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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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林员管理制度范文 护林员管理制度护林员管理制度篇一护林员管理制度护林员管理制度 一、护林员要服从林场统一管理,熟悉林业政策,明确职责,遵纪守法,热爱本质工作。 二、护林员职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制止其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报告。 三、林场负责给护林员划定管护责任区,同其签定合同,将管护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四、护林员应坚持每天巡山查林,不得无故脱岗,护林队长随时进行抽查,凡无故脱岗累计五次者给予警告,五次以上者取消护林员资格。 五、护林员在巡护森林时要灵活机智,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不得徇私枉法。 六、各林场由护林

2、队组织,将每月的最后一天定为例会学习日,由护林员汇报各自管区情况,主管场长或护林队长总结得失,安排下月工作,并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护林防火常识。 七、认真填写巡山日志,内容扼要详实,书写整齐,不得隔日填写。 篇二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护林员管理,建立一支良好的护林队伍,切实发挥好护林员的作用,促进我乡林草管护工作有效开展,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的职责护林员必须清楚自己的管辖区域,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职责有开展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地面巡护,实行分区责任制;严格实行防火制度,发现火警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上报乡政府和区森林防火

3、指挥部;坚决制止盗伐、滥伐和偷盗林木,严禁毁林开垦、乱占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发现森林病虫侵害和林业有害生物及时上报乡政府和区林防站;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管护关系,维护巡护道路,保护管护站点设施设备,认真填写出勤表、巡护日志等,对管护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形成简要的书面材料或报告。 配合乡村做好重点公益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的摸底验收工作,并搞好荒山造林的补植补造。 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1、日常值班护林员每周星期一到乡政府签到,商定一周内工作,每缺1次者从工资中扣20元。 2、巡护日志填写规范、整齐。 若有逻辑性错误或弄虚作假,在上级部门考核中

4、出现问题者扣当事人工资100元。 3、护林员实行分区分片负责与大队伍联合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入林放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每人每月上缴乡财政罚金200元,完成任务者罚金的60%奖励给个人,完不成者从工资中扣除所欠余额。 4、在上级领导检查或乡上领导督查工作中,若发现有入林放牧行为者,处罚辖区护林员工资50元,并督促护林员落实放牧人缴纳罚款。 5、辖区内发生火灾,护林员未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者,扣包片护林员50元。 6、按时参加乡上召开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0元。 7、及时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不力者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50元。 8、对于组织、纪律责任性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后,予以辞退。 三、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由乡党委、乡政府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篇三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护林员的条件 1、具有很强的生态保护意识,愿意为保护区努力工作; 2、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3、在当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望,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学校毕业者优先; 4、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除外; 5、身体健康,勤劳朴实,责任

6、心强,能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护林员的选用护林员全为季节性护林员,其选用程序是先自愿报名,本人申请,经考核符合条件后即签订承包合同,并发给护林员上岗证。 护林员持证上岗。 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合同一式三份,护林员、保护站、管理局各一份。 三、护林员主要职责和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及省等相关部门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及相关政策。 2、按自身管辖范围及时巡山护林,举报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并做好巡山记录。 3、协助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并主动维护好各种宣传、保护等基础设施,做好预防火工作。 要努力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及时报告护林站、当地

7、乡镇政府,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扑救。 4、协助配合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野生动植物等各种调查。 5、对进入核心区的人员要进行询问、检查。 6、模范带头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规定,逐步引导当地群众迅速增强保护意识。 四、护林员的管理 1、护林员在日常巡山护林工作中,应佩带好上岗证和必要工具,上岗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2、护林员实行跟踪管理。 管理站将不定期对护林员的巡山护林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检查。 3、护林员的工资,每月按时审核发放。 五、护林人员的奖惩 1、每月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在80-89分的拨付80%;在71-79分的拨付50%;70分以下的只拨付50%,同时取消其

8、护林员资格,如造成严重影响,出现重大林业案件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年终考核在90分以上的且在本乡镇内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3、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不在岗,又未请假的,第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2次扣发50%,第3次,立即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4、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已外出打工者,即辞退。 5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管护区存在严重的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乱占用林地、乱猎乱捕野生动植物等不法行为又未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的扣发当月工资。 6、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天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手机关闭、打通又不接的,经查无特殊原因的,按擅自离岗,扣发当月工资50%处理。 7、护林员没有及时查处野外用火的,扣发当月工资的50%,管护区每发生1起火警,扣发该片区护林员当月50%的工资,直至扣完为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护林员资格 (1)巡山记录全年低于是150天的; (2)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的; (3)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不到现场扑救的;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出现大量盗伐滥伐林木的; (5)与犯罪分子勾结破坏林业生产流通秩序的; (6)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等其他工作的。 七、本办法由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务川管理站二八年七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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