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县医腕带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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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县医腕带使用制度 宜宾县人民医院腕带使用管理制度宜宾县人民医院腕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腕带”使用目的帮助医务人员确认住院病人及急诊观察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识别准确度。 第二条“腕带”使用对象手术、病危、5岁以下及70岁以上、无名氏、智力障碍、意识障碍等病人。 第三条“腕带”使用规定(一)颜色使用的“腕带”有四种颜色蓝色、绿色、红色和粉色。 其中蓝色用于无名氏、70岁以上、智力障碍等病人,粉色用于儿童(12岁及其以下)、新生儿,绿色用于手术病人,红色用于病危病人。 如同一病人同时适用多种颜色,由科室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腕带”信息内容包括科室、入院日期、住院号、姓名、年龄、性别。 护理

2、人员应用蓝色圆珠笔按要求,逐项清晰填写各项内容。 (三)病人从急诊室入院或转科,接收科室应及时完善“腕带”上的信息,必要时更换。 (四)“腕带”佩带部位腕带常规佩戴在病人右腕。 如病人右腕无法佩戴时,按右腕左腕右脚踝左脚踝的顺序依次佩戴。 “腕带”佩戴时注意字体方向,便于查对。 (五)“腕带”佩戴时松紧度以一指为宜。 佩戴部位皮肤保持完整、无擦伤肢体末梢血运良好。 第四条“腕带”管理要求(一)病人入院后由办公班护士或值班护士填写“腕带”上的信息,需由双人核对,护士患者、护士家属、护士护士、护士医生,无误签名后,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为病人佩戴。 (二)责任护士应经常检查“腕带”的信息是否清晰。 一旦发现“腕带”损坏、丢失及“腕带”上信息无法辨认时,应立即更换,更换时同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为病人佩戴。 (三)“腕带”不得重复使用。 (四)病人出院时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摘除腕带。 (五)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一次,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血运情况良好。 (六)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 (七)“腕带”使用要求各科室应按照规定要求,确保“腕带”标识准确无误,正确进行“腕带”的佩戴与使用,执行任何治疗、护理及交接班时均需核对腕带信息。 护理部xx年1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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