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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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xx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而编制的。 本标准由广东省文化厅提出,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美术馆。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是指由导向要素构成的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有序活动的标志系统。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导向要素包括位置标志、导向标

2、志、平面示意图、街区导向图、信息板、便携印刷品、安全标志和劝阻标志等。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标准化是通过对系统内部各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的标准化来实现的。 我国目前已经在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领域制定一系列标准,包括以GB/T10001为代表的导向元素标准体系(规定各类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和含义)、以GB/T20501为代表的导向要素设计标准体系(规定如何以图形符号为基本元素设计形成各类导向要素)和以GB/T15566为代表的导向系统设置标准体系(规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原则以及导向系统中各导向要素的设置原则)。 但纵观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无针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3、的特点而制定的标准。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系列标准中,虽然已囊括多种类型的公共场所如民用机场、公共交通车站、购物场所、医疗场所、运动场所、旅游景区等,但仍然缺乏针对公共文化设施的要求。 随着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如何增强公共文化设施形象与辨识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与满意度,规范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显得尤为必要。 目前,我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仍存在标识标志不统 一、设置不规范、导向性较差等问题,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地方标准,有助于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导向要素的构成元素、要素及其设置规范,以标准化

4、手段规范导向系统的符号、标志、颜色等信息内容,合理选择设置位置。 该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我省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和公众满意度,支撑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有助于提高广东省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影响力。 三、编制思路和依据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对“公共文化设施”定义为“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以及其他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由此可见

5、,公共文化设施的范畴相当广,且涉及多个主管部门。 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的要求既有通用性的要求,又有个性化的差异。 因此,本标准的框架确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系列国家标准,重点借鉴了GB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的标准框架。 GB15566.9第7章中先对各类购物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通用要求进行规定,再选取有代表性的购物场所如超市、百货店、摊位式市场、购物中心,根据各类型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 本标准在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确定上也采取该思路,先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的通则,再选取有代表性的

6、公共文化设施进行规定。 从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以及主要归口部门考虑,本标准选取了由广东省文化厅归口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的政策、法规、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xx-2020年)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xx-2020年)GB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2894安全标志GB5

7、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3809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GB/T30240.4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文化娱乐GB/T31384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

8、置规范GB/T32939文化馆服务标准GB/T32940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 四、编制过程与内容的确定 11、预研与立项阶段本标准的预研工作依托于广东省文化厅于xx年10月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课题,该课题成果是完成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的标准草案,以及相配套的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管理办法的编制。 受广东省文化厅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课题组,制定了详细的课题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学术文献、案例材料等的收集和工作。 xx年3月,召开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首次专

9、家研讨会,会上主要就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进度安排等进行研讨,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项目研究思路。 研讨会后,课题组在前期资料分析基础上,结合专家意见,将标准框架确定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导向系统的构成5总则6导向要素的设计7周边导入系统8服务导向系统9导出系统其中,“8服务导向系统”为标准的核心内容,分为8.1构成8.2通则8.3图书馆8.4博物馆8.5文化馆(站)8.6美术馆8.7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上述框架基础上,确定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并对已明确的标准内容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共性要求进行起草,完成标准草案一稿。 xx年3月底,

10、课题组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地方标准立项,于4月份通过专家评审,而后于8月份通过地方标准立项。 22、调研与草案完善阶段xx年3月至5月,课题组开展标准调研工作,实地走访了广东省文化馆、佛山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美术馆、中山市南区文化站和图书馆、中山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民生社区、城南社区)等多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 在调研基础上,课题组召开多次内部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标准草案二稿。 xx年6月,召开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第二次专家研讨会,省文化厅、省文化馆、省立中

11、山图书馆、省博物馆以及省美术馆等多位专家出席会议。 会上主要就标准草案二稿进行研讨。 专家组对标准框架无异议,并对标准内容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会后,课题组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共汇总专家意见36条,其中采纳30条,不采纳5条,部分采纳1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三稿。 xx年7月,根据研讨会专家意见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三稿后,向省文化厅及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征求意见,共收到18条反馈意见。 课题组对反馈意见进行,采纳意见11条,不采纳6条,部分采纳1条。 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四稿。 标准草案四稿的框架略有调整,将“8.5文化馆(站)”改为“8.5文化馆”与“8.7文化站

12、”,主要考虑文化馆与文化站在硬件配置与服务功能上还是有所不同,分章节编写会有助于标准内容更加清晰。 因此,标准草案四稿的框架确定为8.1构成8.2通则8.3图书馆8.4博物馆8.5文化馆8.6美术馆8.7文化站8.8文化室、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33、草案评审阶段xx年8月22日,广东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的验收稿(即标准草案四稿)进行评审。 专家一致同意课题成果通过评审,给予结题。 44、征求意见稿形成阶段xx年9月至10月,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五稿,并提交广东省文化厅,与广东

13、省文化厅就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工作细节进行沟通确认,形成征求意见稿。 55、送审稿形成阶段xx年10月至11月,课题组将征求意见稿向全省21个地市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具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征求意见,共发送到55个单位,收到55个单位的意见回复,其中53个单位无意见,另有1条意见采纳,1条意见不采纳。 课题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该送审稿同时作为研究成果提交省文化厅。 xx年12月12日,省文化厅发布了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及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文公【x

14、x】226号),用于指导省内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66、报批稿形成阶段2018年4月20日,课题组召开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送审稿)审定会,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广州市文化馆、佛山市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协会等7个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对该标准的框架、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一致同意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通过审定。 会后,课题组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共汇总专家意见48条,其中采纳47条,不采纳1条,并

15、根据采纳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五、主要内容说明(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导向系统的构成、总则、导向要素的设计、周边导入系统、服务导向系统、导出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文化室、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宜参照执行。 该范围的确定思路在“ 三、编制思路和依据”中已有说明。 (二)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公共文化设施”的定义,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其他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主要摘录了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和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 (三)标准要求部分的说明第4章主要规定了导向系统的构成、导向系统的组成要素、要包含哪些主要信息等。 此章规定了导向系统由周边导入系统、服务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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