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规章制度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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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金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规章制度。第2条本劳动规章制度是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基本准则,自觉维护、遵守本制度是每个员工的应尽义务。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条件、保护员工劳动权益等义

2、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第5条本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员工。第二章 员工录用与岗位异动第6条 公司招聘员工,由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聘。招聘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先内部选聘后外部招聘的原则。第7条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身份、学历、资格职称、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相关证件资料,不得借用或伪造。第8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公司不予录用:(1)与其它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2)体检检查不合格的,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其它严重疾病等;(3)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岗位要求的。

3、第9条 新录用的员工正式入职前,应填写入职登记表,并对入职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10条 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30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第11条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以及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合理的调整工作岗位(含升降职务)、工作内容,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第12条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对相应岗位进行合理异动。岗位异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竞聘上岗的办法。第13条 岗位异动按以下程序办理:(1)人力资源部依据定岗、定

4、员、定编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及岗位入职要求;(2)有应聘意向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许可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3)人力资源部对应聘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4)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择优录用;(5)原车间部门、接收部门及各自的主管经理分别签署调出、接收意见;(6)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查批准后,通知办理岗位异动手续;(7)岗位异动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原车间、部门交清工具、用品,并办理相关工作事务交接手续;(8)正式办理岗位异动手续后,异动员工到接收部门报到上岗。第14条 岗位异动员工到接收部门报到上岗前,必须坚守原工作岗位,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对不服从原车间、部门工作安排以种种借口擅自离岗

5、者,按旷工处理。第15条 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第16条 员工离职时,应依据离职手续清单办理有关工作事务交接手续。(1)工作移交:原正在经办的工作事项等均应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就尚未办结的工作事项交接清楚。(2)事务移交:原保管或领取的文件档案、工作物件、设备、借支的现金、钥匙等应及时交还相关部门。第17条 离职员工在工作事务交接完毕,离职手续清单交存人力资源部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离职员工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片等所需材料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其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配

6、合工会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因未及时提供相片等所需材料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办理前述关系转移手续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离职员工本人承担。第三章 员工培训与保密第18条新录用的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知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其业务规定等。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于每年年初制订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员工年度培训计划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依据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包括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待岗培训、专业培训等),均需制作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绩效评估等培训文件,并在培训完结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案。(1)在岗培训:由各部

7、门负责组织,是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操作流程的培训,丰富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水平,让员工了解所任岗位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2)转岗培训:是对管理人员、员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岗位职责技能。(3)待岗培训:是对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期达到胜任本职工作的目的。(4)专业培训:是对相关人员就某一专题进行的培训,目的是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第20条 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外派培训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培训内容、培训费用、培训时间等事项),经主

8、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参加培训前应当与公司订立培训协议,明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等事项。培训完结后,参训员工应写出培训总结报告,并将该报告与培训教材、文件资料等一并交存公司资料室存档备案。第21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缺席或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第22条 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员工知悉或持有的文件、资料、稿件、图纸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决策决议、经营战略规划、产品价格、各类协议、客户档案信息、投标书、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各类财务报表以及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均属公司商业秘密。第23条 员工

9、应妥善保管其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公司涉密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保密事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商业秘密。第24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私自制作、复制、储存、销毁、泄露涉密资料,不得利用公司商业秘密或其它信息资源谋取私利。如有违规使用公司商业秘密或泄露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25条 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由经理办公室或公司授权的专人执行

10、;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商业秘密,电脑操作人员应负责保密。第26条 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27条 具有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2)依照本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会议文件;(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4)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涉密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第28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29条 离职时,必须将

11、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物件,交至经理办公室或公司授权的专人,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四章 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第30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以下劳动纪律:(1)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2)因公外出应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串岗闲聊、嬉戏打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4)不得占用公司办公业务话机打私人电话;(5)休假(事病假)应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无故旷工;(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7)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经查证属实的,按旷工处理。第31条 公司各级考勤员应根据实际出勤状况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考勤员虚假考

12、勤的,依照本规章制度第七章规定予以处罚。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时间的调整变动以公司张贴公示的工作作息时间为准。第33条 因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岗位(工种)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的员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2)公司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和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3)长驻外埠人员;(4)可以自主决定工作和休息时间的其他特殊工作岗位。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经协商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

13、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安排或经本人申请,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员工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加班前将加班申请单交存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作为加班凭证,调休依据。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加班申请单后,应及时对加班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员工加班前未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批备案的,不计发加班工资。虚假申报加班的,依照本规章制度第七章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36条 员工加班加点的,依法享受加班工资。员工在休息日(星期六、星期天)加班的,所属部门原则上应安排补休,补休后不计发加班费。确因

14、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的加班工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第37条 为完成公司指定任务,由公司统筹安排有关车间、科室加班的,加班费由车间、科室统一整理申报。第38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节日休假如下:(一)休息日:每周休息二天;(二)法定节日休假:元旦1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具体休假方案按国家规定执行。第39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一)年休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年未满10年者5天,已满10年未满20年者10天,已满20年者15天。具体休假办法见公司年休假管理办法。(二)婚假:员工适

15、龄结婚(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2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具体休假办法依照公司工会规定办理。(三)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具体休假办法依照公司工会规定办理。(四)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及其它计生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依照公司工会规定办理。(五)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治疗休病假的,应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依章办理相关病假手续。(1)员工请病假,应填写病假单并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主管同意并将病假单与医院证明交存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提供的医院证明都需到公司医务室办理转换手续,三天一转,但患重大疾病的除外。公司医务室(或市级以下医院)只限出具1天以下(含1天)的病伤假证明,且一个月内不得超过3次。(2)病假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遇突发疾病或确实因病不能办理的,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病假期满后,员工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病假期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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