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人员防护技术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人员防护技术规范(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附件2人员防护技术规范一、疫情处置人员(一)进入疫情处置相关场所时,疫情处置人员应穿防护服和胶靴,佩戴橡胶手套、N95口罩、护目镜。(二)离开疫情处置相关场所时,应在出口处脱掉防护用品,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处理,并在换衣区域进行消毒,回到驻地后要洗浴。二、饲养人员饲养人员一般不参与疫情处置工作,特殊情况下参与疫情处置工作的,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一)与可能感染的家禽及其粪便等污染物品接触前,必须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穿防护服和胶靴。(二)工作完毕后,脱掉防护用品,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处理,并洗浴。同时,要对可能污染的衣物须用70以上的热水浸泡5分钟或用消毒剂浸泡,然后再用肥皂水洗涤,于太阳下晾晒。三、健康监测(一)免疫功能低下、60岁以上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参与与家禽接触的疫情处置工作。(二)疫情处置人员和家禽饲养人员应及时报告健康异常情况。(三)所有暴露于感染或可能感染禽和场的人员均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监测。(四)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其家人应尽快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检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