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

上传人:you7****5932 文档编号:122273535 上传时间:2020-03-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法规》-会计法律责任研究(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装 订 处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 2019年度春季学期期末(2020.2) 财务法规主讲教师: 金秋平一 、请同学们在下列(15)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1、会计法律责任研究2、浅谈合同的法律效力3、浅析我国表见代理制度4、论合同法的附随义务5、关于合同法无效和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区别6、论保险法中的近因原则7、证券法之虚假陈述制度研究8、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研究9、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及对策研究10、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11、票据失票救济制度研究12、动产质权的法律问题研究13、论我国抵押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14、股东代表诉讼研究15、论反担保制度二、论文写作要

2、求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允许自主添加副标题,论文要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文写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含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文献资料。 三、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1.5倍行距;论文字数要控制在20002500字;论文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一、(一)1. 四、论文提交注意事项:1、论文一律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论文保存为word文件,以“课程名+学号+姓名”命名。2、论文一律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平台,逾期

3、平台关闭,将不接受补交。3、不接受纸质论文。4、如有抄袭雷同现象,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会计法律责任研究1 研究背景及意义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根本法律规范,自1993年颁布至今,曾经进行过有限的修订,但是尚未进行过全面的修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各种审计失败案件和会计师事务所被惩处事件的发生,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责任,财政部于2016年已经明确将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律作为“十三五”期间财政会计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注册会计行业在经过平和和宽松的法律管制后,也即将进入更加严格的管制时代。作为证券市场的“啄木鸟

4、”,注册会计师对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清晰界定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法可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注册会计师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也对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及成因2.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给审计报告使用者造成损失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违法行为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重要前提,主要包括未履行相应的合同条款、出于主观故意未充分披露信息、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而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使报告使用者承受损失。我国独

5、立审计准则第八条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理、完整,是被审单位的责任,而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对被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真实合法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2.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按照其范围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中内部因素包括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技能缺乏、职业道德低下、审计欺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不完备等;而外部因素则可以分为社会环境因素、技术因素、风险因素等,其中社会因素又包括法律环境的缺失、公众期望过高、市场运行机制不合理以及行政监管不到位等。从内部因素来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是造成注册会

6、计师法律责任成因中最为基础的因素之一,项目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计较为完善的项目控制质量程序以确保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是专业且严谨的。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人数也日渐增多,然而在实践工作中,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却参差不齐,加之注册会计师在利益诱惑下可能会违反职业道德,从而缺乏应有的专业态度,最终都将为注册会计师日后法律诉讼埋下隐患。从外部因素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证券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各个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而形同虚设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薄弱的内部控制系统都增加了企業的经

7、营风险,加之诸如关联方交易等复杂的经济业务也时有发生,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审计存在固有限制,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不是伪造或造假的鉴定师。与此同时,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行政监管的不到位均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产生,比如在涉及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案件时,由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认识存在一定限制,法律仅对虚假财务报告相关的事项进行惩处,但是无法合理判断该虚假信息是故意为之还是过失产生,也就难以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界定。3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由于资本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审计报告已经成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重点关注的依据。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依

8、然存在诸多乱象,2017年证监会对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汇总共203例且占据全部案件的65%。而注册会计师出于某些压力未履行相应的合同条款、出于主观故意未充分披露信息、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而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的事件也屡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并且证券市场诸多功能发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股票的高低,一些企业为了进行融资,没有底线进行财务造假和舞弊,形成了不良的风气,上市公司不完整信息披露以及对财务报告的过度修饰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其次,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的参差不齐也使得注册会计师不得不为自己的不专业付出代价,而由

9、于目前大多数审计项目是由具有一定经验的项目经理前往被审单位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没能够亲临审计现场也使得注册会计师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被审计单位更深入的了解;最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定还有待完善,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过高的期望也与审计固有限制相冲突,例如社会公众希望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单位包括舞弊在内的所有问题,但是对于被审单位精心设计的一连串财务造假等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无法加以控制风险而只能尽己所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4 关于解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的建议首先,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十分重要。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到知识储备与时俱进,随着市场经

10、济的不断完善,与会计,审计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和优化,注册会计师只有不断的完善自我的知识框架,拓展知识视野和角度才能在复杂的审计环境中练就一双慧眼。注册会计师应当树立诚信为本,严于律己,时刻保持独立性的执业态度,只有在面对利益面前经受住诱惑,注册会计师才能在执业过程中不至于受到道德包袱的牵绊,才能真正保持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社会公众利益放在执业过程中的首要位置。与此同时,严格遵守专业标准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正确识别和掌握审计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尽量规避和减轻法律责任;其次,事务所应当慎重承接审计项目,在进行审计之前,要对即将审计的被审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该单位以前是否出现和会计师产生

11、法律纠纷的前科,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做到审计前严控法律风险,审计过程中识别和规避法律风险,从而将相关法律风险降至较低水平;最后,完善证券法和加强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地位也很有必要,在修订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关细则时,应当使之详细具体且合乎情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当前,我国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相关的制度还有待完善,例如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券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惩处力度有时候甚至高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机构作出的罚款金额最高仅为60万元,由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导致不少上市公司宁愿冒被惩罚的风险也要进行财务造假,而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中规定,会

12、计师事务所如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则可能被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也使得注册会计师这个职业一旦陷入法律纠纷则更可能处于不利境地,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强与法律界的交流与沟通并取得法律界和社会公众的理解,从而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注册会计师创建更加良好的执业环境。参考文献1关其戈.会计民事法律责任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2李华博.关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1,(7).3李若山,何红.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演变及社会因素探讨J.审计研究,1999,(3).4枕涟波.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若干问题的思考J.经济师,2003,(12).5初保卿.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研究J.审计研究,2003,(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