政诉讼原告
7、而言,裁定驳回起诉和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的比例也逐渐升高,协调撤诉率也呈上升趋势。 这说明老百姓想要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取得胜诉的难度系数的越来越大,“民告官”依然是困难重重。 表1xx年xx年S省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情况一审案件一审案件审结率二审案件二审案件审结率再审案件审结率xx年1622件80%634件93.1%30件80%xx年1225件96.69%728件96%42件95.5%xx年1369件98%647件96%44件95.5%表2xx年xx年S省全省法院行政案件一审判决情况裁定驳回起诉的比率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的比率判决维持的比率协调撤诉的比率行政机关败诉的比率xx年共占12.8%19.7%1
8、3.1%43.7%xx年8.19%8.55%22.86%20.16%29.52%xx年7.79%9.95%28.86%19.14%21.84%在检察机关内部,民事与行政案件均归民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部门办理,故其数据统计结果没有将民事和行政案件分开处理,笔者没能找到S省检察机关近几年所受理行政申诉案件的数据。 在此,仅以D市检察院的数据作为代表来研究。 行政诉讼年度项目年度从下表可以看出,作为一个地级市(全省第二大城市,人口三百多万)的检察部门,每年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屈指可数,其中提起抗诉的案件更是凤毛麟角。 虽然目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主要是围绕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进行,但由D市检察机关的案件数量
9、可以看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其应有的监督效果。 当然,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行政诉讼原告没有意愿,甚至不知道去检察机关申诉;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自身也存在“重民轻行”的思想。 表3D市检察院xxxx年受理行政申诉案件和提起抗诉情况受理行政申诉案件数量提起抗诉案件数量xx年40xx年32xx年11目前,我国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理论体系。 本文意在通过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和现状的分析,结合国内外已经取得的经验,提出对未来我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权体制的构想。 1.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有效弥补这一领域相关研究的不足。
10、 就当今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行政执法监察监督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而言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我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的重点仍侧重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必然性基础方面,而对制度体系的制定和完善方面重视较少,这就导致了检察机关在行使执法监督权时缺乏理论依据,无法有效展开。 因此加速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理论必须尽早提上日程。 (2)现实意义 1、实现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 跟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行政权相较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具有更强的影响力度和深度,因此对于公民权利影响也就越大,所以项目年度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行政权更需要受到其他国家权力对其的制约。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对行政权
11、的监督与制约。 2、有助于公共利益保护。 由于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的条件限制,许多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由于没有特定的利益相关人而无法提起诉讼,人民群众无法行使监督权利。 检察机关如果能够介入到其中,行使监督权力,必将大大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 1.2国内外文献综述1.2.1国内文献综述近几年,随着理论界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讨论的逐渐升温,该领域也有了一定数量的研究文献。 有的学者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必然性进行了论述。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所负有的法律监督权(通称检察权)是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实施的一种权力。 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根
12、据这一点,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检察机关实行监察监督的职责所在。 但是,由于我国检察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能时没有切实的法律可以依据,所以检察机关很难将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行为落到实处,进而引发了有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理论层面上的争论,使得学术界的部分学者对检察监督存在的必然性产生了质疑。 这一现状使得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效用受到了严重质疑。 因此对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理论研究已经迫在眉睫,必须对监督的理论进行透彻的研究与分析,从根本上找出施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必然性。 有学者表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受理人民群众所反映的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以及诉讼等手段来实现对行政执法
13、的监督,这样更有助于检察机关了解行政执法的问题所在,从而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另一方面,实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是检察机关发展的必然方向。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要求检察机关在灵活变通的同时稳扎稳打的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定位,现实情况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许崇德主编中国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版。 田凯关于行政检察工作的几点思考,载中国检察官xx年第10期。 之意存在很大落差。 我国检察权相较于西方国家而言,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既有别于行政权又有别于审判权,但是就我国的现状来看,检察权与宪法所描述的情况还有着很大的差
14、距,体制的不完善使得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还很难落实。 还有一些学者围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出立法建议。 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权落到实处,使监督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并赋予检察机关审查、建议等权力,使得检察机关能够参与到行政执法中,此外,还将监督对象进行等级划分,将监督重点置于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上,在此等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 例如夏黎阳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中提到,修改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行政监督重点领域,构建多元化监督方式体系。 以及王晓、任文松的多维度视角下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有的学者对监督方式进行了理论研究。 就监督方式而言,要从单一
15、的侧重对审判权的监督转变为对审判权与行政权并重的监督方式,而对于行政权的监督则要由原来的间接监督的方式转变为间接与直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通过探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明确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应该采用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这样更有助于加强监督力度,从而及时发现渎职侵权等犯罪线索,能够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进一步互相连接。 还有学者从制度构建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是由执政党和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分权制衡的原则,为了国家的安定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对促进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立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的建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行政执法审查监督制度;完善刑事案件黄辉明、桂万先我国检察权的职能拓展基于宪法定位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