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汇编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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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砂 轮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一年九月目 录一. 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总则 1 治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1 企业取得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2 申请的受理 2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3 产品检验 4 审定与发证 4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治理 5 申诉 6 许可证换(发)证收费方法 6 附则 6附件1 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证单元 7附件2 砂轮产品标准 8附件3 砂轮产品要紧生产设备、工装及检验设备 9附件4 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 11附件5 砂轮产品抽、封样规定 20附件6 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2338 / 42

2、砂 轮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 1.1 为了做好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依照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砂轮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砂轮产品。1.3 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砂轮产品为:陶瓷结合剂砂轮、树脂结合剂砂轮、橡胶结合剂砂轮。具体的申证单元见附件1。2 治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2.2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函2001164号文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砂轮产品审查部)设在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起草和宣贯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汇总各企业申请材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将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工业产品

4、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121号邮政编码:450013电 话:03717657910传 真:03717658535联 系 人:包 华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地区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企业的申报工作,负责发证后的监督治理以及无证产品的查处工作。2.4 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砂轮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检验工作。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121号邮政编码:450013电 话:03717657910联 系 人:包 华3 企业取得砂轮产品生产

5、许可证的必备条件3.1 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生产场地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企业申请的砂轮产品的生产;3.2 申证企业生产的砂轮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见附件2);3.3 企业必须具有砂轮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附件2)、原材料技术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等技术条件;3.4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砂轮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见附件3);3.5 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

6、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3.6 企业差不多建立且能够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3.7 企业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经贸委14号令中的有关规定。4 申请的受理4.1 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4.1.3 企业质量治理文件目录。4.2 企业申请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所在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要紧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证产品鉴定书(复印件)或例行(型式)试验报告、换证企业须附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要

7、紧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明细表、申证产品出厂检验设备明细表、企业要求保密回避审查的报告。4.2.2企业应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立即返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书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其余申请材料寄(送)砂轮产品审查部。4.2.4 不管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都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2.5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关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

8、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关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厂、点,能够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能够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然而其所有的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同意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能够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4.3 凡持有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后需接着生产该产品者,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复查换证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生产许可证。依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4号令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第139项规定,制止新建直径

9、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制受理1999年9月1日以后新建或转产企业的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的生产许可证申请。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1 由砂轮产品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6)。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5.1.2 审查组应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和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组成;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5.2 文件审查5.2.1 由

10、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对企业质量文件进行审查,记录审查结果,并将文件审查结论通知企业;5.2.2 对文件审查中发觉的问题,要求企业在审查组规定的时刻内进行整改。5.3 现场审查5.3.1 审查组长依据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见附件4)编制现场审查打算,提早通知企业及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5.3.2 现场实际审查时刻一般为13天;5.3.3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素,按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长有责任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打算要求。5.3.4 在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时,由审查组负责抽取检验样品

11、并封样(抽封样应按附件5的规定进行),并填写抽样单(见附件5)。审查组要对抽、封样工作的可靠性负责;5.3.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审查结果,并提交正式的书面审查报告。对现场审查中发觉的问题,应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刻内采取纠正措施,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5.4 对新建、转产和扩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必须按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进行全面审查。6 产品检验6.1 被审查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检验样品送达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在收到企业送交的封签完整的抽样产品后,应按时完成检验任务,提交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四份(有关

12、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审查部两份,其中一份上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并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2 抽封的检验样品若包括D500mm或单片重量大于20kg不便运输的砂轮,则样品就地封存,由检验单位派人进行现场检查。6.3 产品检验依据是附件2所列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4 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应自接到检验单位不合格通知之日起进行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整顿,在整顿期满前一个月内,企业应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复查申请,经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申请资格。7 审定与发证7.1 砂轮产品审查部对审查组提交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检验单位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进行汇总和

13、审核。7.2 砂轮产品审查部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一式两份)、审查报告(原件一份)、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7.3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定获证企业名单,并审批发证和公告。7.4 砂轮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换(发)证:7.4.1 原获证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换证申请;7.4.2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或产品检验不合格,接到不合格通知后,进行三个月整改,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7.4.3 原获证企业在国家(行业)或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7.4.4 原获证企业不能按本细则规定的生产

14、条件保持正常连续生产,或停产、转产。7.5 企业更改注册名称时,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生产许可证。更换证书时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将更换证书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治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意见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登记备案,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7.6 企业迁址或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应实施必要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或产品检验。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治理8.1 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验和无证查处。8.2 取得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或讲明书(合格证)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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