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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2.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3.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 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5.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 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