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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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版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XXXXX)工程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四、签

2、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XXXXXXXX元整);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整(?XXXXXX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XXXXXX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XXXXXX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道路路基以下土方工程为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

3、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

4、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伍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

5、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xx0201)版本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

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各临时场地、周围道路(如果需)。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阐明的强制性标准。 当对同一考核指标国家、行业、专业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 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项目应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设计及施工。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须采用最新版本。 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

7、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件(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提供陆套施工图(含用于

8、竣工图的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内各专业。 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收到文件后7日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

9、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XXX。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相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视项目现场情况另行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道路和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

10、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科用于合同有关的事项,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

11、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费用包含于承包人工程报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如发生设计变更或签证时则计算差价,数量为招标图纸与设计变更图纸之间的差量,原投标书中所报工程量为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说明中包含的全部工程量,是对所含内容的全部报价;如无设计变更或签证时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起至工程竣工结束,完成本工程应该计入投标报价中的费用、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部分,价格不作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如发生设计变更,计算投标时招标范围工程量与施工实际完成量之间的差值,根据投标单价进行

12、核增核减。 如实际施工时图纸与投标时图纸差值工程量相差在10%以内,单价不作调整;如超过10%,其中10%的部分参照原单价执行,超出10%以外的部分计算如下如为增加工程量,单价下浮5%,如为减少工程量,单价上浮5%;如个别项目单价过高或过低,则相差在20%以内的部分按上述方法计价,超出20%以外部分双方另行商议(原则上不超过定额预算价)。 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予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13、开工日期前7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日期前7天,满足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协调解决,发包人予以协助; (3)进入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相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承包人在公共道路上的的施工交通、材料运输等必须服从城建、交通、城管、交管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管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认为必须的,移交施工现场前需提出申请,发包人协调相

14、关单位或部门于开工前3天提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由发包人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予以配合。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发包人组织勘察单位、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并提供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3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保护工作。 如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包人,由承包人提出保护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非发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5资金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证明的期限要求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资料(含原件)、竣工决算及其他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电子。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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