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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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学们,本学期概论课已经学习了改革开放论和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理论,课程学习已经过半。概论课学习的理论要结合到我们对当今社会现实的深化认识和深入分析上,身处当今改革开放伟大时代和创新发展实践中,本课程的社会实践要求同学们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社会调查、案例分析、走访了解和网络调查等),就当今社会中的某个具体事件、某个具体地方或者某位具体人物做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形成有自己独到性观点的社会报告,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于此。具体要求如下: 1.所述案例事例要完整清楚; 2.分析讨论形成观点要有论有据; 3.要充分结合概论课相关理论内容; 4.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5.自己原创,不可抄袭他人文章或网文

2、。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要想形成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生动局面,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因此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加快健全与我国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教育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的重点工作。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众多,农村发展落后,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经济,稳定农业增长,需要良性发展的农村教育。李克强总理曾说过“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待遇问题直接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调查显示,当前我过对于农村教师的薪酬标准尚无明确规

3、定,收入较低、分配机制欠妥、构成缺乏科学性的现象大量存在。尤其是农村教学点代课教师,各地发放工资标准不一,随意性大,有的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村教师倾斜的分配导向并没有落到实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配没能体现对农村教师的补偿与激励,因此,农村教师总是千方百计想调入城市,而年轻的又不远到农村任教,长此下去,农村教师队伍后继乏人,质量难以保证。近日,一个致力于改变乡村教育生态的“烛光行动乡村资教计划”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该项目倡导“资教”,“烛光行动”招聘当地教师教当地孩子,并用待遇留人,情感留人,发展留人的方式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村

4、教育的作用不可小觑,但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财政支撑,教育的公益事业,是政府之职责所在。对于上述情况,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一是,从国家制度层面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工资、津贴待遇等作出统一规定,规定农村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问责机制。二是,明确由财政单列支出农村教师津补贴。进一步明确津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发放标准、类别与分档、经费来源与保障等实施细则,形成农村教师津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艰苦地区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问题。三是,大幅度增加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增加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可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提高到工薪总额的20%-30%。发放依据应

5、考虑距离和职称两个维度。按任教学校至县城距离远近和任教教师职称高低依次递增设定,然后依7:3比例加权核定。距离权重为70%,表示农村教师任教学校的地域差异;职称权重为30%,表示农村任教人员间的差异。对退休教师按其在农村任教教龄10年、20年、30年计算,分别享受额度的15%、30%、50%。四是,增加农村教师交通补贴。尽快设立农村教师交通津贴制度。以距离县城远近公里数的班车费用为依据,制定统一的发放额度。以每学年实际在校任教月数为依据,按每月往返4次,统一包干一次性发放。五是,增加农村教师周转房和公寓房。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一方面,主要由政府建设具有宿舍(公寓)性质的教师住

6、校周转房和公寓房,教师工作调动随即搬离。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在县城或交通便捷的重点镇集中建设教师住宅区。免收土地、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押金,对工程质量监督等服务性收费给予减收;无偿提供或低价划拨乡村教职工住房建设用地。为农村教师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集资房;同时,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在校园内和校园附近建房向教师出租,由财政给予教师一定的住房补贴。六是,加强督查。我国早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就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再次要求“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

7、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因此,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敏洪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教育部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民办高校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民办高校在校生557.52万人,占所有高校在校生的22.5%。民办高校在增强国家教育能力,增加教育品种,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们国家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民

8、办教育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极不协调的,却是民办教育从业者的尴尬处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但在现实中,民办高校的教职员工在工资补贴、社会保障、退休待遇、职称评定、评先选优、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政策与公办高校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首先,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及退休后的待遇上。一直以来,民办高校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公办高校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将企事

9、业单位社保实现并轨的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保政策并未完全接轨。民办高校与教师要共同缴纳社会保险,例如教师应发工资为5000元,学校要向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占工资的32.8%,人力成本增加了1640元;教师个人则要扣除工资10.5%的社会保险,即525元,教师拿到手的工资为4475元。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付出了更多的人力成本,教师个人也减少了当期收入,但民办高校教师退休时的退休待遇与公办学校同比却低了很多。按照目前的办法,以月收入4000元工资标准,民办教师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最高也就能拿到1000-1500多元的养老金;而公办学校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拿到5000

10、-6000多元的退休金,两者最高差距竟然达到5倍之多。其次,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民办高校教师评职称通道不顺畅。与同类、同级别的公办高校不同,大多数民办高校没有自己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师的职称评定要么是委托公办高校的评审委员会,要么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一个专门针对民办高校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来评审。由于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上被区别对待,名额有限,与公办高校相比,职称评定通道极不通畅,困难重重。第三,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补贴普遍较低。这与民办高校办学经费不足,资金来源单一有关。民办高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积累,基本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和社会捐

11、助。由于近年来民办高校普遍生源不足,导致收入下降,不少生源一般、效益一般的学校,用于教师的薪酬都难以保障。由于对民办高校的区别对待,导致民办高校教师待遇低、保障低、地位低,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流失严重,已经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最大瓶颈。为确保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保障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特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尽快清理并纠正对民办高校的各类歧视政策,落实民办高校教师待遇,让民办高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2教育部门要

12、打破体制壁垒,在工龄、社会保障、退休待遇等方面实现公办与民办高校的并轨;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支撑机制和评价体系,鼓励优秀教师在公立大学与民办大学之间的无障碍流动。3政府应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政策支持与财政补贴,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管,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确保民办高校在岗教职工的实际收入、社保、退休后待遇和本地区公办高校同层级的教职工等同。4相关部门应限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创造公立

13、大学和民办大学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民办大学与公立大学真正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待遇问题直接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姚爱兴建议,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规定农村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问责机制。据了解,国务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以来,农村中小学在公用经费、免除杂费、免课本费以寄宿生补助费、建立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等方面,都建立起了责任明确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

1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而对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只是笼统地提到:“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由于省级政府对于财力薄弱的地区如何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按照什么项目、什么标准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并没有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以至于到了各地,特别是各县(市区)能发多少就发多少,致使各地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保障力度差距很大。调查显示,目前全国一些地区农村教师工薪收入较低、分配机制欠妥、构成缺乏科学性的现象大量存在。尤其是农村教

15、学点代课教师,各地发放工资标准不一,随意性大,有的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姚爱兴委员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及其基本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在“以县为主”的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下,各地差别很大。而财政支付能力不足的县,农村教师的津补贴从绩效工资当中出,对农村教师倾斜的分配导向并没有落到实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配没能体现对农村教师的补偿与激励,因此,农村教师总是千方百计想调入城市,而年轻的又不远到农村任教,长此下去,农村教师队伍后继乏人,质量难以保证。为此,姚爱兴委员提出六点建议:一是,从国家制度层面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工资、津贴待遇等作出统一规定,规定农村教师最低工

16、资标准,并建立问责机制。二是,明确由财政单列支出农村教师津补贴。进一步明确津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发放标准、类别与分档、经费来源与保障等实施细则,形成农村教师津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艰苦地区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问题。三是,大幅度增加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增加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可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提高到工薪总额的20%-30%。发放依据应考虑距离和职称两个维度。按任教学校至县城距离远近和任教教师职称高低依次递增设定,然后依7:3比例加权核定。距离权重为70%,表示农村教师任教学校的地域差异;职称权重为30%,表示农村任教人员间的差异。对退休教师按其在农村任教教龄10年、20年、30年计算,分别享受额度的15%、30%、50%。四是,增加农村教师交通补贴。尽快设立农村教师交通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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