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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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451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项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行教育。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建

2、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成、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1.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转,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3、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2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2.1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 2.2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2.3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4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

4、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2.5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在发生的需求,利于不断改进。 3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效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3.1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每天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安全生产巡逻工作,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3.2每周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3.3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做的不好的,进行惩罚。 3.4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具体到个人,若有不按规定操作生产而导致公司利益遭到损失的,将处以加倍赔偿损失。 3.5安全生产

5、监督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的员工,要做到以“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理。 3.6遇特殊事件不能处理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上级领导,由领导给予协助解决。 3.7定时开展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 4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4.1工伤事故报告4.1.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由工地负责人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

6、全部门。 4.1.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4.1. 3、各生产单位及施工现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主要原因,用电话或派人报告公司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1. 4、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也照此办理。 24.2工伤事故调查处理4.2.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

7、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4.2.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破坏的物件、寿命、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拭。 4.2.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 二进制对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试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写材料,签字盖章。 三是

8、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34.3工伤事故统计4.3.1工伤事故的年报、月报必须准确、及时上报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4.3.2工务事故的编者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报告的要求(即按轻伤、重伤、死亡及损失仪器、损失金额)进行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上报、虚报和拖延不报。 5.安全生产奖

9、罚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严格按安全生产及技术规程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制度15.1奖励5.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5.1.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5.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5.1.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1.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1.6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

10、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5.1.7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5.1.8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5.2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5.2.1事故责任者。 5.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5.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5.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5.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5.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

11、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5.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35.3惩罚类型5.3.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5.3.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5.3.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66安全例会制度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科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

12、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6.1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6.2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6633主要职责6.3.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 6.3.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13、 6.3.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6.3.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6.3.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3.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6.3.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77、职业危害防

14、治制度7. 1、凡新招收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企管部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招收。 7. 2、每次招收的新员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掌握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 7.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组织进行拍片检查。 7. 4、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用品,物资部门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7. 5、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范围及工作场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尘,确保作业场所工业卫生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7. 6、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井下防尘系统,完善喷雾降尘设施,减少作业场所内的浮尘,湿润作业场所内的落尘,使其不能飞扬。 7. 7、对于喷雾降尘不能到达的地方,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洒水,确保巷道湿润。 7. 8、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7. 9、保持设备的性能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7. 10、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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