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金昌顶板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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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新金昌顶板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 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顶板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10月22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新密网格化管理小组在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召开了煤矿顶板管理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新密网格化管理小组全体成员、新密市煤炭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新密批准复工复产矿矿长和主管安全副矿长、地方主体公司和兼并重组区域公司总经理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攻坚战时间安排按照新密市煤炭管理局统一部署

2、和安排,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时间安排从xx年10月24日到xx年12月底。 二、攻坚战指导思想以“双七条”为指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以深入开展顶板管理攻坚战,有效遏制顶板事故为主线,对顶板管理情况进行拉网过筛地毯式全面治理排查,以顶板管理攻坚战为契机,彻查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员工正规操作,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攻坚战实施目标 1、全面消灭顶板事故。 2、采掘修工作面消灭不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化工程优良品率不低于90%。 3、月工程质量验收达标90分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90%。 四、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为确保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

3、的顺利实施,特成立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推进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远副组长李根全张旭东申书彬魏强峰成员各业务科室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由李根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顶板管理攻坚的活动资料收集及存档管理。 职责:组长对方案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关于顶板管理的工作汇报,检查顶板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攻坚战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措施,保证攻坚战方案的顺利实施。 成员协助小组副组长,保证顶板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执行三大规程及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

4、、措施、文件等。 五、攻坚战实施措施 一、深化煤矿顶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全矿范围内结合煤矿地质条件、顶板现状、煤层赋存条件等实际,全面落实顶板安全评价采取的措施。 要认真比照顶板评价,仔细查找顶板安全隐患,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确保顶板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顶板安全专项检查。 由调度室负责,组织矿安监科、生产技术科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查自纠。 严格比照煤矿安全规程,按照一个作业地点一个顶板管理措施的原则,全面细化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严格标准严肃处罚,对顶板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区队,对顶板评价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按照矿工程管理办法从重处罚,全面促进顶板安全

5、管理落实到位。 六、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责任分工按照会议要求,加强顶板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开展“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为此,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逐层、逐级落实的形式进行责任分解 1、生产技术科负责根据本矿地质条件,针对施工地点的不同、形式不同。 要求不同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有利于顶板管理的设计方案,并将方案提至专题会,经各职能部门研究决定后开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采掘作业规程。 2、地质测量科根据地质资料和矿井观测资料,包括顶板来压情况,使规程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保证安全的作用。 把审批规程、审批措施当做大事来抓,规程措施在没有做到地质构造叙述清楚、对顶板管理措施叙述具体、规程编写认真

6、、措施具有针对性时坚决不予以审批,此项工作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落实。 3、安监科要负责按照措施规程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七、顶板攻坚战实施项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由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各区队队长对井下进行全方位梳理排查,特针对本矿制定顶板管理攻坚战实施项目(一)管理方面 1、超前进行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资料。 根据巷道的顶底板岩性以及巷道周边岩体赋存状态确定采取何种支护形式。 2、针对不同工作地点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学习记录及顶板管理方面台账建立情况,做到规程、措施编制有针

7、对性、可操作性;会审有指导性;贯彻学习有实用性。 3、严格顶板评价程序,对评价出的不安全因素所采取的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有评价有结果,严格执行“不评价、不施工”。 4、强化职工培训,针对不同地点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前都要进行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学习不到位或有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坚决不予以允许施工。 5、要做到把采面搬迁及回收、废旧巷道回收、支护工艺变更、过老巷和地质构造、巷道贯通等特殊作业一律列为矿井重点工程,重点工程必须由领导带班、现场指挥,做到领导指挥不到位不作业、安全员监督不到位不作业、工人操作不到位不作业。 (二)现场方面 1、采煤工作面班前安全确认制度执行情况、泵站压力、上下

8、副巷超前支护长度、高度、工程质量及单体柱初撑力管理、煤墙管理、工作面高度、支架支护质量及初撑力、端头支护质量管理、老塘管理、上下安全出口高度、长度和宽度及工程质量管理。 2、掘进工作面班前安全确认制度执行情况、工作面控顶距管理、架棚质量管理、背棚质量管理、“三线”管理、帮顶管理、前探支护管理、加固管理、防冒顶管理、退出畅通等。 3、维修工作面班前安全确认制度执行情况、工作面控顶距管理、架棚质量管理、背棚质量管理、“三线”管理、帮顶管理、前探支护管理、加固管理、防冒顶管理、临时支护管理、退路畅通等。 (三)采、掘、修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认定为有冒顶危险的工作面。 1、工作面回采凡在下列情况

9、之一的,则认定为有冒顶危险的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1)上、下端头支护支架歪斜、缺少中柱、出现一架一支护; (2)工作面底板松软不穿柱鞋的; (3)不按规程要求打设支柱的; (4)支柱超高使用或漏液、卸载后未及时更换的; (5)采空区放煤后悬顶面积过大、悬顶面积超过2m5m不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 (6)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定的。 2、掘进、维修工作面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认定为有冒顶危险的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1)架棚巷道不按措施规定采取支架连锁的; (2)架棚巷道出现空帮、空顶,不采取接顶、团帮措施的; (3)架棚巷道连续三棚梁腿变形严重不及时进行替换的; (4

10、)对准备维修地点的帮顶媒体未进行超前预注水的或超前注水时间及效果未达到要求的; (5)维修巷道交叉点未采取支设木垛偏钉,只采取架设抬棚,且台棚的架设低于一梁两柱或台棚架设长度不够的; (6)架棚巷道维修期间不使用前探梁的; (7)架棚巷道维修时棚距过大,未采取临时支护的。 八、落实攻坚战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为确保此次攻坚战能圆满成功,矿成立了“顶板管理工作攻坚战”领导小组。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将这次攻坚战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加强矿井地质勘查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加强矿压观

11、测工作。 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 科学制定采掘工程支柱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特别要明确规定临时支护形式、参数和要求,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 遇有穿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及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按规定审批、实施,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修订完善,做到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相符。 3、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要严格审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顶板管理内容。 严格执行顶板支护的相关规定,防止规程措施不严密,顶板管理不到位。 现场要

1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配置齐全各类安全检查工具。 当班现场作业前和放炮后进入工作场作业前,要按规程、措施等规定,先由专人对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隐患排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作业。 做到井下所有采掘面和巷道支护到位,杜绝空顶作业和支护不可靠等现象,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4、加强井巷维修工作。 从采掘部署、井巷层位设置等方面充分论证,减少井巷变形、采动影响破坏井巷。 维修井巷时,必须制定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标志,严防顶板冒落或煤岩片帮,进行井巷维修和更换支护设施时,要随时检查顶板及支护情况。 先采取临时支护,严禁在未采取临时支护的情况下盲

13、目拆除原有支护。 恢复旧井巷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由上向下逐架进行,对未使用或报废巷道按规定及时密闭设置棚栏和警示标志。 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全面巡查井下各作业场所。 同时要确保每一个采掘工作面有管理人员跟班监督。 对发现的职工违章行为要立即纠正。 九、奖惩规定 1、工程开工前未对措施、规程进行学习,或者学习考试不合格,无学习签字记录,不得入井施工。 2、违反以下现场管理规定的,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300元,情节严重的视情节加重处罚。 (1)“敲帮问顶”制度执行不严不细,每次对当班班长罚款10

14、0元; (2)未执行巷道支护情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对班长罚款200元,跟班领导罚款100元; (3)对安排处理顶板隐患,无按要求进行处理的,对落实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4)安全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的,对班组长停工,跟班领导做检查并处罚金200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作业的视为空顶作业,给予班组长停工,并处罚金200元。 (1)相邻三架以上支护不合格的; (2)掘进工作面在允许最大空顶距范围内没有临时支护的; (3)巷道支架歪扭,掉梁爪超过三架未进行处理的; (4)巷道片帮深度超过0.5米,长度超过6米未进行支护的; (5)超循环作业的。 4、未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经检查发现,处罚100元/次。 5、顶板管理攻坚战管理期间,对于安全管理无事故,连续完成任务的区队、班组,工程质量月验收90分以上的,给予1000元奖励。 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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