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制度范文

上传人:游客 文档编号:123488313 上传时间:2020-03-09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77.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结婚制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结婚制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结婚制度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结婚制度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结婚制度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结婚制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结婚制度范文(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结婚制度范文 第三章结婚制度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介绍结婚制度,让学生了解结婚是婚姻关系动态运行的起点;理解结婚制度是国家对婚姻当事人婚姻行为的调控;掌握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理解婚姻关系的法律内容;掌握无效婚姻制度。 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教学重点与难点婚约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权配偶身份权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教学方法讲授案例讨论答疑揶骑铮璐证癔称翠开课学期春季揶骑铮璐证癔称翠学时8学时(第35周)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 一、结婚制度的概念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一)概念揶骑铮璐证癔称翠结婚,又

2、称为婚姻的成立,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狭义说仅指结婚,不包括订婚等其他程序。 广义说包括订婚和结婚两个方面。 近现代各国的亲属立法,大多将婚姻的成立做狭义的上的规定,订婚已经不再是结婚的毕竟程序。 我国现行的法律采用狭义说,婚约仅具有道德约束力。 婚姻的成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婚姻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一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为前提的,人类型的本能和自身的繁衍是婚姻的自然属性,这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 如果没用两性关系这种自然条件,婚姻则无从产生,也没有其存在的意义。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包括

3、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结婚程序两个方面。 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法律对结婚行为的条件和程序作了特别的规定,结婚必须依法成立,否则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果。 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身份关系。 男女双方因结婚形成了婚为配偶的夫妻身份,开始相互享有和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身份关系确立后,未经法律程序,双方不能任意解除。 (二)沿革揶骑铮璐证癔称翠结婚是个体婚制的产物,大体经历了如下的形式1掠夺婚。 即抢婚,指男子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的婚姻。 这种求妻方式是在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过程中出现的。 现代社会有些民族保留了抢婚的习俗,但只是作为婚姻成立的形式,不再具有暴力与违背女方意愿的内容。

4、 2有偿婚。 指以男方向女方支付一定代价作为与女方结婚的必要条件的结婚方式。 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依代价的不同形式,又可以分为如下三种?买卖婚。 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钱或其他财物作为身价,并以此为婚姻成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立要件的婚姻。 给付者一般为男方,收受者则是女方。 相传“伏曦制嫁娶,以俪安揶骑铮璐证癔称翠为礼”,开买卖婚之先河,这种以财货易妻室的结婚方式,一直流传并盛行于后世。 ?互易婚。 又称为交换婚或换亲。 指双方父母互换其女作为子妇,或男子

5、各以其姐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妹交换为妻。 ?劳役婚。 以男方向女方家服一定期限的劳役为结婚要件的婚姻。 3聘娶婚。 指以男方向女方家交付一定数量的聘财为结婚要件的婚姻,并且必须严格依照成婚的礼仪程序。 聘娶婚形成与西周时期创制的“六礼”后经过法律的认可,六礼载于礼记“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六礼程序为纳彩,“纳其采择”之意,男方使媒人向女方家送求婚礼物,表示愿意议亲,女方家经过斟酌应允,男方才能备礼贽见。 问名,男方派媒人到女方家了解家世,女子名字,生辰年月是否合八字,生肖是否相克,嫡出还是庶出等情况。 纳吉,男方占卜于宗庙,卜得吉兆,备礼通知女方,决定缔结婚姻,如果不

6、吉,则终止议亲。 纳征,即纳币。 征即成的意思。 男方派使者到女方家庭送聘礼,女方接受,婚约即正式成立、生效。 这是中心环节。 请期,男方家择定婚期,并在形式上商请女方家同意。 亲迎,新郎秉承家长之命至女方家迎娶新娘,履行一定仪式后,婚礼告成。 再经过庙见,女方便正式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 4宗教婚。 是西方国家结婚的传统形式。 罗马“共食婚”是罗马贵族结婚的主要方式,是一种宗教婚。 结婚时举行隆重的宗教仪式,须有大祭司、神官与十名证人参加。 由神官主持婚礼,新郎、新娘共食祭祀的麦饼后,婚姻成立。 宗教婚是欧洲中世纪各国占统治地位的结婚方式,在基督教的强大教权之下,寺院法(亦称教会法)对婚姻

7、关系的调整作用凌驾于一切世俗的立法之上。 教会当局对婚姻事务具有无可争辩的管辖权。 寺院法不仅为婚姻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列举了众多的婚姻障碍,而且在形式上要求当事人履行一定的宗教仪式;结婚须向当地教会申请,婚事须经过教会当局公告,举行婚礼时须由神职人员祝福,按照16世纪举行的托伦托宗教大会的决议。 当事人结婚必须与教会合作,在神职人员之前宣誓,否则,婚姻不能有效成立。 直至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以后,宗教婚才逐渐衰微,但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 5合意婚。 又称自由婚或共诺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依民事方式经过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婚姻,被称为共诺婚。 这种共诺婚在价值观上是同资产阶级的“

8、自由”、“平等”观相一致的。 在法理上是以契约论为基础的。 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以为,怀念眼是男女双方以相互占有,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订立的契约,在这里,同样通行着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一般规则。 合意婚是婚姻史上的重大进步,它还婚姻以世俗面目,并使当事人从此在法律上成为婚姻的主体,享有了支配自己婚姻的权利。 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 二、婚约

9、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一)婚约的概念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所谓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做的实现约定。 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订婚后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的身份。 关于婚约的性质,西方学者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契约说,认为婚约是订婚的契约,尽管其性质不得强制履行,但是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种是非契约说,认为订婚不是法律行为,是事实行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者应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 在社会主义国家如原苏联和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其婚姻法对婚约均未加以规定。 只是东德家庭法典第5条第(四)项有“为了使双方婚前从性格、观念、兴趣及生活等方面,严肃地考虑是否适合终

10、身的结合,提倡通过订婚的方式进行”的规定。 但是这种考察方式由当事人自愿采用,不具有强制性。 在结婚前,男女双方为保证婚姻的缔结,可以事先达成一个协议。 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的,即双方承诺接受将来的婚姻。 婚约成立后,双方当事人负有按约定缔结婚姻的义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将来必须结婚。 婚约虽然是有关人身权、财产权的预约,但由于婚约具有身份上的意义,以及人类赋予婚姻的基本精神,因此,婚约与民法中严格意义上的预约不同,法律不要求婚约必须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在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 附加在婚约上的任何违约条款,也都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婚约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婚约必须由将来结

11、婚当事人亲自订立并且意思表示真实。 婚约是将来双方接受婚姻的承诺,因此,必须以双方合意为要件,任何由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代定的婚约都是无效的;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婚约也是无效的。 订立婚约时,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婚约无效。 2婚约当事人双方不得有法定的婚姻障碍。 订立婚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因而,订立婚约不得违反法律对婚姻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禁婚亲之间不得订立婚约;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人不得订立婚约。 但由于婚约本身并不是婚姻,因此订婚后又与他人结婚或重复订婚者均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 3婚约不适结婚的必经程序。 法律不要求必须

12、订立婚约,当事人在结婚前可以现行订立婚约,也可以直接结婚。 婚约不适结婚的法定要件,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不加以干预。 4婚约为非要式行为。 法律没有规定婚约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各种方式订婚,凡是口头、书面、仪式、交换信物等当事人认可的任何形式,都可以视为婚约的成立。 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揶骑铮璐证癔称翠(二)婚约的历史沿革揶骑铮璐证癔称翠1早期型婚约。 个体婚形成的初期,人类实行掠夺婚,男子是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的,因而没有婚约。 转为有偿婚以后,男子须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的代价才能缔结婚姻,婚约由此开始。 当

13、女方的监护人接受了男子的产物后,就负有将女子交付给该男子的义务,双方达成婚约;继后婚约改为由男女双方的监护人合意订立。 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没有婚约的婚姻被视为无效。 罗马法规定无婚约的结合只能视为姘居,不能称其为婚姻。 订立婚约需要一定的形式,如我国以“婚书”或者“聘礼”为婚约成立的法定条件。 婚约订立后,男女产生准夫妻的效力,互负有贞操义务,未婚妻如不忠实被视为通奸,一方若再订婚约或者另行结婚被宣布为不名誉,要受“破廉耻”的宣告。 法律强调婚约的忠诚,订婚人如无正当的理由解除婚约,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男方毁约,其给付对方的聘金不得请求返还;如果女方毁约,则需支付相当于聘金价值一倍至

14、四倍的罚金。 在欧洲中世纪的寺院法中,还有请求结婚诉权的规定,虽然对其要求结婚的判决不能强制执行,但可以此对违约人给以宗教上的处罚。 揶骑铮璐证癔称翠2晚期型婚约。 进入近代、现代后,婚约较前期有了很大的变化,婚约的法律效力有所减弱,婚约的缔结以及解除也变得简单容易。 第一,婚约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有些国家在法律上还取消了有关婚约的相关条文。 规定有婚约的国家,也不要求当事人在结婚前必须订立婚约,婚约已经成为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一个程序。 第二,订立婚约的当事人由原来的监护人改为由男女双方自行订立,未经当事人双方合意订立的婚约无效。 第三,婚约不再具有人身约束力,双方因合意或法定理由可以随时解除婚约,也不得对婚约中部遵守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婚约不能强制执行,不得基于婚约诉请结婚,也不得对婚约中不遵守约定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婚约解除后,双方不受婚约的约束,但是,无正当理由解除婚约的,仍应依法承担由于解约而产生的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以及赠与物的返还责任。 (三)婚约的解除揶骑铮璐证癔称翠在我国,法律上没有婚约的规定,对婚约采取既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 婚约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婚约有解除的自由,可以双方合意解除,也可以单方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