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校各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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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校各类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根据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凉州区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支付决算办法、会计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保证学校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

2、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计财科要求,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坚持做到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确保预算内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各项教育经费安全有效运行。 学校收入包括第四条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五条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六条事业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

3、,计入事业收入。 第七条捐赠收入,包括社会及个人的捐赠收入。 第八条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代收费项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九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必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不得由非总务处管理。 对选择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觉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执行,不准代收代办。 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条学校财务支出。 支出原始发票必须有经手人、保管,总务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账。 并符相关清单、合同、协议、会议记录、验收清

4、单等。 如不符合不予报账。 第十一条学校每年以公用经费的40%以上专项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维修等支出,必须由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和各办公室如需购买必要的办公用品,应先列出购货清单报总务处,经总务主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交总务处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大额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项财务开支数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必须经学校校务会仪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开支须以学校校务会议计论决定并报请区教育局计财科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条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

5、规定应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申报采购。 学校在使用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区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办理政府采购。 第十六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的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对于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标准的项目,须经教代会通过,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安排、使用各项资金既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现象,也要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得到充分合理使用。 严格学校支出审批程序,办公用品

6、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保管员、总务主人签字后经校长、财务副校长审批报账,并附相关的清单、合同、协议和验收清单及教育局批复。 学校各项支出每学期向全校教师公布一次,接受学校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学校新建或购置固定资产,学校必须配备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九条学

7、校不得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向外单位投资。 学校大型建筑、大项开支中的物品购置、图书购置要记入固定资产,并移交相关责任人保管和使用,按照资产类别分类存档,打印成册,做到帐实相符,帐册相符。 学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必须报请国有资产管理局鉴定、批准后核销。 其核销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一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学校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代管款项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特别是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代收代管款项要及时办理,不得将此款

8、项挪作他用或延期办理。 第六章会计账簿及财务档案管理第二十二条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过程中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运用账户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活动结果的账簿。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立以下账簿总账记录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各类所属科目增减和结存情况。 明细账对总账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设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 日记账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连续登记的账簿。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电子会计账簿实行财务微机化管理,并建立纸质的会计账簿,用借贷记账法记账,规范装订会计凭证及相关附件资料。 每月或每季终了将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对账单附在最后一张凭证后面,作为平帐或对账依

9、据。 第二十四条学校财会人员必须接受教育、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将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分类归档并存放。 第二十五条学校财务收支除必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外,必须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要对财务收支公开,定期在校公开栏公布。 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大经济问题都要实行集体研究和定期讨论、定期公布、有会议记录的制度。 微机室机房管理人员和任课老师必须忠于职守,认真搞好机房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了保证全校信息课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特制订微机室的管理制度及使用须知

10、如下 一、微机室以服务教学为宗旨,机房全天开放,一切为教学服务,但微机室不许外人随意进入 二、微机室所有设备和资料均须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账目清楚,摆放整齐。 三、凡涉及设备出室或单位用机,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借用单为依据),交计算机中心微机室备案并提供务服。 四、未纳入教学计划的计算机教学,要提前两天与计算机中心提出申请,计算机中心安排并提供教学服务。 五、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得擅自将任何硬件搬出电脑台使用;教师机的所有设备,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 六、微机管理技术人员要定期检查电路,测试微机

11、的运行情况、定期升级计算机程序,清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证所有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七、教学安排以教务处的课程表为依据;在教学前,认真检查微机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应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当节班级负责。 使用中要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出现使用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计算机管理人员,并详细说明情况,不要私自拆卸或强制运行。 若当时不报告,待事后发现,一切由当节教师负责。 八、使用微机室要服从微机管理员的管理。 九、任课教师提前10分种在计算机中心领取钥匙进入微机教室,先要对财产进行清理,然后再进行教学。 如发现财产有损坏或丢失问题要立

12、即通知计算机中心,学校有关领导进行清理并要求学生赔偿。 注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后其责任归为上一节课的班级,如果发现问题后不通报的(责任自负),如下一节课的老师发现后则责任归属于上一节课的班级,依次类推。 十、教师使用微机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学生座位要定人定位,并按一定的顺序进入微机室,在进入教室时要填好“学生座次表”(具体座位坐法由各班计算机老师设计)。 学生按位就坐,不得随意换位(责任到人),如有人为的财产损坏(包括在设备上面乱涂乱刻画),则任课教师要立即通知计算机中心,学校有关领导进行清理并要求学生赔偿。 十一、教学前先打开总电源(严禁学生开、关总电源)。 所有微机都已安装

13、有常用软件,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一周向计算机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计算机中心负责安装。 十二、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每周教室打扫一次(周一中午);进入微机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严禁大声喧哗、在室内跑动、打闹;严禁吸烟、吐痰、乱写乱划、扔纸屑等,违者奖取缔上机资格。 十三、上课后迟到的不得进入微机室,中途不得出微机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微机室。 学生进入微机室后直到学生离开微机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微机室。 下课后要将凳子摆放整齐,教师要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如不按要求的班级将取消上级资格。 十四、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操作程序关机(不得在程序未关闭时切断电源)、关灯

14、,节约用电,任课教师并填写好微机使用登记表。 十五、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网络道德,学生上课、上网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十六、进入微机房,必须换拖鞋,并自觉维护机房的环境卫生。 十七、使用设备必须认真填写微机使用登记表,用机完毕由机房管理人员验机并填写“运行状况”。 十八、未经许可,不得运行与学习内容无关的程序,严禁私自携带各类游戏软件上机运行。 违者取消上机资格。 十九、由于上课时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如查不到损坏者,则由物管部门和计算机中心人员作出责任事故认定,计算确定赔

15、款金额并通知责任人,责任人到财务处交款,凭财务收款收据到物管部门销帐。 若责任人不执行赔偿,学校保留从责任人的校内津贴中扣除赔偿金的权利。 二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不得随意玩弄微机室的教学设备,自觉抵制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行为。 对恶意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应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一、美术室由美术室负责人管理。 二、非美术课学生禁止入内。 三、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簿、画台要摆放整齐。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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