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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样本 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甲方: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乙方:东骏大药房麒麟连锁店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及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确保零售药店更好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配套规定,履行各
2、自的职责,做好曲靖市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工作。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医保信息的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变动情况等基本资料。 (二)甲方应针对乙方医保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分别进行涉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系统的相关操作技能进行指导和培训。 (三)甲方应对乙方送审的药费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其发生的医药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处方与医疗保险证明相关资料项目不符,乙方仍予受理; 2、参保人员持用
3、伪造、变造和外观上足以辩认不实的处方,乙方仍予受理; 3、未依照处方配药; 4、售出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因调剂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的; 6、售出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 7、违反国家及省物价政策,售出的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及省最高限价的差价部分; 8、其它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 (四)甲方与乙方药费结算采取后付制结算办法进行。 月每月结算一次,当月发生的缴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起申报,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垫付费用申请之日起15天内审核办理付款业务。 (五)甲方若发现重复核付的药品费,可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六)甲方应采取必要的行政及技术手段确保医疗保险网络的正常运行,并
4、对医保计算机技术提供商(服务商)实行有效的监管。 三、乙方应履行的职责(一)乙方须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能进行购药及结算;及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支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结算(乙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通讯费由乙方承担);定时下载医保中心发出的相关信息。 (二)乙方的医保计算机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培训,参保人员购药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关票据使用的通知向参保人员提供规范的收据和购药明细,购药明细应与网络传输信息
5、内容一致,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明显标记,营业员要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依据有关法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营业人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 于(五)乙方经营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并逐步提供24小时连续服务,
6、营业时间内至少1名药师在岗,同时政策咨询、修改密码、费用查询等服务。 (六)乙方必须保证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其的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 药品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协议期内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七)乙方必须从符合规定的药品流通渠道采购药品,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乙方应对所售出的药品负全部药事责任。 (八)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药品监督部门、物价
7、部门、卫生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人员的监督。 (九)乙方对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进行调剂时,需要查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件有关项目是否与所持处方相符,准确无误后方给予调剂,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的(十)乙方必须在售出药品的24小时内将出售药品的有关信息按要求传输给甲方,并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传输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号、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不得虚报、拼凑和假传数据,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月(十一)乙方须应按规定在次月10日以前将当月处方外配服务、费用发生情况及相关资料和账目清单,向甲方报告以备核查。
8、 甲方若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或派人查看或调用参保人员的调剂记录、处方、帐单、收据及有关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无故阻碍或拒绝。 四、罚则乙方的以下违规行为,所导致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付,且按违规费用的三倍收取违约金。 并令乙方限期改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批评;若连续三次以上或一次出现三项以上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终止协议,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定点资格;因出售假药、劣药造成参保人员损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非法牟利者直接终止服务协议。 (一)出售假药、劣药;(二)以基本医疗保险
9、药品目录内的药换非目录内的药、不依处方调剂的行为;(三)直接或变相出售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范畴外的用品;(四)超量配药,转手倒卖,非法牟利者;(五)药店与患者合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违规行为; 五、其它(一)在协议期内,乙方地址,名称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持变更登记及相关证件到甲方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乙方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自吊销之日起终止协议。 乙方更改法人代表的,自药品主管机关核定之日起,视同特约主体变更,甲乙双方应该重签协议或终止原协议。 (二)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
10、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二(四)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二0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0一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五)本协议对全市各级医保中心都具有效力,乙方可为全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到本零售药店购药垫付费用,各级医保中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拨付乙方垫付的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双方约定事项过(一)离休人员每次购药量最多不得超过2周量出售,对超剂量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未按规定提供机打发票和电脑小票的药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为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按照有关慢性病待遇管理规定执行,超标准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20年月日20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