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上传人:游客 文档编号:123918191 上传时间:2020-03-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36.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五节地方政府制度的比较分析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五节地方政府制度的比较分析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 一、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第一节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及类型 一、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国外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大都将“地方政府”定义为中央政府的分支机府,它有权决定和管理一个狭小地区内的公众政治,它是地区政府或中央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 国内学术界一

2、般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区分。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一、地方政府制度的含义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1.没有独立的主权2.行政地位和职能的特殊性3.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的矛盾统一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二、地方政府制度的类型影响地方政府体制与机制的因素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1.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2.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3.地方政府在行政层级中所居的位置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1972年和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建立的。 英国分为四个地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 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体制比较近,北爱尔兰的差别比较大、大伦敦区和苏格兰的地方政府体制自成一

3、类。 1972年和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建立的。 英国分为四个地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 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体制比较近,北爱尔兰的差别比较大、大伦敦区和苏格兰的地方政府体制自成一类。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政府体制1.郡2.郡属区3.教区或社区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85年撤销大伦敦区议会85年撤销大伦敦区议会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苏格兰的三级制和两级制并存的地方政府体制1.大陆行政区和岛区2.区3.社区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北爱尔兰北爱尔兰位于爱尔兰岛的东北部,面积为14120平方公里,首府贝尔法斯特,人口约16

4、0万,其中60是英国移民后裔,他们信奉基督教新教,其余40是爱尔兰岛的土著后裔,信奉天主教。 长期以来,他们分而聚居,互不往来。 在北爱归属问题上,前者主张留在英国,后者则坚持回归爱尔兰。 北爱尔兰位于爱尔兰岛的东北部,面积为14120平方公里,首府贝尔法斯特,人口约160万,其中60是英国移民后裔,他们信奉基督教新教,其余40是爱尔兰岛的土著后裔,信奉天主教。 长期以来,他们分而聚居,互不往来。 在北爱归属问题上,前者主张留在英国,后者则坚持回归爱尔兰。 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920年成立北爱兰自治政府,由参众两院组成,内阁由首相和大臣组成,全国管理北爱兰事务。 可选举12名议员参加英国下

5、院1920年成立北爱兰自治政府,由参众两院组成,内阁由首相和大臣组成,全国管理北爱兰事务。 可选举12名议员参加英国下院1972年由于冲突,停止北爱自治权,成立北爱尔兰事务部,执行直接管辖。 1972年由于冲突,停止北爱自治权,成立北爱尔兰事务部,执行直接管辖。 1999年成立联合政府。 12月日,北爱历史上第一个由原先对立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联合组成的地方政府开始运作,标志着英国政府对北爱长达27年的直接统治正式宣告结束;1999年成立联合政府。 12月日,北爱历史上第一个由原先对立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联合组成的地方政府开始运作,标志着英国政府对北爱长达27年的直接统治正式宣告结束;xx年10月

6、自治政府停止运作,英国收回直接管辖权。 xx年10月自治政府停止运作,英国收回直接管辖权。 xx年月日,新教政党民主统一党与天主教政党新芬党领袖达成协议,决定从月日开始建立地方自治联合政府,分享政权。 xx年月日,新教政党民主统一党与天主教政党新芬党领袖达成协议,决定从月日开始建立地方自治联合政府,分享政权。 北爱尔兰地方政府沿革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北爱尔兰地区的地方政府体制由英国议会和政府直接管辖大伦敦区的地方政府体制1.大伦敦政府2.伦敦自治市议会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1999年英议会就已通过大伦敦政府法2000年5月大伦敦地区举行第一次直选,产生了市长及四年一

7、届任期、由25人组成的大伦敦议会,并于xx年6月进行了第二次直选。 1999年英议会就已通过大伦敦政府法2000年5月大伦敦地区举行第一次直选,产生了市长及四年一届任期、由25人组成的大伦敦议会,并于xx年6月进行了第二次直选。 伦敦市长约翰逊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经中央政府的授权,地方政府大致拥有下列职权1.立法权6.发展社会福利权2.行政权7.执行全国性任务权3.执行权8.从事准商业活动权4.维护公共安全权9.财政权5.改良社会设施权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经中央政府的授权,地方政府大致拥有下列职权1.立法权6.发展社会福利权2.行政权7.执行

8、全国性任务权3.执行权8.从事准商业活动权4.维护公共安全权9.财政权5.改良社会设施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二节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英国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上述职权,决定其职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1.保护性职能2.环境方面的职能3.个人方面的职能4.社会性和娱乐性职能5.贸易性职能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由各州组成。 在联邦政府以下的三级地方政府如下1.州政府体制2.县市政府体制3.乡镇政府体制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现有16个州,包括原西德的10个州及西柏林和原东德的5个州。 现在

9、柏林为一个独立州。 联邦政府以下分别设立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现有16个州,包括原西德的10个州及西柏林和原东德的5个州。 现在柏林为一个独立州。 联邦政府以下分别设立州、县(市)、乡(镇)三级州、县(市)、乡(镇)三级。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第三节德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德国地方政府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由各州组成。 在联邦政府以下的三级地方政府如下1.州政府体制2.县市政府体制3.乡镇政府体制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1、州政府体制?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构建 (1)州议会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构建 (1)州议会最高立法机关,除巴伐利亚州外,其他都实

10、行一院制。 最高立法机关,除巴伐利亚州外,其他都实行一院制。 选举实行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 议员任期44年。 州议会的组成大体与联邦议院相同,设议长、副议长主持会议。 年。 州议会的组成大体与联邦议院相同,设议长、副议长主持会议。 (2)州行政由总理(亦称州长)和各部部长组成,实行内阁制。 (由总理(亦称州长)和各部部长组成,实行内阁制。 (与联邦政府相似)。 (3)州法院分为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和宪法法院。 分为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和宪法法院。 和美国不同的是,联邦在各州的事务均委托州法院办理,联邦司法权主要由州法院行使。 和美国不同的是,联邦在各州的事务均委托州法院办理,联邦司法权主要由州法

11、院行使。 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州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1.管辖州立法范围内的行政事务2.受联邦委托执行联邦法律3.将执行联邦法作为自己的事务4.管蒂一部分经济和财政事务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 2、县市政府体制?县在德国公法中,县系自治团体的社团法人。 县在德国公法中,县系自治团体的社团法人。 县设议会,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任期44年,每年举行四次例会。 行政首长为县长,县长或有议会选举,或由

12、普选产生。 县长具有双重身份,例会。 行政首长为县长,县长或有议会选举,或由普选产生。 县长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州政府代表,又是地方行政长官。 既是州政府代表,又是地方行政长官。 ?市人口密集的城市设立的自治社团,不属县管辖市人口密集的城市设立的自治社团,不属县管辖。 市设议会,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的议长、副议长又称市长、副市长,市长也具有双重身份。 ,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的议长、副议长又称市长、副市长,市长也具有双重身份。 市政府一般由市长和市议会组成。 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

13、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 3、乡镇政府体制?乡镇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是组成县的自治团体。 乡镇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是组成县的自治团体。 ?行政会议制民选乡镇委员会(或称乡镇议会),由它选定民选乡镇委员会(或称乡镇议会),由它选定行政会议负责行政事务。 乡镇长不是乡镇委员会的当然主席。 负责行政事务。 乡镇长不是乡镇委员会的当然主席。 ?乡镇议会制乡镇长一般由选民直接选出,是议会主席,又是政府首脑。 乡镇长一般由选民直接选出,是议会主席,又是政府首脑。 ?乡镇长制乡镇长由议会选出,但其本身不必是议会议员,它一旦当选为乡镇长就当然地是议会主席,

14、也是政府首脑。 乡镇长由议会选出,但其本身不必是议会议员,它一旦当选为乡镇长就当然地是议会主席,也是政府首脑。 ?双轨制乡镇议会和乡镇长是同一单位,具体行政事务是乡镇总监负责。 乡镇议会和乡镇长是同一单位,具体行政事务是乡镇总监负责。 第七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二、德国地方政府职权县市和乡镇行政机关的自治权1.自行制定不与上级政府法律相抵触的法律2.管理自己的行政事务3.自行推选行政官员4.上级政府对该地区作出重大决定时,该地区有权进行复决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第四节中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设置四级行政单位,每级都是地方人大的执行机构,机构设置多上下对口,并且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度:1.省级2.地区级3.县级4.乡级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使的职权 (1)行政执行权 (5)人事行政权 (2)行政领导权 (6)保护、保障权 (3)行政监督权 (7)其他事项办理权 (4)行政管理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2.乡镇政府行使的职权 (1)行政执行权 (2)行政管理权 (3)保护、保障权 (4)其他事项办理权第九章地方政府制度比较 一、一般地方政府制度3.民族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