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四个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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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四个制度范文 安阳贯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安阳贯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准则和企业基础要求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第四条公司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财

2、务总监的财务监督管理权限包括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纠正权、经济核算的组织指挥权、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核参与权、财务机构人员管理权。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执行、编制、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参与经营决策权,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支出,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准则和企业基础要求规范的有关规

3、定,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第四条公司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财务总监的财务监督管理权限包括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纠正权、经济核算的组织指挥权、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核参与权、财务机构人员管理权。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执行、编制、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参与经营决策权,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支

4、出,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正确的计算、缴纳国家各项税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第六条公司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公司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财务核算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九条公司设置财务总监,统筹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置会计机构,企业设置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负责协助公司负责人领导企业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

5、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的人名必须符合会计法和公司基本要求。 第五章会计基础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适应竞争环境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技术、成本、质量、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健正确的计算、缴纳国家各项税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第六条公司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公司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6、第八条财务核算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九条公司设置财务总监,统筹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置会计机构,企业设置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负责协助公司负责人领导企业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的人名必须符合会计法和公司基本要求。 第五章会计基础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适应竞争环境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技术、成本、质量、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健全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

7、用开支标准,按月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并定期对各项定额进行补充。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类财务物资盘点制度,一般情况按季度、年度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对盘盈、盘亏、损毁、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六章流动资产第十七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类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八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阜存款、在途资金、等。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具体见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

8、付分包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 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 收回已核销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全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按月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并定期对各项定额进行补充。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类财务物

9、资盘点制度,一般情况按季度、年度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对盘盈、盘亏、损毁、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六章流动资产第十七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类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八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阜存款、在途资金、等。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具体见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 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

10、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 收回已核销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具体见物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一)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 (二)建设单位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三)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四)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

11、五)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定或者合同、协定约定的价值计价。 (六)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七)接收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二十三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二十四条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摊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

12、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具体见物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一)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 (二)建设单位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三)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四)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五)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定或者合同、协定约定的价值计价。 (六)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七)接收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

13、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二十三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二十四条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摊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家之后,计入采购保管费和管理费用。 存货毁损

14、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七章固定资产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该当作固定资产。 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一)生产用固定资产。 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实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费用。 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家之后,计入采购保管费和管理费用。 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七章固定资产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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