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汇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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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讲明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3)07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 又作了 以下调整:1、 经全许办(2003)70号文批准,增加“江西省化工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试剂监督检验所”和“湖南省化学试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承担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经全许办(2004)06号文批准,增加“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2、 经全许办(2003)90号文批准,对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订细则2.2和2.4中通讯录,细则7.5中

2、判定报告,附件1产品申证单元,附件2中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附件3中检测设备,附件6中1.1、1.2、检验依据,附件7中4.3抽样、封样规定和附件7附表2中抽样量内容(详见全许办(2003)90号文附件)。现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OO二年八月目 录 1. 总则 2 2. 治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 3. 企业取得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差不多条件 4 4. 申请和受理 4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 6. 产品抽样与检验 6 7. 审定与发证 7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治理 8 9.收费方法 9 10.附则 1

3、0 附件1 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11附件2 化学试剂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15 附件3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23 附件4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32 附件5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方法33 附件6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证检验规则50 附件7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封样规定53 附件8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证抽样单56附件9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58附件10 收费标准 59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1.1 为了做好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依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

4、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方法、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分装)并销售化学试剂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分装)并销售化学试剂产品。1.3 化学试剂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按类不分为2个申证单元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2 治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化学试剂产品生产

5、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负责起草、组织或配合组织宣贯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依照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

6、关材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产品审查分部的工作;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邮政编码:100723电 话:010-84885201,010-84885009传 真:010-84885201网 址:联 系 人:陈瑞英 杜玫为了便于治理,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下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简称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设在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向企业宣讲化

7、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协助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对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报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承担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2电 话:010-67718953 010-67741074传 真:010-67786281网 址:联 系 人:刘冬霓 句颖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

8、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工作;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配合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化学试剂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4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2电 话:010-67718953 010-67741074传 真:010-67786281Emil :联 系 人:刘冬霓 句颖陕西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 址: 西安市西影路45号邮政编码:710054电

9、话:029-5542625传 真:029-5542625联 系 人:来冬梅 王燕广东省化学试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下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内 邮政编码:510665电 话:020-82317502 82314811转21传 真:020-82312655Emil :联 系 人:覃红阳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上海市思南路30号邮政编码:200020电 话:021-53065629传 真:021-53065629Emil : 联 系 人:俞美玲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中心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中心 地 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邮政编码:3100

10、23电 话:0571-85222410传 真:0571-85222410Emil :联 系 人:郦晓燕 郑育欢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监督检验所地 址: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30号邮政编码:610041电 话:028-85587235 85553506传 真:028-85551667联 系 人:游戎 李肖峰 申证企业可依照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以上检验单位送样检验。3. 企业取得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差不多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差不多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中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治理部

11、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治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批准书。3.3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附件2);3.4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5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3);3.6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7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治理制度;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 申请和受理4.1 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文件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见附件4)一式三份;

12、4.1.3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4 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4.1.5 条款3.8的批准书复印件三份。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内容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见附件4),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及补充表格一式三份。4.2.2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13、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3 不管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关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关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能够由集团公司分不和每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能够由集团公司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然而其所有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同意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能够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组,审查部负责推举审查人员,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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