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2254222 上传时间:2017-10-1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4.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百兴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百兴镇教育管理中心教师均衡配置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的通知 (黔教人发2012 320 号)和纳雍县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 (纳教字 2013108 号)文件精神,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制度,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提

2、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工作原则科学合理原则。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教师均衡配置的程序和办法,建立制度,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积极稳妥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均衡配置,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循序渐进。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关注教师切身利益,消除教师后顾之忧,争取教师积极支持,引导教师主动参与。促进发展原则。发挥骨干教师、名优教师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三、工作目标通过完善制度,体制创新,争取到 2016 年,全镇义务

3、教育学校师资差距明显缩小,教师配置基本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四、工作要求(一) 、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师和校长有序流动全镇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实施定期交流制度,重点加强边远簿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凡男教师 50 周岁(不含 50 周岁)以下,女教师 45 周岁(不含 45 周岁)以下均属交流对象。每年教师多渠道交流率达 10%,其中校长交流所占比例不低于 20%,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交流所占比例不低于 50%,交流年限不少于 1 年。1、教师交流制度。(1) 、在同一学校任教达 6 年以上(含 6 年)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进行交流。中学、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

4、任教,重点加强边远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2) 、因教育教学效果较差(中学居于校级同级同学科评比末名,小学居于全镇同级同学科末名)的教师,由教育管理中心报经镇党委行文直接交流、调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任教。(3)中小学教师因违返师风师德建设相关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有强烈反映的,报经镇党委行文直接交流、调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任教。2、校长任期交流制度。建立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校长实行任期制,每人任期 3 年,任职期满,通过考核称职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学校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任期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交流。中学、中心校校长应有担

5、任或挂职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校长的经历。3、中学、中心学校、各村级学校副校长。任职期满,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原岗位任职或轮岗任职;考核不合格者,报经镇党委予以免职。4、交流奖惩制度。(1) 、中学、中心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凡有在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工作和支教活动的,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提拔使用。(2) 、中学、中心学校、条件较好的村级学校教师,在本校连续工作 6 年(含 6 年)以上的,具备交流条件但不服从交流工作安排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降一级使用。(3) 、为鼓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主动交

6、流,在同等条件下,参加交流的教育管理人员、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年度考核同等条件优先评定等次;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评先选优活动;交流中表现较好的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可优先提拔任用。(二)统一学校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使全镇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保持相对均衡,保证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不低于中学、中心学校标准。同时,根据岗位缺额情况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超出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学校,其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三) 、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认真执行继续教育登记和考核

7、制度。着力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实际能力。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学校校长、学科骨干教师、紧缺薄弱学校教师培训,按照专业对口、学科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的要求,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扎实推进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努力提高全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名优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加强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组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四)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送教到村校活动

8、,从中心校和较好的村级小学聘请“教学能手”、骨干老师和优秀教师巡回送教、示范授课、指导教研,并有意识将研究课、公开课、专题讲座等教研活动安排到较差的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让教师得到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提高较差的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五)实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省、市、县各级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向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教师倾斜。对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实行“指标到校、均衡配置、动态管理”的办法,引导骨干教师向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合理流动。把骨干教师服务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的业绩作为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六) 、

9、加大落实支教力度,切实提高薄弱学校师资水平实施教师支教服务期制度,引导教师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任教。中学、中心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服务经历,服务时间不少于 1 年;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教师评定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 3-5 年后方可流动;中学、中心学校工作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应定期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服务,服务期不少于 1 年。1、支教方式。(1) 、凡在中学、中心学校任教的教师,没有在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必须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支教 1 年以上,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全体教职工的 5%。(2) 、凡在中学、中心学校

10、、条件较好的村级学校连续工作满 6 年(含 6年)以上的教师(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及以上的教师除外) ,均应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支教 1 年以上。每年支教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校教师总数的10%。支教期满,经教育管理中心考核合格可回原校工作。如在支教期间工作不认真、考核不合格,可延长支教时间或取消回原校工作资格。2、支教的奖惩。(1)凡符合支教条件又没有支教经历而且不服从支教安排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得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办理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续聘手续,可以高职低聘;不得推荐评审各级教坛星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得推荐评审特级教师;不得推荐评定先进个人

11、。(2)积极倡导和鼓励中学、中心学校青年教师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支教,支教期间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3、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到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挂职支教,同时选派村级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校长和后备干部到中学、中心学校、县级以上学校或发达地区学校上挂锻炼。(七)深化校际结队帮扶。在县教育局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规模较大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和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结成“一对一”伙伴,开展全员性的师资帮扶交流,实现“捆绑”式发展,对结对帮扶学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评。通过

12、实施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使被帮扶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更新、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均衡协调发展。 ”四、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教师均衡配置督导和评估体系为确保全镇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工作稳步、扎实、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百兴镇教师均衡配置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何 泉(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副组长:杨包怀(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肖 兴(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成 员:詹 维 何 琴 吴定忠 李 江 蔡 黔 张忠德 吴 逊 邓 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管理中心,张忠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档、考核、奖惩把关等工作。百兴镇教育管理中心二 O 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