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建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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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2001土建综合定额定额讲明总 讲 明一、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进展、改进和加强工程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对一九九七年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进行修编,重新编制出二OO一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 价表(以下简称省估价表),结合我省建筑配件通用图集的常用做法,以主体项目为主,综合其有 关项目制定出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以省估价表为准础。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施工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单位工程总 包执行本定额,由总包分包出去的钢筋砼构件、金属构件、木门窗构件、打桩、构件运输及安装等,总分 包之间结算按省估价表执行,本定额与省估价表发生

2、差价由总包单位负责。本定额的要紧作用是:1、 编制施工图预算、概算之依据;2 、编制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之依据;3 、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合同、编制竣工结算之依据;4 、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之参考。三、本定额综合项目及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设计标准、经测算比较、综合分析后取 定的,除定额注明者外一般不予调整。执行中,本定额发生部分缺项或未综合到的项目而省估价表中有的,可按省估价表的规定直接套用。省估价表是本定额的补充。在使用过程中仍有缺项的,缺项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实 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经当地造价处(定额站)批准报省定额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四、本定额中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

3、原价、场外运输费、采购保管费、预算价格均已在省估 价表 附录中详细列出,省估价表中的附录适用于本定额。材料中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计算:1、本定额的基价和省估价表附录五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计取有关费率的基础,实际市场的材料原价与定额取定原价发生价差,按各市造价处(站)公布的材料调差方法执行。2、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均按定额基价或省估价表附录五的材料预算价格取费,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省估价表 附录五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 退给建设单位(该1%是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 毫米厚以内)到现场,

4、退价时应按定额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1.01 再减49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3、本定额注明规格木材及周转木材的材料预算价格中均已包括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在内。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含锯缝损耗)按91%计算(即:定额用量*1.0989),圆木改制的出材率和加工费按各市造价处(站)规定另行计算。4、混凝土以现场搅拌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项目基价,实际使用现场集中搅拌砼、设计构件砼强度等级和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符,基价调整。本定额中“C25”以下的砼均以32.5级水泥的配合比 列入项目基价。“C25”以上的砼均以4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基价。砌筑

5、抹灰砂浆均以32.5级水泥配合 比列入基价。砼实际用的水泥级不与定额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水泥级不与配合比规定进行调整 ;砌筑、抹灰 砂浆使用的水泥级不与定额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但价差要调整。以上价差调整方法见本讲明第四条 中第1 条。5、本定额项目中如粘土材料就地取土,不计粘土价格,另增挖、运土方人工,并扣除相应定额中商 品粘土。五、本定额中砼石子粒径取定: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按下表规定计算:石子粒径 构 件 名 称516mm 预制板类构件、预制小型构件。531.5mm 现浇构件:矩形柱(构造柱除外)、圆柱、多边形柱(L、 T、十 型柱除外)、框架梁、单梁、连续梁

6、、地下室防水砼墙。预制构件: 柱、梁、桩。540mm基础垫层、各种基础、道路、挡土墙、地下室墙、大体积砼。520mm除以上构件外均用此粒径。六、本定额屋、楼地面圆孔板含量是按苏G9401、9402标准图集选型取定的,120毫米厚的圆孔板是按板宽500、600 毫米综合取定的,当设计板宽采纳600 毫米以上时,其含量由各市造价处(站)进行调整。七、本定额中抹灰砂浆品种、厚度与定额取定不符时,基价应按省估价表规定进行调整。八、本定额现浇、预制砼构件项目中,有钢筋用量者均已按标准图集用量列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钢筋 设计变更,竣工结算时按第八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凡项目中未列入钢筋用量的,其钢筋制作绑扎、

7、铁件制作安装、场外运输应按第八章的规定计算。 遇有 下列情况应另行处理:1、钢材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钢材重量能够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2、计算砼构件体积时,不扣除预埋在砼构件内的钢筋、铁件、型钢柱、撑筋支架所占体积。3、现浇、预制砼构件爱护层使用塑料卡作垫块时,每立方米 砼构件中另加现浇: 各种基础 2元 (10只)预制构件:柱、桩、梁、屋架 9元 (45只)柱、 梁、墙、板 6元 (30只)其 它 12元(60只)其 它 9元 (45只)定额中 以10平方米 水平投影面积为计量单位者 6元 (30只)4、现浇和现场预制砼构件未考虑使用早强剂费用

8、,设计需使用或建设单位认可时,其早强剂费用应按每立方米砼构件另增4.00 元计算。九、本定额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均未包括焊缝无损探伤(X 光透视、超声波、磁粉、着色探伤等)及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费用。此费用应按实向建设单位另行计算(不取治理费)。金属构件不论在加工厂或现场制作(钢屋架、托架、桁架除外)均按本定额执行。遇有下列情况应 按省估价表规定另行计算。1、制作人工按一般钢材考虑,设计用锰钢等低合金钢时,制作人工乘系数1.10。2、构件安装按焊接编制,设计用螺栓连接时,螺栓费用另计,但定额中电焊条、电焊机相应扣除。3、钢屋架、桁架、托架在现场制作时,基价应调整。十、本定额垂直运输的

9、规定:1、檐高在3.60米内的单层建筑,按本定额各项目基价之和乘0.97系数执行;檐高在20米内的单层、多层建筑按本定额基价执行;檐高(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出屋面楼梯间的高度)超过20米的建筑物除按本 定额执行外,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脚手架加固等另按第十一章的相应项目执行。2、檐高在20米内的主体(砼、墙体)项目按塔吊,抹灰按卷扬机考虑,实际使用卷扬机的仍按本定额执行,檐高在20 米以上的主体,装饰项目按综合机械编制,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取定不符不调整。3、大型机械进(退)场、组装、拆卸费应按本定额第十一章的规定计算,单位工程垂直运输实际使用卷扬机的不能计算此费用。4、单位工程中构件安装点超

10、过20 米所增加的费用按省估价表第七章的规定另行计算(此安装增加费与超高费不是同一内容)。十一、檐高的确定:1、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与椽子表面相交点的高度计算。2、带挑檐的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3、带檐沟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十二、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资单价已调整到26元,燃料动力单价已调整到汽油2.85元/kg、柴油2.50 元/kg、煤270 元/t、电0.70 元/kwh、水1.95 元/m3, 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单价差按各市造价处(站)规定调整。十三、本定额中材料、半成品、成品除注明外均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

11、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不论实际运距多少,均不调整(专门情况例外)。但市区沿街建筑在现 场堆放材料有困难而不能将材料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发生再次中转;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工程;建设 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而发生的二次搬运的工程,可按该工程的定额直接费的1列入(可取费)。材料不能直接运上山而发生的二次搬运工程,其二次搬运费暂按 该工程定额直接费1列入预算,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调整。十四、本定额中构件场外运输均按15公里计算,由于省属辖市的行政区域面积不等,构件场外运输距离 由各市建委酌情调整。十五、外墙面上刷涂料,内墙、柱、梁、天棚、

12、构件面上刷乳胶漆或涂料均以各章中相应项目带括号涂 料含量计算,分不按第三、四章的单项定额执行。十六、以商品价购入的砼构件、金属构件、各类门窗与定额制作的差价,列入材料价差内,除计算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十七、机械土方施工和构件运输及大型机械场外运输时,如遇运输道路的路、桥限载而发生加固、拓宽 等费用,应按实另行计算。十八、建筑物、构筑物、附属工程中挖出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以运到现场集中堆放地点为终点,终点以外 的运费应另行计算。十九、本定额未考虑使用商品砼,使用商品砼时其结算方法另定。二十、工程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应依表计量按上 述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

13、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的,竣工结算时按以下系数在计取 税金之后扣除。工程用水:0.31%,电:1.20%,合计:1.51%,税后扣除的金额=按单位工程计算出的定额基 价(包括加工厂或购入构件的定额直接费)上列系数。二十一、本定额凡注有“以内”均包括本身,“以上”均不包括本身。二十二、本定额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第一章土方工程讲明一、本定额包括综合基础土方、人工土方、机械土方、井点降水及基坑排水四个部分。综合基础土方仅适用于单位工程的带形基础、独立基础、独立桩承台的土方工程(综合了放坡、挖、运、回填夯实)。基础垫层的土方已综合在相应的垫层项目内,不再另外计算

14、。人工、机械土方适用于单位工程的整板基础、地下室、设备基础的大开挖土方,也适用于单独编制( 概) 算的单位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的土方量在5000 立方米以上(指挖方或填方量)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土方工程。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或深度超过1.50米)、基坑底面积超过20平方米(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方客谝院螅诨虻叵率沂诩?不包括设计要求待0.00以上主体施工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 期间,此期间发生的排水费应另行计算)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是挖湿土时的排水费,挖湿土应另按 挖湿土定额执行。二、综合基础土方:地槽、坑中已按三类土计算,干、湿土已综合取定并适当考虑了放坡系数,实 际施工中土壤类不、含

15、量不同,均不调整。如遇下列情况应按估价表的规定另行计算:1、 实际施工中遇有挖淤泥、流砂或地下障碍物;2、 基槽坑挖出的土经回填后,多余土需外运;3、 在挡土板及桩间挖土;4、 支挡土板。三、人工土方:分为干、湿土两大类,干、湿土中又按土壤类不分为一、二类综合、三类、四类土三种 类不。应按相应干、湿土、类不、深度分不套用。四、机械土方:1、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 量小于2000 立方米或在桩间挖土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2、机械土方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不不同,按省估价表第一章的规定换算,但机械综合比例不变。3、 机械挖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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