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浙江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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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浙江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浙江省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二、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

2、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

3、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2、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高龄的老年人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要建立张榜公示、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3、发放单位对于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要用上门入户、信函调查、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查有虚报、冒领现象,立即停止发放高龄津贴,并要求退回已领取的高龄津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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